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积极贯彻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7〕24号)、《北京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京政办发〔2017〕21号)文件精神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公开机制,狠抓制度落实,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深度、广度上取得了新突破;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提案建议公开、公众参与等环节都取得了新进展;在政务公开促进、规范局机关依法行政上取得了新成效。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的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在市政府政务和信息公开、政务网站建设等绩效考核,均取得了满分的成绩。
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1265条,规范性文件4条。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190条。举办新闻发布会12次,政策解读稿件通过“首都园林绿化政务网”、《北京日报》、新华网、中青网等各大媒体发布数40余篇,并通过微信、微博、主流媒体主动回应杨柳飞絮、飞机撒药等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微信发布政府信息数860条,政务微博发布政府信息数2005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市园林绿化局局通过当面申请、网上申请等途径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件。其中:政府信息不存在的10件、依申请公开12件、部分公开1件、已主动公开5件、非本级机关政府信息7件、不予公开的2件。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原因是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涉及到当地驻京部队及国防建设地理信息,经局保密委员会审查确认该政府信息为涉密信息,不予对外公开。
通过在线咨询、电话咨询、现场答复共接受市民政府信息咨询144人次,均及时解答。收到群众感谢信纸质信1封、电子邮件5封。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全年无行政诉讼、无行政复议。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全年无收费。
二、要点落实情况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在“首都园林绿化政务网”设立“城市副中心建设”子目录,将有关城市副中心的园林绿化工程进展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的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及时公开领导检查调研、工程建设进展、京冀交流、园林绿化维护等政府信息77条。针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设立“平原造林”、“湿地保护”等专栏,实时更新工作动态。
(二)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大力推进决策公开。及时主动公开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局长(主任)办公会议纪要4期,完善了会议公开制度,制定《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部门办公会议开放制度(试行)》;
积极做好执行公开。按照市政府统一规定时间公开年度预决算,在局政务网“督查事项”目录中,公开我局承担市政府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市园林绿化局重点绩效任务及进展情况、重要节点信息119条。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局2017年预算、2016决算、“三公经费”等政府信息。
落实管理公开。一是推进简政放权公开各类清单,对138项进行梳理,调整为112项。清理规范证明10项,中介服务事项确定保留2项,其它中介服务一律取消,并已公布了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二是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对6个已纳入的‘双随机、一公开’事项,组织各处室、单位开展按月开展检查,并公示检查结果。三是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2次培训会议,逐项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行政许可由2016年的52项减少为35项,并在局政务网站上公开937件行政许可。四是推进监管和执法信息公开。推进园林绿化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安全生产、检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信息,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发布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公开相关信息97条。公开行政处罚案件名称、处罚种类、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等8件。
推进服务公开。公开了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局驻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审批和服务事项实现网上信息发布、咨询、申报、受理、办理、反馈等服务流程。按照新版权力清单及时调整了已完成梳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并审核了各区公共服务事项,完成公共服务事项和权力清单的对接统一,梳理、录入和审核市区公共服务事项800余项。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管理,实现所有事项均在市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办理,达到事项与人员的双集中,正在推进电子政务的三个集中办理。
结果公开。及时公开市政府工作报告园林绿化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市园林绿化局绩效任务等进展情况。建立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制度,制定《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市园林绿化局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事项等相关制度。
(三)加强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政务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政务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努力将其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二是拓宽网站内容发布渠道。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着力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充分利用新媒体信息传播快的特点,强化信息发布效果,拓宽发布渠道,有效地传递政府的声音。三是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网站建设,主管领导针对宣传重点亲自把关;各业务部门积极参与政策解读、在线访谈和服务市民的内容策划与组织。2017年政务网站内容建设水平较以前年度有较大提升,围绕推动非首都功能疏解,着力扩大全市绿色生态空间建设成果开展宣传;围绕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着力宣传三地生态协同和城市副中心园林绿化建设成果;围绕服务保障首都核心功能,着力做好重大活动及重要节日景观环境服务保障宣传报道;围绕提高生态资源保护管理水平进行宣传报道;宣传介绍首都生态资源的多种功能,利用网站渠道扩大绿色增长新业态宣传覆盖面,加快推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努力提升公园信息的网站服务影响力;宣传推广首都绿化美化科技创新成果等。2017年,在市级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中公开数据719条。
(四)扩大公众参与
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决策过程中,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扩大决策中的公众参与。针对我市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工作,召开了二十多次座谈会,吸收包括行业专家、相关企业等社会各方面意见。针对新一轮百万亩造林工作,先行召开了院士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结合多个专业领域,从科学、专业的角度提出了建议,并计划通过微信公众平台、调查问卷等形式,吸引社会公众为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献计献策。
(五)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副巡视员周庆生同志任组长,相关主要业务处室所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局办公室负责牵头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局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备案和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定期召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进行难题会诊,研究对策,妥善处理依申请的答复问题,截至目前共召开依申请政府信息分析会7次,2次组织召开培训会,3次向主管局领导专题汇报政务公开工作。
(六)注重制度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水平
按照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精神,我局先后制定了《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京绿办发〔2017〕7号)等相关文件,对信息和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的转变,不断提高信息和政务公开的质量。
(七)探索创新方式,积极发挥新媒体在信息和政务公开公开中的作用
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依托首都园林绿化政务网站、新浪官方微博、微信、手机APP客户端等方式,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把网络列为公开信息、网上申请、审批的重要途径,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在做好信息公开的同时,注意抓好宣传工作,结合法治宣传日、廉政教育等活动,加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向广大群众宣传各项政策法规,开展网上互动,提高群众对园林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
(八)强化监督责任,确保信息和政务公开落实
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积极认真办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的深度、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一是在制度建设方面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构建完整的公开体系;二是工作规范化、公开形式多标准化、形象化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发布时效还较大的提升空间。下一步,我们将加大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完善新的工作机制,查漏补缺,提高市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率。
一是加强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公开制度体系建设,规范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在线答复、网上互动、微博、微信发布,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打造成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热情服务群众的信息公开平台。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加强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和完善信息和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在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会议开放制度等方面有突破;在舆情应对方面做到快速有效;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做到及时公开,提高信息发布数量质量和时效性。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组织局机关认真学习国务院、市政府相关信息和政务公开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把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干部培训体系中,不断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抓好保密安全。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失泄密现象。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18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7年度)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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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6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4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0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6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183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1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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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3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6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05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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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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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4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7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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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9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4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1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6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8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4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1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1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6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7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含未审结162件)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一审案件数量 | 件 | 0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2.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3.其他情形数(含未审结113件) | 件 | 0 |
(二)二审案件数量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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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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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