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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384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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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10:01:00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刘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城市园林绿化垃圾纳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的提案收悉,我们会同市城市管理委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北京市园林绿化垃圾利用现状

经测算,全市各类林地绿地产生园林绿化垃圾(又称园林绿化废弃物、园林绿化剩余物)约520万吨/年,其中,50%左右为落叶,35%左右为修剪枝条等,15%左右为草坪及花草修剪物等。按照政府主导、属地主责的原则,目前,全市园林绿化垃圾已100%实现禁烧,以推动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科学处置利用为核心,以“落叶化土、枯枝还田”为基本思路,全市以就地粉碎还田为主体简易处置率达到90%以上,但以堆肥为主体高质量处置率仍低于20%,全市政策保障体系和收运体系仍有待完善,规模化、精细化、高效化处理厂(站)不足,社会资本参与度较低。

(一)积极推动住建部试点建设

2022年11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北京市西城区(与门头沟区协作)、海淀区、大兴区、延庆区、通州区、昌平区、密云区等7个区获批为全国第一批试点城市。

目前,北京市的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延庆区已经建立了两处规模化、高效化园林绿化垃圾集中处理厂(有机基质、生物质);西城区持续实施“黑土计划”,全区园林绿化垃圾得到有效收集、处置,生产的有机基质能够及时回归土壤应用;海淀区启动“沃海计划”,已完成园林绿化垃圾本底调研、项目规划和资金筹备,目前正在开展厂房建设及设备购买;大兴区、通州区完成了园林绿化本底调研和总体利用规划,建立了西马庄公园等处置利用试点;密云区、昌平区设立了临时简易处理点,探索生产吸附剂等处置新工艺。

(二)组建机构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2021年,北京市园林绿化科学研究院牵头筹建“园林绿化废弃物利用国家创新联盟”,旨在组织全国相关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共同破解园林绿化废弃物利用难题,2023年5月,正式获得国家林草局认定。目前,联盟单位达到30余家,组建了北京首家绿废科学处置利用专家工作站,推动建设全国首家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科普展馆(朝阳望京“落木化春”展馆),组织在西山国家森林公园建立应用场景、推动西城区实施“黑土计划”,出版《园林绿化废弃物科学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参考书。2023年9月,联盟成功举办“新时代双碳目标下的园林绿化垃圾科学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研讨会和“绿废小型设备展”,获评2023年全国科普日优秀活动。

2023年6月,住建部依托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园林生态保护专业委员会组建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组,2024年1月,组织召开工作会,以加快推进试点城市建设为重点,探索破解园林绿化资源化利用难题。

(三)加快相关管理制度的创新

2022年2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目录》指出,“〔254〕生物质燃料加工中保障城市运行的废弃物处理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除外”。自此,以保障城市运行的废弃物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调整出禁止和限制目录,延庆区、大兴区等生物质能源加工提升改造项目得以启动。

目前国家已出台大量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购置用于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增值税(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环保税(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免征环保税)等领域,助力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健康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6月,我局会同园林绿化废弃物利用国家创新联盟相关成员单位赴深圳调研学习,针对深圳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置经验进行了多次沟通,并向住建部进行了汇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中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值得北京参考和借鉴,其内容第二章分类投放的第十七条中,规定(六)废弃的年花年桔应当按照区主管部门公布的时间段,投放至指定的年花年桔投放点,也可由回收单位、个人上门收集;(七)日常废弃的花卉绿植应当按照花盆、植物和泥土等成分进行分离并分别投放至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也可以投放至指定的投放点或者由回收单位、个人上门收集;(八)公园、市政道路、住宅区等因修剪树木产生的木竹、树枝、花草、落叶等绿化垃圾应当单独投放。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城市管理委等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认真研究和深入讨论,设立专门提案处理团队,积极尝试推动在《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将城市园林绿化垃圾纳入其中,并明确其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相关规定。同时,不断完善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环卫设施用地,在摸清绿化垃圾的来源与底数的前提下,联合规自委、城管委等部门,启动拆违腾退土地利用专项工作,建立城市园林绿化垃圾暂存点,为减少园林绿化垃圾长距离运输成本、确保其得到及时、有效、就近处理提供场地条件;探索组建综合性收运服务队,解决好绿废收运先行先试问题,目前我市道路运输车辆运力约11万辆,存在部分闲置运力,市城管委、交通委、市园林绿化局等部门将积极谋划园林绿化垃圾运输网络预约服务平台,并区别于其它生活垃圾,建立高效处理园林绿化垃圾收运体系和运维机制;在宣传引导层面,加强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多形式宣传,积极引导社会和公众形成对园林绿化垃圾合理分类、收集的共识,参与其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技术创新层面,支持园科院等科研机构和各类企业,加快园林绿化垃圾处理新技术的研发和示范应用,以不断丰富产品形态,持续优化产业链条的每一个环节,着重解决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产品的出路问题。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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