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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护点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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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 10:00:00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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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护点的设立


责任清单

具体职责

1.受理环节

检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对不符合设立条件的,书面告知办理人不予设立的理由和依据。

2.审查环节

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应在承诺的期限内尽快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论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经论证不符合设立条件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办理人不予设立的理由和依据。

3.决定环节

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决定;严格按照流程图规定进行研究确认,不得提高确认标准、扩大确认范围等;按照一定的技术规范要求以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并发放确认文书;不符合确认要求的不予确认,并说明理由。

4.送达环节

送达程序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

5.公布环节

决定做出后向社会公布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护点的名称、地址和电话等相关信息。

6.事后监管

建立健全事后监管制度,依规履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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