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市依法必须招标园林绿化项目实施常态化随机抽查的通知
园林绿化招投标各市场主体、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优化本市营商环境的统一部署,落实好《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11部门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有关文件的通知》(京发改[2021]1407号)及《北京市园林绿化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消除招标投标市场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市场壁垒,将对本市依法必须招标园林绿化项目建立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结果,营造高效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自2021年起对进入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分平台园林子平台开展园林绿化招标投标活动的园林绿化项目,分别采取每月事中事后抽查及每年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两种抽查模式。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检查事项:对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的检查
2、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3、检查主体: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委托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事务中心具体实施
4、检查对象范围:依法必须招标的园林绿化项目
5、检查对象主体责任人: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
6、检查对象基数:检查周期内受理的正在进行和完成的招标项目数
7、检查比例:不低于检查周期项目数的20%
8、检查频次:每月1次事中事后抽查,每年1--2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9、检查方式:日常、专项
10、检查的具体项目内容: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招标事项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等手续 |
招标项目投资额、建设规模、项目名称、招标人、招标方式等重要信息是否与立项文件一致 | |
是否有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它技术资料 | |
是否提供诚信告知性承诺书 | |
评标专家 | 评标活动中是否有违反评标纪律行为的行为 |
评标活动中是否有违反评审质量的行为 | |
评标活动中是否有不公正履职的违法行为 | |
是否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 |
资格评审、开标、评标行为 | 开标程序是否合法、公开、有效 |
评标过程是否合法合规 | |
招标投标情况报告 | 评审资料是否合法、规范、全面 |
投标担保退还情况 | 投标担保是否依法按时退还,使用保证金的是否同时退还银行同期利息 |
申请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 文件内容是否合法、规范、有效 |
评审资料是否合法、规范、全面 |
抽查检查结束后,检查主体根据检查情况出具检查意见表,并由检查对象主体责任人签字确认。检查意见及处理结果将录入“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并在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责令检查对象主体责任人限期整改,问题严重及整改不到位的,将记入相关主体诚信档案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结果同步归集至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信用北京”。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多发的责任主体,将采取增加抽查频次、列入重点监督对象等方式进行重点监管。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事务中心
2021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