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园林082)”2022年检查计划
检查事项: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园林082)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检查主体: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检查对象范围:取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管理对象基数:130个
检查比例:10%
检查频次:每季度1次
检查方式:巡查、专项检查
检查项目:
拒绝、阻挠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行为 | 是否有拒绝、阻挠行为 |
未取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林木种子的行为 | 是否取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行为 | 是否有欺骗、贿赂行为 |
未按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规定生产经营林木种子的行为 | 生产经营者、经营地点、法定代表人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 |
生产地址是否与许可证标注地点一致 | |
生产经营种类是否与实际一致 | |
伪造、变造、买卖、租借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行为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伪造或变造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买卖、租借 | |
销售的林木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行为 | 种子标签是否有使用说明 |
标签填写是否规范 | |
未按规定建立、保存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行为 | 是否建立生产经营档案 |
档案内容是否齐全 | |
档案存放形式是否符合要求 | |
档案保存期限是否符合要求 | |
销售的林木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行为 | 销售的籽粒种子是否包装 |
是否有其他需要包装的未经包装销售 | |
涂改林木种子标签行为 | 种子标签是否被涂改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备案行为 | 是否按照要求取得备案 |
同一个林木品种在经营、推广过程中,未使用同一个名称行为 | 同一个林木品种是否使用同一个名称 |
生产经营假种子行为 | 种子品种与检测结果是否一致 |
在库种子有无标签 | |
标签标注种类、品种是否与实际一致 | |
是否以非种子冒充种子 | |
生产经营劣种子行为 | 种子质量指标是否低于标签标注指标 |
种子质量指是否低于国家标准 | |
种子是否带有国家规定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 |
违法生产、加工、包装、检验和贮藏林木种子行为 | 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采集的林木种子加工处理 |
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质量检验 | |
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包装 | |
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在林木种子库中贮藏林木种子 | |
伪造“林木良种证书”行为 | 是否伪造林木良种证书 |
作为良种推广、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林木品种行为 | 推广品种是否通过国家或北京市林木品种审认定 |
对经营、推广的主要林木良种未使用审定公告确定的品种名称行为 | 推广品种名称是否与审定公告名称一致 |
推广、销售应当停止推广、销售的林木良种行为 | 推广品种是否已经被撤销良种证书 |
林木种子企业造假行为 | 选育林木良种数据是否造假 |
未经许可进出口林木种子的行为 | 是否取得许可进出口林木种子 |
从境外引进林木种子进行引种试验的收获物作为种子在境内销售的行为 | 是否有从境外引进林木种子进行引种试验的收获物作为种子在境内销售的行为 |
为境外制种的林木种子在境内销售的行为 | 是否有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境内销售行为 |
进出口假、劣种子或者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进出口的种子的行为 | 进出口种子是否属于假劣种子 |
进出口种子是否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进出口的品种 | |
未经批准向境外提供或者从境外引进种质资源,或者与境外机构、个人开展合作研究利用种质资源的行为 | 是否取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许可 |
抢采掠青、损坏母树或者在劣质林内、劣质母树上采种行为 | 是否有抢采掠青、损坏母树或者在劣质林内、劣质母树上采种的行为 |
收购珍贵树木种子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规定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 | 收购林木种子是否属于珍贵树种子种子 |
收购林木种子是否属于本市限制收购的种子 | |
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检疫性有害生物接种试验的行为 | 是否涉及检疫性有害生物 |
假冒授权品种行为 | 是否具有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或取得品种权人授权 |
是否以此品种假冒授权品种 | |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 | 是否具有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或取得品种权人授权 |
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名称行为 | 销售品种名称与品种权人授权书是否一致 |
因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行为 | 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是否担任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 |
单位被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 | 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是否担任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