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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绿化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0-01-22
- [发布日期] 2020-02-05
- [实施日期] 2020-02-05
- [废止日期]
- [发文字号] 京绿办发〔2020〕22号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京开展园林绿化合作与交流工作管理办法》和《受理境外非政府组织申请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担任在华代表机构业务主管单位办事程序》的通知
各区园林绿化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规范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京开展合作与交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经局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现印发《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京开展园林绿化合作与交流工作管理办法》、《受理境外非政府组织申请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担任在华代表机构业务主管单位办事程序》,请遵照执行。
附件:1.《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京开展园林绿化合作与交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docx
2.《受理境外非政府组织申请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担任在华代表机构业务主管单位办事程序(试行)》.docx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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