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绿化;农业、林业、水利/林业/森林;农业、林业、水利/林业/林地
- [发文机构]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北京市委老干部局;北京市体育局
- [成文日期] 2024-07-29
- [发布日期] 2024-07-29
- [实施日期] 2024-07-29
- [废止日期]
- [发文字号] 京绿办发〔2024〕178号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关于联合印发 《北京市森林疗养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园林绿化局、区委老干部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体育局,市园林绿化局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林改发〔2019〕20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首都森林资源、医疗卫生、教育体育等资源优势,推进首都特色森林疗养产业发展,市园林绿化局会同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中医药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北京市森林疗养推进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中共北京市委老干部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7月29日
北京市森林疗养推进工作方案
森林疗养是以良好森林环境为基础,以森林医学理论为核心,以循证医学为支撑,以亚健康人群为主要对象,以促进大众健康为目的,利用森林资源、食药资源和文化资源并与医学、养生学、运动健康等有机融合,开展的健康促进活动。森林疗养是依托森林资源开展的辅助替代疗法,是森林康养的核心内容。发展森林疗养,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有效途径,也是助力健康北京和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林改发〔2019〕20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首都森林资源、医疗卫生、教育体育等资源优势,推进首都特色森林疗养发展,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坚持生态优先、科学发展。统筹考虑森林生态承载力和发展潜力,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特色发展,引导森林疗养产业差异化、多元化发展,服务健康北京。坚持科技引领、创新发展。加快推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丰富“森林+”发展路径。坚持市场主导、融合发展。科学经营森林资源,打造良好疗养环境,引社会资本进山入林,实现多业融合,多方共赢。
到2025年,在生态涵养区建成一批特色突出、业态稳定、社会认可度高的森林疗养基地,初步形成森林疗养技术体系、运营模式、产业发展的闭环。到2030年,建成由市中心向各区辐射、布局合理的森林疗养基地环,形成管理较为完善、适合多种需求、覆盖全市的森林疗养产业体系,为首都市民提供更规范、更科学的森林疗养服务。
二、重点任务
(一)研究森林疗养发展规划。在严格保护森林资源的前提下,按照因地制宜、布局合理、特色突出、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北京森林疗养发展规划,确定首都特色森林疗养产业类型、发展模式和重点内容,完善森林疗养技术指标体系,研究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森林疗养工作机制,规划建设森林疗养示范基地,打造森林疗养品牌,带动全市森林疗养产业发展。(主要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中医药局)
(二)优化森林疗养环境。遵循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理念,以森林健康经营理论为指导,科学开展森林抚育、林相改造和景观提升,丰富森林植被的类型、层次和季相色彩。结合全域森林城市、花园城市和大美森林建设,营造、补植有疗养功效的乔灌木树种、地被花卉等植物,构建景观优美、结构健康、季相明显、功效突出的森林疗养环境。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土壤环境监测,确保疗养环境健康。结合“百千工程”辐射乡村振兴重点地区。(主要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建设森林疗养基地。本着选址科学安全、功能分区合理、建设内容完善、特色优势突出的原则,推动建设一批森林环境优良、服务设施完善、疗养产品丰富、产业发展高效、具有首都特色的森林疗养示范基地,逐步形成浅山区森林疗养带与“体验新发展 礼赞新时代”参观学习实践基地,为首都市民提供体验森林疗养健康生活、助力首都花园城市建设的活动阵地,满足多样化森林疗养需求。到2025年,建成10家以上示范性森林疗养基地,形成较完备的森林疗养体系和疗养模式,基地质量评价、动态管理制度、森林疗养课程等基本完备。到2030年,建成50家森林疗养基地,形成完善的首都森林疗养产业体系,全市适宜发展森林疗养的地区实现全覆盖。(主要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体育局、市中医药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委老干部局)
(四)丰富森林疗养产品。以满足多样化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精准服务不同人群为落脚点,着力开展康复疗养、健康养老、森林疗愈等森林疗养服务。增加适老化设施,满足老年群体需要。推动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繁育及利用。积极发展森林浴、森林食疗、药疗等服务项目。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大力开发中医药与森林疗养服务相结合的产品。加强森林疗养食材、中药材种植培育和森林食品、饮品、保健品等研发、加工和销售,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优质森林疗养品牌。(主要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中医药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药监局、市委老干部局)
(五)打造专业人才队伍。汇集我市在森林疗养、医疗健康、心理健康、运动健康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开展森林疗养理论研究、技术开发、课程设计和应用推广,为森林疗养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和实践指导。加强专业队伍培养,持续开展森林疗养师、自然讲解师、园艺师、户外健康等专业技能人员培训,建立稳定专业的团队。培育专业高效的运营团队,发展壮大志愿者服务团队。(主要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中医药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
(六)健全技术支撑体系。完善森林疗养基地建设、运营管理等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疗养基地选址、森林环境、服务设施、课程设置、监督管理等相关标准,编制基地建设、运行管理、疗养林地、森林步道、森林疗养师等建设标准和评定办法,推动首都森林疗养产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主要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中医药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搭建综合服务平台。建立森林疗养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展示、宣传和推广森林疗养服务内容、特色产品,为首都市民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森林疗养信息服务。提供森林疗养基地选择、课程定制、森林疗养师预约等专业化服务,推广运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和装备,探索建立“互联网+森林疗养”发展模式,实现智慧森林疗养。(主要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中医药局、市民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指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直接抓、各部门层层落实责任的组织管理模式,建立资源统筹、优势互补、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统筹资源、资金、人才等政策优势集中发力,落实规划建设、项目政策、土地要素等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森林疗养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形成推进森林疗养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和浓厚氛围,全面推动我市森林疗养产业健康发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森林疗养工作目标,切实为森林疗养提供政策支持。市园林绿化局研究制定森林疗养工作方案、发展规划,研究推荐可开展试点示范的区域和经营主体,加强林服设施审批备案等工作的监督指导。市卫生健康委要积极引导执业医师参与森林疗养相关工作。市民政局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与森林疗养相结合。市中医药局要研究推进中医中药与森林疗养对人体健康的积极作用。市体育局要做好全民健身与森林疗养的有效衔接。市农业农村局要逐步推进将林下种植、养殖所需的小型农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做好森林食品的监督管理和森林疗养相关标准化建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行业部门,依托优质培训资源,对森林疗养人才实施多样化、规模化、市场化培训。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智慧平台进行森林疗养基础知识、政策法规、业内动态、活动开展等宣传,鼓励社会各界人群积极参与森林疗养活动。组织开展公益性的森林疗养科普教育,通过科普讲座、展览、亲子体验活动等形式,向公众普及森林疗养知识,提高人们对森林疗养的认知和参与度。积极参与国际森林疗养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增加森林疗养的新闻热点和曝光度,推动首都森林疗养事业的持续发展。
(四)加强监督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探索建立森林疗养基地与林长制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定期对森林疗养基地的环境质量、空气质量、水源质量等开展监测评价,对疗养产品、疗养效果、人群满意度等进行专业评价,建立健全我市森林疗养全产业链发展机制。
(五)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各类林业、健康、教育、体育、养老、中医药等领域社会资本投资森林疗养产业。积极争取和协调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及有关商业金融机构长周期低成本资金支持。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社会资本以合资、合作、租赁、承包等形式依法合规进入森林疗养产业,引导其与集体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