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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问答系列之七——种子进出口和对外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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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1 09:53:00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1.进出口种子必须进行什么?

答:必须实施检疫, 防止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传入境内和传出境外。

2.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需要什么资质?

答:应该具备生产经营许可证。

3.从事林木种子进出口业务的,是否需要取得进出口许可?

答:不需要。

4.对进口种子的质量,种子法有何规定?

答:进口种子的质量,应当达到国家或者行业标准。没有国标或者行业标准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

5.为境外制种进口的种子,只能用于制种,其产品能否在境内销售?

答:其产品不得在境内销售。

6.哪些种子禁止进出口?

答:假、劣种子以及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进出口的种子。

7.从境外引进农作物或者林木试验用种,应当如何处理?

答:隔离栽培,收获物不能作为种子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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