北京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公示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5〕260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司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回头看”的函》(保区函〔2025〕148号)有关要求,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会同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在2024年10月国家部委审核并公示的整合优化成果基础上,对我市自然保护地进行了进一步整合优化。现对北京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进行公示。
根据2024年国家部委联审公示结果,北京市共有47处自然保护地、总面积323917.67公顷。进一步整合优化后共有25处自然保护地、总面积311274.07公顷。其中:自然保护区9处、面积124376.75公顷,风景名胜区7处、面积75212.54公顷,森林公园4处、面积32744.03公顷,地质公园4处、面积72363.94公顷,湿地公园1处、面积6576.80公顷。
按照《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规则》,经过评估论证,拟将12处不符合区域生态功能定位、保护价值不高的自然保护地调出自然保护地体系,保留原管理服务机制,对其中的自然和人文资源仍按照《森林法》《湿地保护法》《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保护、合理利用;拟将10处自然保护地归并入其他自然保护地实施统一保护管理。详见附件1。
结合生态保护价值评估结果,拟对4处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区进行优化,详见附件2。
本次进一步整合优化国家下发永久基本农田占比超过90%的“天窗”图斑共121个、面积187.77公顷,按规则全部予以回填。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我们将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公示期为:2026年3月16日至20日(5个工作日);
受理电话:010-55535765
电子邮箱:zrbhdglc@yllhj.beijing.gov.cn
附件:1.北京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情况一览表
2.北京市拟优化功能分区的自然保护区名单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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