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554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何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园林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的建议收悉,我们会同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本市园林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基本现状
随着首都花园城市建设持续推进和“无废城市”“双碳”战略深入实施,我市园林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稳步推进。据测算,全市各类林地绿地年产生园林垃圾约560万吨,此类垃圾有机质含量超70%,是生产有机肥、栽培基质、土壤改良剂的优质天然原料,可有效替代进口泥炭等不可再生自然资源,生态价值和循环利用价值显著。
目前,我市已全面实现园林垃圾100%禁烧,确立“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基质化”处置原则和“落叶化土、枯枝还田”核心思路,形成就地分散处置、就近循环利用、集中精深加工的处置模式。通过持续试点推进,延庆、西城、海淀、大兴、通州等多区已建成园林垃圾处置试点项目,依托园林绿化废弃物利用创新联盟、专家工作站等平台筑牢技术支撑,叠加国家及市级税费、产业准入等利好政策,行业规范化、绿色化发展基础持续夯实。
同时,我市工作仍存在短板,与代表提出的问题高度契合。一是用地保障体系不完善,集中式、分散式园林垃圾处置场地合规审批流程不够明晰,部分企业受用地问题影响难以持续运营,社会资本入市积极性受限,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受阻;二是移动作业设备通行审批机制不健全,部分非标粉碎处置设备无法合法上路,现场减量、就近处置模式难以全面落地,导致园林垃圾长距离转运,运输成本占比高达60%-70%,大幅制约行业发展活力;三是资源化产品推广应用体系不完善,产品市场认可度、标准化应用场景、财政激励保障机制仍需完善,产品产销衔接不畅,产业链条尚未完全闭环。
二、各部门协同落实举措及工作推进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用地审批、设备通行、企业引领、产品推广等核心建议,各会办单位结合职能精准施策,形成多维度、全链条协同治理工作格局,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优化用地规划审批,破解场地落地难题
结合园林垃圾分布分散、季节性强、体积大、运输成本高的特点,市规自委分类优化用地保障政策,构建“集中处置有预留、分散处置免审批”的用地保障体系。在集中处置场地方面,已在温榆河公园、南苑森林湿地公园等重点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专项预留园林垃圾资源化处理用地,可根据周边区域园林垃圾产生总量和特点,科学安排项目建设时序,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推进用地审批落地。在分散处置场地方面,依托林地服务设施相关政策,对就近布设的小型分散处置设施、配套作业点位,实行免于用地审批的简化管理模式,大幅降低基层落地门槛。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市规自委全面摸排各区园林垃圾产生量、就地处置产能及设施缺口,精准梳理集中处置用地需求,衔接《花园城市专项规划》,统筹拆违腾退、留白增绿闲置土地及公园、林服配套用房资源,保障园林垃圾处置设施用地需求。
(二)规范移动设备管理,打通现场处置堵点
针对移动园林垃圾作业设备上路审批难题,市公安局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明确管理标准,所有上路行驶的园林作业车辆、粉碎处置设备,需依法完成机动车登记后方可合规通行。目前国内已有多款合规一体化园林垃圾粉碎车、移动式处置设备,可正常办理登记、合法上路作业,满足现场粉碎、就地减量、就近转运的作业需求。
我局将牵头统筹各区园林作业单位、行业企业设备更新升级,引导采购合规标准化移动作业设备,解决非标设备无法上路、现场处置难以落地的问题,大幅降低园林垃圾长距离转运成本,激活就地处置作业模式活力。
(三)完善产品定价机制,拓宽市场应用渠道
为推动园林垃圾资源化产品市场化、规范化应用,市住建委已明确配套落实举措,将建立常态化产品纳入机制。待我市园林垃圾资源化基质、土壤改良剂、有机肥等产品形成标准化体系、具备规模化推广条件后,将严格按照《北京工程造价信息(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原则,将各类园林垃圾资源化产品纳入造价信息专栏,明确产品计价标准,为政府投资园林项目采购使用相关产品提供合规依据。
同时,我局将联合市住建委持续开展资源化产品生产质量、应用效果专项调研,动态完善产品标准体系,推动资源化产品全面融入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养护全流程。
(四)强化政策体系支撑,赋能行业长效发展
在产业政策方面,我市已将园林垃圾基质化加工、土壤改良剂生产等项目调出产业禁止限制目录,全面放开行业准入。国家层面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固体废物免征环保税等优惠政策落地,持续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在部门协同方面,已建立园林、发改、规自、交管、城管、生态环境多部门联动机制,统筹设施布局、用地保障、设备通行、产品推广等全链条工作。
同时,积极培育行业标杆,依托头部园林企业、市属国企资源优势,引导企业参与园林垃圾处置场站建设、设备投入、场景打造,通过示范项目引领行业标准化、规模化发展,依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招投标加分、信用评价激励等方式,强化市场主体参与动力。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结合您的建议及各部门会办意见,我局将牵头统筹各方力量,聚焦用地、通行、技术、市场、宣传五大维度,健全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全面提升首都园林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一)健全政策审批体系,筑牢设施落地基础
持续深化多部门协同机制,细化园林垃圾处置设施分类审批管理办法,明确集中处置场地规划审批流程、分散处置设施简易备案流程、移动专项作业车登记审批规范,形成标准化、可落地的审批机制。全面盘活存量资源,在新建公园、集中绿地按标准预留2%-3%配套建设用地,用于配套建设垃圾处置设施;在现有公园绿地、居民区、林地苗圃因地制宜布设小型处置点位,依托闲置厂房、腾退土地完善设施布局,构建“就近归集、分散预处理、集中精深加工、就近循环回用”的全域处置体系。
(二)培育市场主体活力,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落实正向激励政策,通过招投标加分、行业信用评价加分等方式,鼓励市属国企、头部园林企业发挥资金、技术、产业链优势,牵头建设规模化、标准化园林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依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点支持处置场站升级、移动式一体化设备采购推广。全面落实各类税费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生产运营成本,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行业建设,推动产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
(三)完善产品应用体系,打通产销闭环渠道
联合市住建委加快推进园林垃圾资源化产品纳入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体系,明确产品定价、采购、应用规范。在政府投资的园林绿化建设、养护项目中,明确资源化产品使用要求,配套出台财政补贴政策,降低项目应用成本。持续完善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技术规程、应用导则,丰富育苗基质、林下专用基质、土壤改良剂等产品品类,推动产品广泛应用于绿地改良、苗木培育、花园城市建设,替代天然泥炭资源,助力固碳增汇、土壤改良。
(四)深化科技攻关赋能,提升产业发展质效
依托园林绿化废弃物利用创新联盟、专家工作站等平台,持续加大科研经费投入,聚焦堆肥腐熟、碳氮比调控、菌剂筛选、多原料协同配比等关键领域开展技术攻关,优化生产工艺,补齐产品品质短板。探索园林垃圾与河泥、达标污泥协同制基技术,拓宽资源化利用路径,降低处置成本,延伸产业链条,力争在3-5年内实现核心技术突破性进展。同时,优化生物质燃料加工技术,研发高附加值基质、生态材料;完善绿废资源化地方标准体系,加快科研成果落地转化。
(五)强化科普宣传引导,营造全域共治氛围
依托主流媒体、科普展馆、示范场站、行业会议等多元载体,常态化开展园林垃圾资源化利用科普宣传,解读相关政策、技术工艺及生态价值。重点展示就地处置、变废为宝的示范成效,提升行业认可度和社会知晓度,引导全社会形成绿色循环、低碳环保的共识,为全域推广园林垃圾资源化利用营造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首都园林绿化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将持续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深化部门协同,全力推进园林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助力首都“无废城市”建设和双碳目标实现,推动首都园林绿化绿色高质量发展。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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