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缺席评审办理流程
当有专家缺席评审时,招标人可选择以下两种处理方案:
一、随机补选专家
具体流程如下:
1、代理人员需持有招标人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可传真),来招标办申请随机补选专家;
2、填写"随机补选专家申请单"(一式三份:招标办、专家抽取室、招标人各留存一份);
3、将"随机补选专家申请单"递交招标办,由招标办监管人员审查并签署意见;
4、代理人员随机抽取号码;
5、补选专家操作人员(须为招标办监管人员)通知随机号码所对应的专家到场评审;
6、若专家不能到场,重复4-5流程,直至选定;
7、补选专家操作人员填写姓名、抽取时间、最终抽取号码及其对应的专家姓名、编号、补选时间;
8、将"随机补选专家申请单"递交评标区,由评标区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填写应急专家到场时间;
9、将填写完备的"随机补选专家申请单"加盖招标人公章后随评审报告一起送交招标办留存。
二、择日再行评审
具体流程如下:
1、代理人员需持有招标人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可传真),来招标办申请取消评审;
2、代理人员填写"取消评审申请单"(一式三份:招标办、专家抽取室、招标人各留存一份),需填写如下内容:
①项目名称、日期、招标人;
②代理人员姓名及移动电话;
③评审地点、评审时间;
④取消评审原因并由招标人或代理签字;
⑤招标人代表签署意见。
3、将"取消评审申请单"递交招标办,由招标办监管人员审查并签署意见;
4、将"取消评审申请单"递交评标区;
5、将填写完备的"取消评审申请单"加盖招标人公章后送交招标办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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