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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绿化;农业、林业、水利/林业/林地;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公园;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风景名胜;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园林绿化设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园林绿化建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设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园林绿化工程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6-07-27
- [发布日期] 2026-08-12
- [实施日期] 2026-08-12
- [废止日期]
- [发文字号]京绿办发〔2026〕103号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区园林绿化局,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有关园林绿化专业团体、单位:
为规范本市园林绿化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不断提高标准化工作水平,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关于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局调整园林绿化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流程(详见附件1),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评审单位(详见附件2),承担参评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工作。同时指定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事务中心作为本市园林绿化行业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达标单位创建工作评审组织单位,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
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园林绿化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绿应发〔2015〕7号)《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京绿应发〔2016〕14号)《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优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评审单位的通知》(京绿办发〔2023〕266号)同时废止。
附件:1.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流程.docx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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