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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学利用森林资源 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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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9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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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一)政策依据。目前,全市集体林地面积达到1500多万亩,特别是平原地区新增的200多万亩生态林资源,已成为农民绿岗就业和生态增收的重要载体。2020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将发展林下经济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2018年和2021年,市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促进首都林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本市发展新型集体林场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我市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发展林下经济。《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提出: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建设百万亩林下经济的目标。这都为我市制定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提供了政策基础。

(二)市领导高度重视。2018-2020年,市委书记蔡奇在房山、密云、怀柔调研时先后指出:“林下经济也是旅游资源,要开拓思路,实现乡村绿色发展”,“要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和林下经济”。市长陈吉宁在调研全市园林绿化工作时要求“探索创新林下经济经营模式,帮助山区人民增收致富,变绿水青山为金山银山”。副市长卢彦多次现场调研并召开专题会,推动我市林下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2021年初,北京市“两会”期间,市政协专题研究首都特色林下经济发展意见。

二、起草过程

(一)开展试点示范建设。按照市领导对林下经济的相关要求,2019-2020年,结合集体经济薄弱村建设,我市开展了“1+20”林下经济试点建设,1,即:1个镇——大石窝镇林下经济试点;20,即:20个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林下经济。由我局牵头,与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林科学院等相关单位建立了协同工作机制,全面推动我市林下经济试点示范建设。编制并印发了《大石窝镇林下经济试点示范实施方案》、《2020 年北京市集体经济薄弱村林下经济试点工作方案》,相关专家、教授与试点镇、村迅速进行工作对接并多次开展现场查勘和技术指导。经过两年的努力,全面完成林下经济试点示范的预期任务。2020年9月28日,副市长卢彦在大石窝镇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召开全市林下经济现场会,镇领导通过视频向全市相关部门介绍该镇林下经济发展情况、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效益,得到大家的肯定。

(二)成立专家团队研究发展意见。2020年底,我局成立了由局相关处室、在京科研院所、业界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在现场调研、与企业座谈、多方论证和试点示范的基础上,2021年初,我局起草完成了《关于科学利用森林资源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先后于2021年3月、10月两次向12个区政府、15个委办局征求意见,并于2022年1月30日至3月3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共收到修改意见、建议70条,对这些意见我们充分研究并予以采纳,修改并完成了《关于科学利用森林资源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2年7月18日,与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

三、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四个部分、14项内容:

(一)总体要求明确。《通知》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三个方面提出了我市林下经济发展的根本遵循。聚焦新发展理念,在保护的前提下,释放森林资源潜力,变生态优势为发展优势,到2025年,科学利用森林资源100万亩。到2035年,形成完备的首都林下经济产业体系,林下经济产品的供给能力、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森林资源利用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全市适宜地区实现林下经济全覆盖。

(二)推动建立首都特色林下经济产业体系。首都特色的林下经济以森林景观利用形式为主,结合林下种植、林下养殖、非木质林产品采集加工,融合森林文化与民俗风情,为首都市民提供种类丰富、形式多样的林下经济产品。

(三)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支持新型集体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龙头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参与发展林下经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林下经济建设,提高林下经济产品生产、加工和营销能力,延长产业链。

(四)引导上下游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森林景观利用与食品、医药、健康、教育、文化等产业深度融合,形成发展合力,提升林下经济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五)打造林下经济产品品牌。引导经营主体开展林下经济产品品牌建设,建成一批具有北京特色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六)完善支撑体系,推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包括5项措施。

一是规范利用森林资源:明确了严格控制发展、适度发展和鼓励发展三种森林资源利用形式。

二是完善财税保险政策:统筹现有的中央资金、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农惠农资金政策,税费减免优惠政策,蜂业气象指数保险、森林保险、产业保险等政策,积极支持林下经济发展。

三是加大科技支撑力度:选育和推广适宜林下种植的优良品种,推动林下经济产业的标准化发展,加强林下经济产地环境风险评估,确保林下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建立林下经济大数据平台,为林下经济全产业链发展提供信息服务。

五是落实配套设施政策:鼓励利用闲置民宅和其它闲置房屋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疗养)、自然教育等森林景观利用活动。

(七)强化保障措施,形成发展合力。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各区政府是落实林下经济发展的责任主体,要合理确定林下经济发展产业类别、发展规模,制定林下经济发展负面清单。各级园林绿化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根据部门职责,对市发改委、市规自委、市科委、市财政局等9个委办局提出了具体的任务,其它委办局根据职能提供相应支持。

三是强化人才激励:鼓励农林高校毕业生、园林绿化技术人才、乡土专家、科技特派员等参与林下经济建设,并依规享受职称评审、养老保险延缴、农村劳动力就业补贴等方面的激励政策。

 

相关政策:关于科学利用森林资源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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