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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丨关于对《北京市森林经营方案管理办法 (试行)》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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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6-03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一、制定背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等有关要求,为规范在本市范围内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批准、实施、监测评价和监督管理等活动,提高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质量和实施效果,推动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经营管理制度,有效促进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利用,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起草了《北京市森林经营方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总则、方案编制与批准、方案实施与监测评价、附则共4章24条。

(一)总则

共6条,主要对《管理办法》实施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职责分工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并阐述了森林经营、森林经营规划、森林经营方案的概念、作用和关系。《管理办法》明确将森林经营方案作为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审批林木采伐、审查作业设计、安排林业投资和项目、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的重要依据。

(二)方案编制与批准

包括11条。主要对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单位、程序、要求、内容、成果等进行了明确。《管理办法》规定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应以培育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坚持生态优先、分类经营,实施全周期、近自然森林经营。编案程序包括资料收集、外业调查、数据库更新与资源数据统计、分析评价、文本编制、征求意见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森林经营方案进行修编和调整。

(三)方案实施与监测评价

包括5条,主要对森林经营方案的组织实施、监测评价、监督管理、归档内容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管理办法》要求市、区园林绿化部门应当加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批准、实施、监测、评价等全过程的管理。编案单位应当按照森林经营方案安排年度经营任务,制定年度作业设计,做好档案管理。

(四)附则

包括2条,主要对解释权、施行期限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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