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职称评价中出现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工作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怎么处理?
答: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0〕17号)提到:“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在职称评价中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工作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评价诚信档案。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0〕12号)提到:“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评审机构取消其申报资格,记入职称评审"黑名单";取得职称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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