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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44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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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4:00:00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徐建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林果产业发展政策性补贴和管理力度”的建议收悉,我们会同市发改委、市规自委、市财政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构建“绿色、优质、安全、高效”的都市型现代园林绿化产业体系为目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实施多项政策措施,着力解决社会普遍关注、基层反映强烈的林果产业政策问题,取得积极成效。

(一)持续落实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我市部分重要区位退耕林地调整为生态公益林;部分调整为生态经济兼用林,继续由农户自主经营。根据林地类型,市级财政实行分类补助政策:对于生态公益林,按土地流转费1000元/亩/年、林木养护费1元/平方米/年给予补助;对于自主经营的生态经济兼用林,按500元/亩/年给予补助。

(二)健全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政策性农业保险统颁条款中已涵盖桃、葡萄、蜂业气象指数保险等林果蜂类保险。2024年,相关险种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3.67亿元,保险金额共计61.5亿元,惠及参保农户7.8万户;全年相关险种赔付支出共计3.14亿元,简单赔付率为85.55%,共计赔付农户6.4万户。

(三)优化农业机械补贴政策。将剪枝机、植保机、灌溉设备、履带式旋耕机等农机设备纳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范围,并建立了年度动态调整机制,经营主体购置农业机械可按规定享受补贴。

(四)强化产业专项资金引导。近年来,市级财政连续安排转移支付资金支持老北京水果示范基地建设,探索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确定支持项目及额度,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引导作用。此外,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各区在完成市级重点事项的基础上,可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安排用于林业产业发展、林下经济等工作。

  (五)加强相关部门协同联动。我局积极协同市规自委、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点状配套设施用地、“十百千万”畅游行动、“一村一品”示范村示范镇申报和认定、国家地理产品保护和发展等政策领域,均将林果产业纳入支持范围。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您所提建议,持续深化对林果产业的调查研究,强化政策资金扶持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格执行惠农政策,夯实产业发展根基。一是严格执行退耕还林惠农政策,强化资金精准直达。由农户自主经营的生态经济兼用林补助,实行“一卡通”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准确发放至农户,加强资金监管,杜绝代扣代领和现金发放。以精准高效的普惠政策引导农户发展林果产业,实现生态效益和农户收益双提升。二是全面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发挥好农业保险农民收入“稳定器”和产业发展“助推器”的作用。鼓励引导保险机构针对不同林果品种(如苹果、核桃等)生长特性及风险类型,优化丰富保险产品供给,研究适度提高保险的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加强政策宣传,普及保险知识,提升果农风险意识,有效解决林果产业发展面临的自然风险,消除果农“后顾之忧”。  

(二)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打造林果产业标杆。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遴选优质林果示范基地项目,重点支持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如种质资源圃建设)、生产设施提升(如防雹防鸟网建设)、数字化果园建设(如物联网监测、智能分选)、品牌营销构建(如电商平台搭建)等工作,着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业标杆示范,整体推动北京林果产业品牌化、标准化、数字化发展。

(三)强化基层调查研究,健全完善政策体系。一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林果产业用地保障政策,全力推动林果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二是围绕科技服务、种业创新、产业示范等方面,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推动形成长期稳定的扶持政策。三是鼓励相关区积极谋划林果产业项目,对条件成熟并达到项目申报要求后纳入全市重大投资项目储备库。四是引导各区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巩固优势产业、培育特色品牌,探索“林果+”融合发展路径,通过采摘节、生态旅游村等模式推动林果与文旅融合,增强产业发展活力和可持续性。

感谢您对林果产业的关注和支持!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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