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一、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基本情况
(一)历史沿革
建国以来,首都园林绿化事业管理体制大体经历了“部门隶属——独立分治——城乡一体”三个阶段。
一是隶属于其他部门阶段。建国初期到70年代,市林业部门先后隶属于市郊区工作委员会、市农林局等大农口系统;城市园林绿化先后隶属于市委建工部、市政工程局、市建设局、市公用局等大市政系统。
二是部门独立分治阶段。80年代初期,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体制下,为了应对沙尘暴天气所带来的生态环境挑战,在邓小平同志倡导下,掀起了大规模的全民义务植树。林业方面,1980年成立林业局(由农林局划分为林业局和农业局),1982年设立了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并在2000年与林业局合署办公,负责郊区绿化美化和林业工作。城市园林绿化方面,1955年成立园林局,1968年撤销,1972年又恢复了园林局,负责城市绿化。这种管理体制特点就是林业局负责郊区绿化、园林局负责城市绿化美化。
三是城乡生态一体发展阶段。①2006年,为加强对全市绿化园林和林业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进一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市政府决定调整本市绿化林业园林管理体制,组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简称市园林绿化局),为负责本市城乡绿化和林业行政管理的市政府直属机构,挂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首都绿化办)的牌子。②2019年机构改革,将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划入我局。③2020年7月,原所属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整建制划转至市公安局。
(二)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规划、计划、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组织本市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修复、城乡绿化美化和植树造林工作。组织实施园林绿化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防沙治沙规划和建设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草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林业和湿地生态补偿工作。
三是负责本市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四是组织制定本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公园、绿地、森林、湿地和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拟订林业产业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市级(含)以上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五是负责本市公园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公园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公园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园、绿地资源调查和评估工作。
六是负责本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
七是负责监督管理本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承担世界自然遗产申报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八是负责推进本市园林绿化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九是研究提出本市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负责林果、花卉、蜂蚕、森林资源利用等行业管理。负责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十是组织、指导本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一是依法负责本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十二是负责落实本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北京市应急管理局,以本市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三是拟订本市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相关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推广。负责园林绿化信息化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林业碳汇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工作。负责园林绿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是负责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承担首都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五是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是职能转变。市园林绿化局要切实加大本市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首都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