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机关行政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简称市园林绿化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局级,加挂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首都绿化办)牌子。市园林绿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园林绿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规划、计划、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本市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修复、城乡绿化美化和植树造林工作。组织实施园林绿化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防沙治沙规划和建设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草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林业和湿地生态补偿工作。
(3)负责本市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4)组织制定本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公园、绿地、森林、湿地和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拟订林业产业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市级(含)以上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5)负责本市公园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公园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公园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园、绿地资源调查和评估工作。
(6)负责本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
(7)负责监督管理本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承担世界自然遗产申报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8)负责推进本市园林绿化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9)研究提出本市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负责林果、花卉、蜂蚕、森林资源利用等行业管理。负责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10)组织、指导本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1)依法负责本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12)负责落实本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北京市应急管理局,以本市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3)拟订本市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相关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推广。负责园林绿化信息化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林业碳汇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工作。负责园林绿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4)负责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承担首都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园林绿化局要切实加大本市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首都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1710.72万元,比上年减少1256.21万元,下降9.7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681.57万元,比上年增加1102.74万元,增长10.42%。
1.财政拨款收入11681.5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81.5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077.88万元,比上年减少1545.36万元,下降12.24%,其中:基本支出7651.0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9.07%;项目支出3426.8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0.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710.72万元,比上年减少1256.21万元,下降9.71%。。主要原因:2024年重大项目谋划等基本建设资金支付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77.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81%;城乡社区支出257.4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2.32%;农林水支出10619.73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95.8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68.47万元,2024年度决算20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4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68.47万元,2024年度决算20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45%。主要原因:离休人员去世。
2.“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7.94万元,2024年度决算25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42%。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94万元,2024年度决算25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42%。主要原因:追加下达了重大项目谋划基本建设项目资金。
3.“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2380.81万元,2024年度决算1061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8%。其中:
“林业和草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2380.81万元,2024年度决算1061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8%。主要原因:机动经费通过预算调整核减进行安排。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651.0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2.12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2.35万元减少0.2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17.23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20万元减少2.77万元。主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英国、匈牙利开展花卉园艺技术交流、赴美国参加联合国森林论坛和与大自然保护协会洽谈合作协议、赴法国参加 “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培训等方面,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4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4.88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22.35万元增加2.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4.88万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原园林绿化综合执法大队车辆年中调拨至机关。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530.69万元,比上年减少273.19万元,减少原因:搬迁副中心,水电物业取暖等费用不再单独承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02.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95.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74.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5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98.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9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机关行政共有车辆9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665.91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