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版 登录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以案示警!延庆区永宁镇春季防火专项整治行动案例曝光
字号:   
2025-03-08 22:05:00 来源:首都园林绿化微信公众号

随着气温逐步回升,春耕备耕关键期来临,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呈现高发态势。为切实守护辖区生态环境安全,永宁镇按照2025年护林防火工作部署,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露天焚烧违法行为保持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的高压态势。近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查处3起违规、违法露天焚烧案件,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2025年2月21日,永宁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镇生态环境管理中心(林业)移交线索,反映西灰岭村内有露天焚烧现象,接到通知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责令当事人将明火扑灭。

图片

经查,西灰岭村村民刘某在自家地内露天焚烧秸秆8堆,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刘某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并综合考虑此案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已对刘某进行立案查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

图片

案例二

2025年1月27日,永宁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和平街村有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当事人将明火扑灭。

经查,和平街村民韩某在自家地内露天焚烧秸秆,韩某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

图片

案例三

2024年10月26日,永宁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镇生态环境管理中心(林业)移交线索反映彭家窑村内有露天焚烧现象,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扑灭明火。

图片

经查,彭家窑村民胡某在彭家窑村南露天焚烧冥币,执法人员当场对胡某进行警告和批评教育。胡某露天焚烧冥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罚款人民币500元。

图片

正值冬春防火关键期,天干物燥,火险等级持续攀升。永宁镇将持续强化露天焚烧执法管控,不断强化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居民共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杜绝燎荒烧荒等野外用火行为,以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携手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屏障,共建共享生态宜居的美好家园!

分享:

便民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