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举办“京津冀樱桃擂台赛”的通知
各区园林绿化局,平谷区、海淀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激发京津冀三地樱桃产业发展的创新活力,推动京津冀樱桃产业的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提升京津冀地区樱桃产业的整体品质和市场竞争力,我局联合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定于5月29日举办“2025京津冀樱桃擂台赛”。
请各单位按照《2025京津冀樱桃擂台赛方案》要求做好参赛果品的组织推荐工作。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5年5月15日
2025京津冀樱桃擂台赛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推动区域产业升级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京津冀地区果品产业的整体品质和市场竞争力,特举办“2025京津冀樱桃擂台赛”,对京津冀地区樱桃进行集中评比、展示,激发三地樱桃产业发展的创新活力,示范带动京津冀果品产业提质增效,加快构建“绿色、优质、安全、高效”的现代果品产业体系。
一、活动名称
2025京津冀樱桃擂台赛
二、组织机构
本次擂台赛主办单位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承办单位为北京果树学会、天津市园艺学会和河北省果树学会,支持单位为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林业果树研究所。
三、基本要求
(一)擂台赛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非营利性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开展。
(二)本次擂台赛的参赛果品为京津冀地区生产的樱桃原产品,不包含加工制品。参赛主体为在京津冀地区从事樱桃生产的自然人和法人。
(三)京津冀三地樱桃产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经营主体参赛。
四、奖项设置
擂台赛设特等奖、金奖、银奖3个等级奖项。获奖比例为参赛果品总数的60%,其中特等奖、金奖、银奖比例分别为参赛总果品数量的10%、20%、30%。
五、评比程序
(一)评比方式。擂台赛组委会成立评审专家组对参赛果品进行完全盲评。评审专家组对参赛果品的评定分数为评定获奖等级的唯一依据。
(二)评分指标。包括果实大小、果形、整齐度、果面色泽、果皮细腻度、果肉质地与色泽等外在品质及果实风味、口感等内在品质。
(三)评比时间和地点
评比时间:2025年5月29日上午9:00
评比地点: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林业果树研究所
六、质量安全要求
参赛果品必须附由取得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该报告须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茄果类蔬菜等58类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的通知(农办质〔2015〕4号)》中规定的农药种类和限量标准检测和判定。
(一)参赛主体可将同批次果品自行送至任意CMA认证的检测机构检验,取得的检测合格报告与参赛果品一同提交至北京果树学会。
(二)参赛主体也可在2025年5月23日将2kg以上样品(与参赛果品必须为同一批次,可未完全成熟)送至北京果树学会,由学会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每批次样品代收检测费1200元。检测合格的果品进入后续评比程序。
(三)组委会将对参赛果品进行农药残留抽样检测,对抽检不合格样品,取消获奖资格。
七、送样要求
为满足现场评比需要,参赛主体应按本方案确定的时间、地点、数量进行送样,否则视为弃权。
(一)送样时间
参赛果品送样时间:2025年5月28日(3kg以上);需现场检测样品送样时间:2025年5月23日(2kg以上)。
(二)送样地点、联系人
送样地点: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林业果树研究所(海淀区香山瑞王坟甲12号)
现场联系人:杨媛,13811854921;郭梓萌,18110120797。
八、其他事项
(一)各参赛主体须完整、准确、详实填写《参赛果品报名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信息必须一致,纸质版涂改无效。请于2025年5月22日前将《参赛果品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zmbj0797@163.com,纸质盖章版随参赛果品一同提交。不在表内的自送样品,一律不予收样。
(二)各参赛主体须完整、准确填写《参赛果品登记表》(附件2),并随参赛果品一同送达指定地点,否则无法取得参赛资格。所有参赛果品无论是否获奖,均不退还。
(三)各参赛主体须提交一份有权签章人签章的《参赛承诺书》(附件3),对参赛果品的质量安全、知识产权作出承诺。
(四)参赛主体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组织机构有权作出取消参赛资格、取消获奖资格等处理,存在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
附件:1.参赛果品报名表
2.参赛果品登记表
3.参赛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