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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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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31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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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市园林绿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对《北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全面修订。《名录》共包括野生动物32目67科150种,其中:兽类5目7科13种、鸟类15目41科99种、两爬类3目6科13种、鱼类3目5科14种、昆虫类6目8科11种。

本次《名录》修订以2007版《北京市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北京市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北京陆生野生动物名录(2021)》为基础,参考《北京市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中国生物物种名录》《中国内陆鱼类物种与分布》等成果和其他调查资料,形成《名录》初稿。

《名录》修订遵循“珍稀性”“典型性”“地方特色”“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民众关注度”等原则。如:《名录》纳入了北京地区较珍稀的寿带、黄腹山雀、山噪鹛等鸟类,以及将反映栖息地质量的小䴙䴘、普通翠鸟等指示物种予以保留,进一步强化物种和栖息地的整体保护。此外,隐纹花松鼠、锡嘴雀、黑尾蜡嘴雀等常被饲养的野生动物和普通雨燕、家燕、金腰燕等群众较喜爱的且在传统文化中有美好寓意的野生动物也纳入了《名录》。

调整情况。一是区分保护级别,对已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不再纳入《名录》。较2007版,有狼、赤狐、貉、豹猫、黑颈鸊鷉、鸿雁、花脸鸭、小白额雁等27种陆生野生动物升级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本次不再纳入《名录》。二是突出保护重点,对已经纳入《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原则上不再纳入《名录》。较2007版有92种未纳入《名录》,但按照《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列入“三有名录”和列入《名录》的物种属于相同保护级别,不会因为未纳入《名录》降低保护措施。三是完善物种保护范畴,较2007年版本,除新增陆生脊椎动物22种,包括大足鼠耳蝠、北京宽耳蝠、香鼬、金眶鸻、黑头剑蛇、刘氏链蛇、黑背链蛇等,还将中华细鲫、瓦氏雅罗鱼、东方薄鳅等14种鱼类,以及北京大蜓、郑氏筏蚊猎蝽、东方巨齿蛉、苏氏步甲、皮氏小刀锹、穆平丽花金龟、圣蜣螂、红珠绢蝶、小红珠绢蝶、中华蜜蜂、北京条蜂等11种昆虫纳入《名录》,进一步完善了我市野生动物物种保护体系。四是简化名录,不再对列入《名录》物种划分保护级别。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对野生动物保护一般表述为“国家重点”和“非国家重点”,实行分级管理。结合北京实际,对列入《名录》物种不再划分保护级别,更有利于落实保护管理政策措施。


相关政策: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北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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