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开展园林绿化工程分包项目和养护项目集中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区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北京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京绿办发〔2023〕50号),规范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领域分包企业及分包项目的综合管理,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今年3月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印发了《关于园林绿化工程分包企业及养护企业信用信息采集规则和标准的通知》(京绿办发〔2024〕63号),并按照相关标准对“企信通”系统进行了更新和完善,现将园林绿化分包和养护项目集中补录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园林绿化工程分包项目集中补录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补录项目的时间范围可追溯至2019年6月30日以后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集中补录之后各企业承揽的所有项目均需按照《北京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及时录入。
二、集中补录期间园林绿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项目不扣除逾期申报信息信用分。园林绿化单位工程专业分包项目按照单位工程的录入时限要求正常扣除逾期申报信息的信用分。
三、分部分项工程分包项目录入时,请各企业明确分包项目负责人及分包项目合同金额、分包内容和范围,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文件,具体要求参照《园林绿化工程分包企业及养护企业信用信息采集规则和标准》。
四、园林绿化养护项目补录同期开展。
请各企业认真学习了解《园林绿化工程分包企业及养护企业信用信息采集规则和标准》相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分包项目及养护项目的补录工作,如有问题请致电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事务中心企业服务科咨询,联系电话55536225、55536165、55536164、55536163。
特此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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