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管理处(林长制工作处)基本信息
拟订本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森林资源。指导监督平原生态林资源管理。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承担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
研究制订本市林长制配套政策、制度和林长制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市总林长、副总林长和市级林长部署的工作任务,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督查、考核;负责相关的信息、宣传、培训工作;承担市林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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