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 | 北京市园林绿化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分享交流回顾
一年一度的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北京市园林绿化法治政府建设分享交流会在通州举办。通州区、大兴区、怀柔区、平谷区围绕区域园林绿化特色,展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亮点工作,分享了一年来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深刻感悟。
通州区园林绿化局有效发挥林长制抓手作用,建立林长+公检法综合协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司法部门优势,合力共护副中心园林绿化资源。
大兴区园林绿化局积极创新普法形式,针对野生动物保护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系列普法活动,策划丰富的普法进校园项目,通过校园实践课堂与中小学生互动,让保护野生动物,从娃娃抓起。
怀柔区园林绿化局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学习常态化机制,加强制度化管理,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行政败诉案件分析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作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平谷区园林绿化局首创建立京津冀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协同公检法农业生态部门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地,打造绿色资源联动保护“执法共同体”,共同守护平谷区生态安全。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分享了在园林绿化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工作心得。
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单位,在合同签订、规范性文件制定、信息公开答复、重大行政决策中主动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意见,帮助园林绿化部门防范法律风险,推动依法履职。针对查处绿化资源违法案件、林场运营、自然保护地管理中的疑难问题积极参与研讨,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下一步,北京市园林绿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围绕首都花园城市建设,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发力:
1.聚焦行业立法,夯实花园城市建设依法行政依据。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生态文明实践推动花园城市建设的意见》和《北京花园城市专项规划(2023年-2035年)》,围绕新时代首都花园城市建设实际,梳理我市现有园林绿化法规规章,立、废、改、释多措并举,完善首都花园城市建设法规体系,为北京建设成为天蓝水清、森拥园簇、秩序壮美、和谐宜居的花园之都的发展目标提供立法保障。
2.聚焦非现场监管,着力提升一体化的监管水平。坚持目标导向,紧紧聚焦新时代首都园林绿化资源保护与利用,严格依法开展监管,扎实推进非现场监管、“一码检查”、“风险+信用”模型应用、数据共享等重点任务,保障园林绿化资源监管全覆盖、无死角。
3.聚焦园林绿化资源保护,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围绕运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严格按《北京市园林绿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规范开展工作,与行政处罚有效衔接,加强与公检法及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形成多方参与的赔偿磋商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合力推进落实赔偿责任。积极发挥专家团队优势,鉴定赔偿损失,合理确定赔偿方式和额度。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案例效益,牢固树立“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
4.聚焦执法监督,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办案质量。围绕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裁量基准公布的要求严格行使行政处罚权,兼顾公平与效率,既要有力度,又要有温度。执法部门应当配足配齐具备资格的执法人员,保障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5.聚焦依法行政,在履职尽责中树立法治政府形象。按照每年制定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接诉即办水平,全面开展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外脑智囊作用,强化法律供给,确保各项决策合法、合理、科学,推动园林绿化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高效便民、诚实守信的服务型法治政府形象。
6.聚焦依法履职能力建设,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水平。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方案》,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