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行为的检查(园林023)”2022年检查计划
检查事项:对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行为的检查(园林023)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
检查主体: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检查对象范围:全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有收容救护陆生野生动物行为的主体
管理对象基数:对收容救护机构、受托机构以及有收容救护行为的单位及个人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比例:不低于2次
检查频次:半年一次
检查方式:巡查检查、联合检查
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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