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评分 标准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 [联合发文单位] --
- [实施日期] 2023-04-07
- [成文日期] 2023-04-04
- [发文字号] 京绿办发〔2023〕93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23-04-07
- [有效性] 有效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检查评分标准的通知
各区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北京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京绿办发〔2023〕50号),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检查评分标准。具体如下:
一、评分内容及分值
按照《北京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京绿办发〔2023〕50号)规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评分标准中,履约能力“本市项目现场管理”项信用分各为15分。结合国家信用管理政策要求、本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企信通入库项目信息及其项目负责人的现状及监督管理情况,划分为基础管理3分、全覆盖检查10分、双随机检查1分、专项检查1分。
二、评分标准
(一)基础管理(3分)。对积极参与园林绿化建设、具有一定工程经验和履约能力,在企信通系统录有园林绿化项目信息,且项目状态处于新承揽、在施或质保养护期的入库企业,直接赋予现场管理基础分3分。
(二)全覆盖检查(10分)。为更加全面掌握和保障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质量,对在企信通系统录有本市在施或质保养护期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且参与全覆盖检查的在库企业,根据参与全覆盖检查企业所有参检项目得分的算术平均分,折算为企业全覆盖检查得分;具备检查条件故意规避检查的项目记为0分,并进行算术平均;未参与此项检查的企业记为0分。
(三)双随机检查(1分)。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在企信通系统录有本市在施或质保养护期园林绿化工程的在库企业,将适时开展双随机检查,被抽中参加双随机检查的项目按照实际检查标准折算成企业相应得分;被多次抽中多个项目的企业按照各次各项目的平均分折算;未参加此项检查的企业记为0分。
(四)专项检查(1分)。为保障年度重点工作的开展,对在企信通系统录有本市在施或质保养护期园林绿化工程的在库企业,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被抽中参加专项检查的项目按照实际检查标准折算成企业相应得分;被多次抽中多个项目的企业按照各次各项目的平均分折算;未参加此项检查的企业记为0分。
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评分为该项目负责人参与评分项目的平均得分。
附件: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现场检查信用评分标准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