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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园林 管理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
  4. [实施日期] 2022-07-06
  5. [成文日期] 2022-07-04
  6. [发文字号] 京绿办发〔2022〕186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2-07-06
  9. [有效性] 有效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 《北京市公园绿色帐篷区管理指引(试行)》 的通知
字号:   
2022-07-06 09:00:00

  

市公园管理中心,各区园林绿化局、经开区城市运行局,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为加强公园帐篷区规范化管理,推动公园帐篷露营健康发展,我局编制了《北京市公园绿色帐篷区管理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落实。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2年7月4日               


北京市公园绿色帐篷区管理指引

(试行)

为加强公园帐篷区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根据《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 第3部分:帐篷露营地》(GB/T 31710.3)、《公园设计规范》(GB/T 51192)、《北京市公园条例》等法规、规范和标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指引。

第一章  管理机构和原则

第一条 本指引中公园绿色帐篷区是指各类公园利用园中空闲地、现有铺装或非观赏性草坪为市民提供搭设非住宿帐篷的公共休闲区域。

第二条 本指引主要适用于公园向市民开放的绿色帐篷区日常管理。绿色帐篷区原则上夜间不开放。公园内经营性绿色帐篷区参照执行《北京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准入标准》(京绿办发〔2022〕185号)等相关规定。

第三条 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公园绿色帐篷区管理指导和检查工作;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公园绿色帐篷区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公园管理机构负责绿色帐篷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卫生、安全等相关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本市公园绿色帐篷区管理遵循“绿色低碳、因地制宜、文明健康、安全有序”的总体原则,尽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干扰。

第二章  选址与布局

第五条 公园绿色帐篷区的选址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公园绿地相关规划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二)环境幽静、风景优美的区域;

(三)地形相对平整,坡度小于15度;

(四)服务设施、应急保障相对完善和便捷。

第六条 公园绿色帐篷区的选址应避开以下区域:

(一)历史名园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公园主要游览线路、热门景点周围及游人密集区域;

(三)邻近河谷或山崖等自然灾害频发、生态脆弱区域;

(四)易破坏或干扰野生动物繁衍、活动区域;

(五)其他不适宜设置帐篷区的情形。

第七条 公园绿色帐篷区的布局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整体布局因地制宜,充分保护和利用天然地形及自然资源;

(二)根据场地的承载能力科学设定接待容量;

(三)推荐使用占地面积小于5平方米、不高于1.5米的中小型家用快速帐篷,不得使用带有风绳和需要地钉固定的天幕、帐篷等;

(四)帐篷之间的距离不小于5米。

第三章 配套服务

第八条 公园绿色帐篷区应设置明显标识,明确帐篷搭设区域界线、服务时间,各类标识制作应规范、美观,并与环境相协调。

第九条 公园管理机构应创造条件为绿色帐篷区提供必要的卫生间、垃圾回收点、售货点、安全监控等各类服务设施,并根据人流量增设可移动设施。

第十条 推广使用节能产品,提倡配备无人值守售货点、卫生间,鼓励自助服务。销售商品应以公益性为主,明码标价,保证食品安全。

第十一条 其他文体、娱乐配套服务应以立足市民基本需求,遵循简约、安全、优质的服务原则,并与场地环境相适宜。

第十二条 公园绿色帐篷区倡导预约使用,管理机构(主体)通过公众号等平台对帐篷营位实行网上预约,实现对人流量的有效管理。

第四章 环境管理

第十三条 划定为公园绿色帐篷区的绿化率应在50%以上。按照相关的养护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绿化养护。可根据绿地、林地植被生长周期和特性,建立场地轮换制度,避免植被被过度踩踏。

第十四条 定期做好场地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治。乔灌木出现枯枝败叶、绿篱缺株断行、草坪有明显践踏痕迹等现象应及时清理、补植。

第十五条 定期清扫确保场地整洁卫生。按照垃圾分类要求成组设置垃圾箱,箱体干净整洁,无污物外露,周围地面无污渍。

第十六条 卫生间内各类设施应整洁完好,并按照属地要求做好卫生消杀、配备免费耗材。

第五章 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 在绿色帐篷区域周围设置安全监控摄像头、防火器材等,统筹将火灾、治安、疾病等突发事件纳入公园总体应急预案。在入口及场地内设置明显安全提示和救援电话。

第十八条 公园绿色帐篷区禁止烧烤、烹饪等任何形式用火行为,按照规范放置消防器材。

第十九条 帐篷不允许全封闭,要能从外面观察到帐内情况,以便巡查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醒或救助。

第二十条 帐篷区域严防蛇虫鼠蚁,不擅自尝食野花、野果,爱护林木、绿地及其他公共设施。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照看好随行老人及儿童。

第二十一条 遇高温、大风、暴雨等特殊天气,服从场地管理人员指挥,确保安全有序。

第六章  机制保障

第二十二条 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各区及有关单位应申请保障公园绿色帐篷区正常工作经费。经费不足的,公园管理机构(经营者)可根据植被保护修复工作的需要依法取费、依规使用。

第二十三条 建立投诉受理机制,确保投诉电话畅通,并有专人值守积极应对,对各类咨询和投诉应态度友好、正面回应、防范舆情。

第二十四条 建立志愿者文明引导机制,对于吸烟、酗酒、喧哗和乱扔垃圾等各类不文明游园行为进行提示和劝阻,鼓励垃圾随走随清,宣传安全、健康知识,倡导自然简约、无痕露营、文明游园。

第二十五条 建立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对于损坏绿地、林木、文物等不文明行为,且不听劝阻的,联合城管执法、文化执法以及公安部门进行惩戒。

第二十六条 建立动态管控机制,各级管理部门可根据疫情防控或其他管理工作需要,对公园绿色帐篷区采取临时关闭等动态管控措施。

第二十七条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北京市公园帐篷露营文明公约


附件:北京市公园帐篷露营文明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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