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对园林绿化企业使用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情况的通报
各区园林绿化局、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2025年11月,我局接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转递园林绿化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违法情况的函》。要求各区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分析、掌握园林绿化使用电动三轮车交通安全状况,加强行业交通安全管理,同时对违法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追查。
现将园林绿化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违法情节较为严重的3家企业通报如下:北京市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绿化养护中心存在“准驾车型不符”严重违法记录一笔;北京大兴京南天地集体林场、北京一澜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存在“超员”违法记录各一笔。
根据《北京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对园林绿化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记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并予以公示,自通报发布之日起公示期一年。
我局将持续加强对园林绿化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和事故情况的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坚决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希望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引以为戒,避免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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