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森林防火事务中心(北京市航空护林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森林防火事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本市森林防火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森林防火航空护林具体工作;承担市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与管理、森林防火相关队伍指导培训等事务性工作。单位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计财装备科、防火安全科、航护通信科、宣传教育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30人,实有人数2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8752.22万元,比上年减少704.59万元,下降7.4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162.43万元,比上年减少3481.88万元,下降40.28%。
1.财政拨款收入5070.4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2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70.4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2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9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74%;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9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4%。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201.5万元,比上年增加1371.78万元,上升23.53%,其中:基本支出1038.6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4.42%;项目支出6162.8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5.5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427.93万元,比上年减少622.16万元,下降6.87%。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74.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0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城乡社区支出2623.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0.52%;农林水支出3848.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9.4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23年度决算1.0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00万元,下降49.26%。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3年度决算1.0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00万元,下降49.2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度决算1.5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0.58万元,减少26.7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3年度决算1.5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0.58万元,减少26.73%。
3、“城乡社区支出”2023年度决算2623.4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90.55万元,增加12.45%。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023年度决算2623.4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90.55万元,增加12.45%。
4、“农林水支出”2023年度决算3848.5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70.10万元,增加1.86%。其中:
“林业和草原”2023年度决算3848.5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70.10万元,增加1.86%。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5.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485.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9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2023年度决算485.56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485.56金额一致。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023年度决算485.56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485.56金额一致。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038.6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7.9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4.9万元减少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7.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24.9万元减少7万元。
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6.49万元,公务用车维修6.5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4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3.42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4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02.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9.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02.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1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24.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6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共有车辆12台,共计327.62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2台(套),共计3675.4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附件1: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森林防火事务中心(北京市航空护林站)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森林防火事务中心(北京市航空护林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