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园林
- [发文机构] 中共北京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4-07-18
- [发布日期] 2024-07-19
- [实施日期] 2024-07-19
- [废止日期]
- [发文字号] 京生态文明委〔2024〕3号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中共北京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首都花园城市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承担相应职责的机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首都花园城市规划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
2024年7月18日
首都花园城市规划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统筹首都花园城市规划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加快推进首都花园城市建设,优化完善城市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配套设施,打造天蓝、水清、森林花园环绕的生态之城,彰显文化自信与多元包容魅力的文化之城,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的和谐宜居之城,依据《关于深化生态文明实践推动首都花园城市建设的意见》和《北京花园城市专项规划(2023年—2035年)》,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为统领,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严格落实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不断优化绿色空间布局,科学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城市治理新格局,推动首都花园城市规划建设工作走深走实,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奠定生态基础。
二、任务分工
(一)加强系统治理,夯实花园城市生态基底
1.筑牢山区生态屏障。加快推动首都生态屏障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编制本市“三北”工程六期规划,实施燕山山地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统筹谋划太行山综合治理项目,科学开展防沙治沙和水土流失治理,拱卫首都绿色生态屏障。加强生态涵养区山脉轮廓线整体保护,构建“远山—近山—城廓”多层次山体景观。协调处理浅山山脊轮廓线与城市天际线关系,控制好山脚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的关系。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相关区政府
2.持续扩大绿色生态空间。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关于造林绿化适宜性评估要求,统筹国家最终下达的造林潜力空间,延续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政策,继续实施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严格执行《北京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确保98万公顷林地总量不减少。结合各区规划落实和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工作成果,在城乡结合部、平原新城、城镇周边等重点区域,深挖潜力空间,充分利用疏解整治腾退空间、农村闲置土地、废弃地等,因地制宜实施填空造林、断带补齐,促进平原地区形成结构稳定、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承载能力强的生态系统。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区政府
3.持续实施山区生态林精准提质。加强森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通过树种优化、密度调控、林下补栎、封山育林、乔灌草配置等技术措施,促进林木健康生长和近自然森林景观的恢复,引导构建健康稳定的植物群落,合理配置乔灌草结构,持续提升山区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健康度,提高现有森林资源的质量,提升水土保持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逐步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相关区政府
4.推进平原生态林科学管护。遵循科学绿化理念,实施“调密度、补幼苗、沃土壤、防病虫、强功能”五大行动,优化林分树种结构和乔灌草立体结构,促进平原生态林“长高、延绿、长寿”,引导平原生态林自然化演替。开展土壤监测评价,实施枯枝落叶还田、精准施肥、地被翻耕等沃土工程,提升土壤肥力。实施固定样地监测和生态效益评价,逐步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林业碳汇能力。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区政府
5.实施浅山彩叶林带建设工程。提升以大尺度山地植物景观为特色的浅山远景风貌,提升主要景观面的植物季相景观的视觉效果。在西起房山张坊、东至平谷金海湖的“前山脸”地区,实施彩叶林改造工程,打造浅山彩叶林景观带。着重在山区重要道路及沟峪两侧、民俗村周边区域,增加抗逆性强、易活好管的乡土长寿树种,增加彩叶树种比例,修建森林步道,打造“林海绵延、五彩斑斓”的大美生态彩叶林带。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区政府
6.推动京津冀生态协同治理。加快燕山-塞罕坝国家公园、潮白河国家森林公园规划建设,打造城市副中心花园城市精华片区,推动通州区与廊坊“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打通九条连接中心城区、新城及跨界城市组团的楔形生态空间,形成联系西北部山区和东南部平原地区的多条大型生态廊道。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京津冀协同发展联合工作办公室、城市副中心管委会、相关区政府
7.加强生态涵养区河湖水系保护修复。加强河湖水生态环境修复,推进蓝绿空间有机融合,加强河道自然岸线保护;在满足防洪排涝安全的前提下,综合采用植被恢复、生态化改造等措施,对具备条件的硬质化河湖岸线进行自然化改造和生态修复,持续开展自然岸线保有率监测评估。加强“五河”水系及大型水库周边建设管控及风貌引导,重点推动长沟泉水国家湿地公园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区政府
8.推进平原地区河流生态廊道建设。通过加强水生态空间管控、合理调度利用水资源、实施河道综合治理、加强湿地保护恢复等措施,提升水生态涵养功能,丰富生物多样性,改善滨水空间环境品质。推进永定河、潮白河、拒马河、大石河、温榆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推动檀新刘河、温潮减河等项目建设。打造温榆河、新机场等一批高品质森林湿地公园,通过地形改造、水文连通、雨洪利用、中水利用,营建森林湿地复合系统,推进小微湿地示范区建设。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相关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9.加大中心城区亲水生态岸线建设力度。注重城市段滨河空间与河道两侧用地的空间融合与功能融合,在满足防洪排涝标准、蓄洪(涝)区功能和保证实施的基础上,通过拆违腾退,提高滨水绿带实施率,确保滨水开放空间的可进入性,强化滨水空间蓝线内外空间的一体化设计,促进生态空间的复合利用,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滨水空间环境品质。推进北小河(京承高速路至五环路段)、永定河引水渠(海淀段)、清河、凉水河(石榴庄段)、亮马河、坝河等滨水岸线的景观建设。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相关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0.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守永久基本农田底线,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落实北京市区级田林空间优化引导实施要求,以“调、补、复”结合的方式对耕地保护空间布局进行调整,促进永久基本农田集中成园成方成带,打造百亩园、千亩方、万亩片(带),保障耕地规模,优化空间格局,提升耕地质量。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区政府
11.修复农田生态系统。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区域,完善农田灌溉排水体系,因地制宜建设农田植被过滤带,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耕地质量提升,改善农田生态系统结构。建设高标准农田,提升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促进设施农业智能化、信息化、机械化发展。建立农田数字化网格化管理系统,利用卫星遥感、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提升农田基础设施、高效节水、地力培肥、生态景观和维护保养等水平。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区政府
12.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推进京西稻等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推动老北京水果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保护和发展,发展京郊农业生态休闲旅游业。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相关区政府
13.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组织开展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调查和动态监测,编制野生动物栖息地名录、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规划,实施密云区水禽保护与栖息地恢复项目。加强褐马鸡、黑鹳、斑羚、北京雨燕等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生境修复和食物网构建,促进野外种群复壮,建设生物多样性保育小区、生态保育小区。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4.构建首都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建设具有首都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重要物种保护,恢复旗舰物种栖息地,编制全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发展规划和各自然保护地规划,推进勘界立标和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工作。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相关区政府
15.打造自然带、留野区等城市近自然空间。强化城市地区原生自然生态带保护和半自然空间生境恢复,在公园绿地、平原生态林、郊野公园、湿地等区域建设自然带、留野区。开展生物食源工程建设,补充食源植物,提高乡土植物、食源蜜粉源植物比例,优化林草种植结构,促进蜜蜂和野生传粉昆虫自然栖息地的保护,建设动物饮水小型集雨地,打造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相关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6.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持续开展濒危衰弱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加大对古树名木保护修复新理念、新技术、新材料等科学研究的投入,提高古树名木基因收集、保存、研究、扩繁水平。深入发掘古树名木历史文化内涵,加大保护宣传力度。推进古树名木及生境整体保护,加强古树群落、重点单株及生境的系统保护,打造古树主题公园、古树保护社区、古树保护村庄和古树保护小区。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7.加强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和林草种苗“强基”建设。开展全市林果花草蜂种质资源调查,构建本市林果花草蜂种质资源保存体系,推动国家植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实施林草种苗“强基”工程,依托国有林场和新型集体林场建立保障性苗圃,培育珍稀树种、林木良种、乡土树种优质壮苗,广泛应用于全市山区和平原生态林林分结构调整,引导培育健康长寿大美森林。推广林木种苗电子标签使用,健全林木种苗溯源机制。推进蜜蜂良种繁育基地和种蜂场建设,扩大优质种蜂王使用率;加强熊蜂人工繁育基地建设,满足设施果蔬业蜂授粉应用。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相关区政府
(二)全域增绿添彩,提高城乡生态服务品质
18.完善公园游憩体系建设。优化城乡公园绿地布局,深化公园分类分级管理,制定全市公园游憩体系规划,深化公园运维体制机制改革,加大推动功能完善的综合公园以及高品质的专类公园供给力度,打造北京公园全国品牌。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相关区政府
19.推进一道绿隔城市公园环建设。加快实施海淀区田村、宝山城市休闲公园,以及城市公园环绿道等项目建设。持续推进绿隔公园功能提升,不断完善公园休闲、科普、服务及平急两用等配套设施,推动一绿城市公园环提质升级。研究制定功能提升技术标准、探索公园运营政策机制、体检评估体系等,巩固“一道绿隔城市公园环”闭合成果。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乡结合部建设办、相关区政府
20.推进二道绿隔郊野公园环建设。聚焦中轴线、六环路等重点地区,谋划重点项目,加快推动“二道绿隔郊野公园环”建设,推进昌平区未来科学城生态休闲公园、百善郊野公园及丰台区王佐镇郊野公园等项目建设,强化绿隔公园自然带建设。结合减量还绿,建设温榆河公园等10处大尺度公园绿地,促进公园绿道、生态空间与新城地区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深度融合。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乡结合部建设办、相关区政府
21.建设口袋公园、小微绿地。结合“疏解整治促提升”、城市更新、背街小巷整治等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城市拆迁腾退地、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等低效利用空间,以及临近居住区的道路和公共服务设施附属绿地,建设口袋公园、小微绿地,为市民提供身边的休闲游憩、运动健身和邻里交往场所。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2.持续开展全龄友好型公园建设。着眼不同年龄段人群使用需求,合理配置体育场地、无障碍和健身设施,引入智慧化管理和智能交互设备,不断提升城市公园休闲游憩服务品质。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3.探索研究“林改园”相关政策。深入探索和研究“林改园”政策,充分发掘和利用现有平原生态林资源的潜力,通过科学规划和精细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平原生态林地块实施公园化景观和功能提升改造,提升绿化景观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更好的满足市民和周边居民对于更高质量绿色生态空间的需求。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24.见缝插绿提升城市绿量。通过拆违建绿、滨水增绿、拆墙透绿、留白增绿等措施,全面提高城市绿量。持续推动城市道路、规模硬化场地等林荫化建设,推进高等级公路护网的绿化彩化、双向六车道及以上城市道路中央分隔带增设绿化带,推进“院中一棵树”行动,实施城市广场、停车场等林荫化建设。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5.开展城区绿化彩化行动。遵循自然规律,实施科学绿化,突出春花、夏荫、秋叶、冬枝等植物季相特征,增加乡土彩叶植物使用,合理配置针阔叶比例,改善冬季景观效果。加强乡土植物品种、自生植被的利用和保护,推广抗逆性强、低成本、低耗水的园林植物应用。科学推进花粉、飞絮等植源性污染协同治理。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6.因地制宜开展桥体绿化美化。合理利用攀援类植物,对桥体挡墙、桥墩(柱)、桥体防护栏等进行垂直绿化美化,鼓励过街天桥绿色景观化,拓展城市绿色空间,美化城市景观。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7.推动立体绿化建设。推进建筑物墙面、围栏、围墙垂直绿化,提高绿视率。推动城市道路两侧中低层建筑阳台绿化、箱体绿化,鼓励公共空间棚架绿化,美化城市环境。开展建成区绿视率调查评估。建设屋顶花园,做好历史风貌、景观视廊、机场起降等重点区域的城市第五立面管控与优化,打造城市第五立面亮点。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生态环境局、市重点站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突出首都特色,建设生态文化风景廊道
28.贯通中轴绿廊。推进传统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强化中轴线及其延长线空间秩序,重点实施奥北森林公园、南苑森林湿地公园等建设项目。结合街区保护更新,实施建筑风貌及公共空间综合整治,推动钟鼓楼、万宁桥、正阳门、永定门等节点文化展示。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园林绿化局、市文物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区政府
29.建设长安街绿廊。加强长安街沿线建筑形态与公共空间管控,优化建筑形态轮廓、建筑风格、色彩材质、天际线、第五立面和景观照明,开展平房区及重要公共空间环境品质提升,提升长安街两侧绿地开放率,推进长安街东西延长线景观大道建设,逐步形成连续开放的长安街绿带。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城市管理委、相关区政府
30.打造生机勃勃的城市景观廊。利用城市环路建设五道环城景观廊,营造骑行、运动、观览的都市活力新场景。重点打造二环城墙遗址公园环、三环四环特色花廊、五环森林景廊、六环山水画廊。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交通委、相关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1.构建景观视廊体系。推动战略景观视廊管控范围划定,针对管控范围内的建筑高度、立面风貌、屋顶形式、绿化景观提出管控要求,重点确定25个战略景观视点和49条战略级景观视廊,打造四季景观视廊体系。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2.塑造俯览京华的七彩云廊。保护山脊线、林冠线、河谷岸线等重要景观资源,完善景观眺望系统,构建眺望视廊、观景节点、标识系统、游览体系,重点推进森林步道、公园道路、森林防火道、公路等观览线路的整合优化。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交通委、相关区政府
33.打造多彩的进京门户廊道。依托21条放射性道路、10条放射性铁路,串联重要门户节点,设置大型带状绿地,因地制宜构建兼具生态防护和景观礼仪功能的多彩进京廊道。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交通委、市园林绿化局、相关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4.推动人文地理走廊建设。挖掘传统优秀文化,探访人文地理走廊印记,重点实施古北口、南口、京西古道等整治提升工程,助力沿线乡村文化旅游发展。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区政府
35.规划建设功能复合的北京绿道。统筹推进森林步道、滨水步道、健身步道、旅游步道、城市慢行系统融合,打通绿道堵点断点,倡导“骑行+公共交通”出行, 培育“预约出行”,多措并举提高绿道与公共交通设施的连通性,拓展健步悦骑空间,打造“京华绿道”新名片。重点建设西山永定河文化带、一绿城市公园环、二绿郊野公园环等10条市级品牌绿道,释放品牌价值,扩大品牌绿道效应。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6.构建绿道、公园及周边活力圈游憩体系。统筹绿道配套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融合绿道、公园及周边文化、科普、商业、游憩等服务功能,完善绿道配套服务设施,优化服务驿站、公共交通站点设置,打造商业游憩活力新场景及文化消费新地标。重点推进当代商城、宋庄小堡印象街及周边区域改造提升,平谷区兴谷新消费综合体、中关村广场更新、张湾环球奥莱小镇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聚焦精华片区,塑造首都特色花园式功能区
37.建设花园式政务服务区。优化首都功能核心区中央政务空间,持续提升政务功能区空间品质。结合历史经典建筑及园林遗迹腾退、修缮和综合整治,推动被占用文物的腾退和功能疏解,为国事外交活动提供更多优美环境和文化品位的场所。巩固提升“三山五园”、南苑、八大处等片区配套服务水平,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花园政务环境。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园管理中心、市文物局、相关区政府
38.建设花园式古都文化聚集区。加强老城整体保护,完善城墙遗址周边绿地系统,标记四重城廓、历史水系等城市历史文脉,在历史文化精华区补充乡土植物。加强老城区街区的传统风貌塑造和旅游服务体系完善,重点推动皇史宬、醇亲王府南府、贤良祠、新市区泰安里、歙县会馆等场所的开放及活化利用。推动明十三陵、周口店遗址等片区的保护利用,串联城乡资源,联动文旅设施,提高世界文化遗产国际影响力。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区政府
39.推动三条文化带建设。加强大运河遗产保护与利用,推进路县故城遗址保护,全面展示大运河文化魅力。优化长城文化带生态环境,重点依托八达岭、居庸关等长城的保护与利用,展现长城历史文化及景观价值。依托三山五园、八大处、永定河沿岸、大房山等历史文化资源,推进西山永定河文化带景观品质提升,修复永定河生态功能,恢复重要文化景观。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园管理中心、相关区政府
40.加强历史名园保护。推进历史名园资源全面评估,完善管理机制,推动历史名园腾退、保护及活化利用,研究“消失的历史名园”,组织文化展览、科普教育等文化活动。重点实施太庙、先农坛等历史名园景观提升项目。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园管理中心、市文物局、相关区政府
41.建设花园式红色文化聚集区。恢复红色文化资源周边绿化景观环境,加强红色文化保护与活化利用。重点实施北京大学红楼、卢沟桥、香山革命纪念地旧址等革命文物周边景观提升项目。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园林绿化局、市文物局、各区政府
42.建设花园式京味文化聚集区。保留与恢复老北京庙会集市、文化场所,加快东西琉璃厂等传承载体升级,推动老字号品牌与城市园艺有机融合,推进老字号品牌与旅游、休闲产业结合。重点建设前门-大栅栏老字号聚集区,提升文化消费新体验。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3.建设花园式创新文化聚集区。促进创新文化空间的花园式塑造,发挥重点园区示范效应。重点实施张家湾设计小镇、台湖演艺小镇、宋庄艺术创意小镇、中关村科学城数字文化产业园等项目,推动公共文化设施面向公众提供阅读、讲座、展览、演艺等各类文化活动功能。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44.建设花园式国际交往空间。提升重大国事活动承载区周边景观风貌,增强国事活动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首都北京生态文明国际影响力。重点提升雁栖湖国际会都、国家会议中心等重大国事活动承载区整体形象,提升颐和园、北海公园等历史名园保护利用水平,打造国家植物园、世园公园等国际交往新场景,塑造通州运河商务区、大兴国际机场等国际交往新窗口,推进市花、千年古树子代走出国门。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园管理中心、市文物局、市委外办市政府外办、相关区政府
45.建设花园式科创功能区。持续优化国际化科创环境,着力拓展中关村科学城空间功能,打造中关村大街科技创新轴线,增强“一区多园”与新城建设协同联动。着力提升雁栖活力带品质,规划建设怀柔科学城。激发未来科学城“两谷一园”绿色公共空间活力。着力健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配套服务功能,促进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怀柔科学城管委会、未来科学城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园林绿化局、相关区政府
(五)服务百姓生活,打造便捷舒适花园生活场景
46.建设花园生活街区。推进城市街区无界开放、设施共享、功能融合,打造可感知的多元花园生活场景。加强商业、文化、体育设施与生态融合,增加植物绿量与绿视率,推动企事业单位的体育、游憩、停车设施向社会开放,错时共享。重点推进将台酒仙桥地区示范段公共空间改造提升,推进日坛、德外等街道花园示范街区建设。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国动办、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7.建设老城平房“美丽院落”。持续改善老城平房院落人居环境,提升老街坊、老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重点推进平安大街、鼓楼大街、观音寺等重点片区更新改造,实施菜西片区、砖塔片区等精品街区试点项目。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8.打造花园特色村庄。结合乡村振兴等工作,实施“一村一品”花园村庄提升行动,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结合村头片林实施“千村千园”计划,积极探索村庄渐进式有机更新新路径。围绕“百千工程”,推动乡村振兴示范村与花园村庄一体创建。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相关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9.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拓展乡村生态富民多样化路径,促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果花蜂等产业、休闲农业、森林康养、乡村民宿与文化旅游联动发展。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园林绿化局、相关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提升环境品质,打造多元花园示范场景
50.营建花园住宅。结合老旧小区、平房区改造,持续推动花园住区场景建设。推进住宅节能绿色改造,推进屋顶绿化、垂直绿化、阳台绿化,推进小区公共空间花园式布局,加大闲置资源利用力度,完善服务设施,营建花园住宅。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1.营建花园街道。结合背街小巷整治,重点大街、公共空间改造等工作,推动花园街道场景建设。优化道路断面结构,整合道路红线内外空间资源,增强道路功能复合性,统筹道路绿化景观。重点推动朝阜大街、前三门大街、西单北大街、两广路等道路林荫化改造和精细化整治提升。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2.营建花园公共服务设施。结合公共空间、老旧低效楼宇改造,推动花园公共服务设施场景建设。推进校园绿化空间营建。打造医院花园空间,营建花园医院。推进老年友好花园设施设置,提升适老化标准。推动文体设施免费开放。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3.营建花园商圈。结合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加强商圈改造提升和新建培育,推动花园商圈场景建设。提升商圈景观绿化水平,推进花园广场、花园连廊、花园步行街建设,加强商业设施绿化改造,推进临街首层和城市阳台精细化提升,加强花园主题活动组织。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4.营建花园办公场景。结合老旧低效楼宇、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等工作,推动花园办公场景建设。统筹产业功能与空间类型,提升园区绿化景观水平,营造多元人性化花园办公环境。重点开展“三城一区”和重点功能区花园办公场景建设。鼓励既有建筑改造与公共环境整治提升有机结合,促进公共建筑首层功能混合。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怀柔科学城管委会、未来科学城管委会、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5.营建花园工厂。结合老旧厂区改造,推动花园工厂场景建设。结合功能转型需求,提升厂区绿化水平,优化植物配置,推进厂区与城市绿色开放空间共享,推动建筑绿色低碳发展,打造绿色节能厂房。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6.营建花园场站。推动轨道交通场站以及周边存量建筑一体化更新,促进场站与商业、办公、居住等功能融合。不断提升轨道交通、地面公交、慢行系统等多网融合水平,鼓励远端驻车换乘,建设换乘停车场(P+R)。重点打造“七站两场”花园式场站,塑造城市门户景观。结合轨道微中心建设、公共空间改造等工作,推动花园场站场景建设。加强火车站站前广场、地铁站点周边公共空间景观提升,建设花园式停车楼,营建花园交通场站。加强基础设施复合利用,提升设施景观,营造花园市政场站。
责任单位:市重点站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7.推动建筑绿色低碳发展。倡导绿色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应用,推动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和绿色建材应用相关标准,改造建筑推行节能改造和绿色低碳运维。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在具备条件的园区、街区,推动超低能耗建筑集中连片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8.加强城市家具规范治理。加强城市家具分级分类管控,统筹公共空间内的废物箱、设备箱、公共座椅等城市家具美化,结合背街小巷整治、多杆合一、架空线入地等项目,开展废弃、闲置的杆体、箱体、宣传栏等专项治理,推进城市家具与绿化美化深度融合。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七)维护生态安全,增强超大城市韧性
59.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加大非常规水源、节水灌溉设施、清洁低碳能源的利用,推动再生水管线合理布局,促进工业生产、园林绿化、市政、车辆冲洗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推进建筑、园林、厨余、污泥等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实施园林绿化废弃物落叶化土、枯枝还田的沃土工程。加快推进西城、海淀、延庆等7个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置与资源化利用试点城市建设,在全市布局建设园林绿化废弃物收集暂存点和处理点。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0.持续完善森林防火体系。改造提升山区防火道路,加强森林防火蓄水池建设,实现林区水源保障全覆盖。加强森林防火检查站及生态林管护用房建设,实现进山主要路口火源管控全覆盖。完善指挥通信系统建设,实现林区内视频监控和通信覆盖率提升到95%。推动森林防火指挥管理平台升级,实现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的一体化、智能化、动态化管理。加强防火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无人机智能化应用,实现无人机山区空中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相关区政府
61.深化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绿地、城市公园等对雨水的调蓄和消纳作用,在新建城区的建筑、小区、道路、广场、城市绿地等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结合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重点解决城市内涝问题、加强雨水收集利用,协同推进片区治理。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2.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研究制订外来物种入侵防控管理名录,明确重点外来物种入侵的途径和管控措施。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关键技术研究,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3.强化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开展常态化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健全极端天气、地质灾害、森林火险等风险监测预警和协同响应机制。加强公园绿地、体育场馆等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平急两用设施规划建设。提高干线公路、城市干道、森林防火道等城市生命线的疏散救援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园林绿化局、市体育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4.完善山区通信基础设施体系。加强山区通讯基站建设,扩大移动网络信号覆盖范围,布设支撑护林、巡林和林区应急救援等工作信号的智能感知设备,与绿道、防火道路等同步建设。
责任单位:市通信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园林绿化局、相关区政府
65.建设花园城市感知监测“一张网”。整合共享现有林区、公园、水务、气象、环保等感知监测设施和数据,研发或共享市感知监测平台算法模型,提升机器人等智能装备应用水平,实现生物多样性、森林火情、公园游客量、园林绿化资源等业务场景监测预警,建设智慧物联的生态感知体系。持续开展园林绿化资源生态监测,建设覆盖林地、绿地、湿地的园林绿化生态定位监测站,配套完善全市园林绿化生态监测设施,建立园林绿化生态监测数据库和管理平台。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相关区政府
(八)培育发展新动能,创新生态经济新模式
66.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资源权益交易制度,加强生态交易市场建设,推动碳排放权、用能权的市场化交易。健全综合性、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制定北京市生态产品评价标准体系,推动生态产品认证试点示范,推动提升生态产品市场溢价。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区政府
67.营造高品质生态消费场景。推动生态消费向体验化、品质化和数字化方向提档升级。打造结合森林疗养、自然教育和生态旅游等新业态融合的森林游憩带。建设运动健身、露营、观鸟、演艺赛事、自然科普教育等主题突出的特色公园。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园林绿化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8.培育家庭园艺消费新业态。将园艺产品融入15分钟社区生活圈,重点优化和升级现有花卉市场、花店、园艺驿站消费服务模式,在商超、便利店、菜市场、街边公园等提供园艺产品和服务。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9.促进农林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引领促进传统农林产业提档升级,丰富北方彩叶树、阔叶常绿树、新优花卉、节水地被等城市绿化品种供应。开发利用新优乡土植物,建立高效花卉种苗繁育、产业化示范基地,大力发展家庭园艺产业,培育重点园林绿化产业龙头企业,开展品牌认证体系建设和市场化工作,持续推进北京市现代园林绿化产业科技支撑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0.推动生态产品国际化。建设国际花卉交易中心,鼓励举办国际园艺展会,搭建花卉产品国际平台,加大花卉新品种研发力度,加强花卉培育技术创新,配套提升立体绿化装置、节水灌溉设施、多功能城市家具等研发水平,提升生态产业国际竞争力。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商务局
(九)规划设计引领,系统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71.突出规划战略引领。依据《北京花园城市专项规划(2023年—2035年)》,各区科学编制花园城市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谋划重点示范项目,梳理行动任务清单。将花园城市建设融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与街区控规、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等有机结合。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2.强化城市设计统筹。加强城市设计、景观设计、建筑与公共空间设计的组合与统筹,推进重点城市公共空间一体化设计,针对8大花园场景制定规划设计原则及花园化建设引导。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调动各方力量,构建全民参与机制
73.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共享。发挥林长制优势,强化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在职党员和离退休党员社区“双报到”,助力全民参与花园城市建设,发挥全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示范引领作用和各级老党员先锋队、“五老”专业骨干作用,广泛开展花果进庭院、园艺进家庭、社区等活动,重点推进市民花园节、家庭园艺嘉年华、离退休干部“建设花园城市植绿护绿有我”等活动。依托社区、乡村、公园或其它基层单位建设园艺驿站,组织开展生态文化宣传、园艺技能培训和园艺生活交流等活动。开展以林果花蜂绿色产业为主题的生态文化活动,持续举办森林音乐会、零碳音乐季等文化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4.推动森林环境与群众体育活动相融合。打造一批北京特色森林体育品牌,重点推动延庆百里山水画廊景区森林半程马拉松、西山北京国际越野跑挑战赛、奥林匹克森林公园马拉松、门头沟北京山地徒步大会、十三陵水库铁人三项、园博园国际风筝节等活动举办。结合广大市民健身休闲、陶冶情操的个性化需求,依托永定河、潮白河、大运河滨水绿廊和森林步道等组织开展自行车骑行、马拉松、健步走等森林体育活动。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园林绿化局、相关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5.丰富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建立多样尽责、方便尽责、全年尽责的基层参与机制。推动八类37种尽责形式持续落地,全市建成100处以上“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依托纪念林资源,广泛开展义务植树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为市民提供优质、高端、宣教作用明显的全年尽责接待服务。开展义务植树进社区活动,推广“人人是园丁”参与模式,引导居民参与社区的绿化建设和管理,探索打通家庭和社区绿化微循环,小家大家联动联通,促进和巩固社区绿化成果,为花园城市建设贡献更广泛的社会力量。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6.创新企业参与机制。探索绿色金融实施制度和融资新模式,重点发展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有效拓宽绿色项目的融资渠道。引入市场机制,组建商户共治或企业共治委员会,促进园林绿化、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企业以提供服务、参与运营、宣传推广等多种方式参与花园城市建设。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7.提高社会组织参与度。调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花园城市建设活动,鼓励探索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发挥专业技术人员沟通纽带作用,促进责任规划师、街道园艺管家、社区园艺管家全程跟踪项目实施,制定工作清单、工作手册,明确权责与工作内容,合理匹配规划设计要求和居民愿景诉求。
责任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78.强化组织领导。市委生态文明委生态保护和花园城市建设工作小组指导全市开展花园城市建设工作。市平原造林工程建设总指挥部转变成立花园城市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具体统筹调度花园城市工程建设。各区要切实履行花园城市建设的主体责任,明确相关部门的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建立健全预算、会商、调度、协同、审批、验收、监督等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确保花园城市建设工作始终保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
责任单位:市委生态文明办、市园林绿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9.注重科技支撑。推动新材料、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研发应用,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借鉴吸收国内外先进理念与技术。深入开展绿色建筑、智能应用、土壤质量和新型环保融雪剂,以及立体绿化、乡土彩色植物和常绿树应用、植物适生性和配置模式等方面的研究。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壤碳汇能力提升、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技术示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和管理经验。
责任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园林绿化局、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80.完善市级重点项目库。积极谋划花园城市重点项目库,统筹建设资金,通过重点项目的压茬实施,探索市级示范项目准入机制,明确“申报-评选-奖励”机制,制定市级重点项目的配套资金支持政策。政策研究、项目谋划等前期资金参照公共空间项目的标准。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园林绿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81.健全花园城市评价体系。注重基于“花园化”可观可感可量化细化指标设计,根据各区的不同基础条件、自然特征、功能定位,围绕生境质量、首都气象、游憩体验、绿色空间、城市韧性、花园场景等方面细化评价指标设置,研究评价体系的层级、目标、应用和监测方式,明确每项指标的获取方式、评价标准、调查周期。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82.开展花园城市体检评估。重点对花园城市发展特征和规划实施效果进行实时监测、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全面跟踪花园城市建设进度,稳步推进花园城市的整体建设发展。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83.建立激励考核机制。研究建立花园城市建设激励考核机制,将花园城市建设纳入林长制考核。各区、各有关部门定期反馈任务进度,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开展年度优秀花园城市建设项目的案例评选工作,通过举办优秀项目推介会等方式,总结典型案例、创新路径,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措施并进行广泛宣传。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园林绿化局
84.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注重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花园城市建设的好举措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回应市民期待和诉求,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推动花园城市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