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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 生态保护修复处基本信息

      组织本市森林、湿地、草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编制造林营林、防沙治沙等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市绿化隔离地区、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平原地区和山区造林营林、防沙治沙等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措施、管理办法、技术规程和标准。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造林营林、封山育林、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 城镇绿化处基本信息

      负责本市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拟订有关政策措施、管理办法、技术规程和标准。组织开展绿地资源调查和评估。组织编制城镇园林绿化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园林绿化行业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和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指导屋顶绿化工作。承担直属绿地的管理工作。

  • 森林资源管理处(林长制工作处)基本信息

      拟订本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森林资源。指导监督平原生态林资源管理。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承担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

      研究制订本市林长制配套政策、制度和林长制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市总林长、副总林长和市级林长部署的工作任务,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督查、考核;负责相关的信息、宣传、培训工作;承担市林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处基本信息

      负责本市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政策措施、相关规划和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指导、监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研究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指导、监督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繁育工作。负责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湿地保护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 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基本信息

      监督管理本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拟订相关规划、管理标准和建设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 公园管理处基本信息

      承担本市公园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公园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公园管理标准和规范,指导和监督公园建设和管理。承担公园的登记注册工作。参与公园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核。组织开展公园资源调查、评估等工作。承担公园对公众信息服务的管理工作。指导公园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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