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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3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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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10:27:00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孔宏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北京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逐步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机制

2019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理顺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职能,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地,整合交叉重叠的自然保护地,做到“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是加强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前提,也是开展生态保护、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特许经营和科研宣教等工作的基础。

自2020年3月整合优化工作启动至今,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部署要求,我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进行了多轮调整,今年4月,编制完成《北京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并报送至国家林草局。按照现阶段整合优化成果,北京市共有5类47处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约323917公顷,占市域面积的19.74%,分布在海淀、丰台、房山、昌平、门头沟、顺义、平谷、怀柔、密云、延庆等区,是我市自然资源的精华所在,集中保护着我市生物多样性资源。

由于历史原因,全国自然保护地普遍存在着划而未管的情况,我市也不例外。调研发现,按照整合优化后的47处自然保护地统计,有管理机构的为25处,占比53.19%,还有22处自然保护地无管理机构,占比46.81%。这与国家要求的“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体到自然保护地基层治理,包括日常巡查巡护、科研监测、野生动植物救护、人为活动监管、特许经营、科研宣教、生态旅游、违法点位核查整改等工作,没有专门管理机构和专职队伍很难做到有效的管理。日常工作中也发现,部分自然保护地因为没有专管机构,仅由所在乡镇勉强开展各级各类违法点位核查整改工作,日常管理、科研监测几乎没有,设立专管机构是提升自然保护地基层保护管理工作的“牛鼻子”。

因此,在当前整合优化基本完成、空间布局基本稳定的新阶段,按照《指导意见》关于“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的要求,建议各相关区抓紧研究设置自然保护地专管机构,做好人员配备,进一步增强首都自然保护地管理力量、健全管理体系,为建设首善标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提供坚强保障。鉴于机构编制相关事权由市委机构编制部门承担,我局无权限在正式文件中明确提出设置保护地机构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利用到各区调研的机会,建议加强保护地机构设置,并要求各区园林绿化部门主动与区委机构编制部门对接,积极推进设立自然保护地专管机构。

二、完善我市自然保护地有关政策

2020年12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了《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20〕29号)。《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国家政策,按照《指导意见》各项要求,结合北京实际,为我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提供纲领性指引。明确了截至2025年、2035年不同阶段的任务和目标;我市自然保护地实行分级设立、分级分类管理的规则,市园林绿化部门主管我市自然保护地工作;明确自然保护地未来重点工作和发展方向,提出开展整合优化、调查监测、生态保护修复、提升治理能力、创新自然资源使用制度、建立共建共享机制等方面具体要求。

2021年11月,我局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联合印发了《北京市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审批管理办法》)。《审批管理办法》从审批主体、申报工作和批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并明确总体规划编制大纲,有效提升了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也为后续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和相关专题规划打下基础。

为落实国家林草局等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有关要求,2021年12月,我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京绿办发〔2021〕326号),推动建立了跨部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建立了以自查自纠和常规检查为基础,专项检查和重点督办为重点的工作机制,明确全市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主体、监督程序和监督重点内容,切实推进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三、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有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一是夯实了自然保护地管理基础。通过整合优化,摸清了我市自然保护地数量、结构、分布等基本情况,形成了统一的基础信息数据库。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边界范围更加清晰、类型定位更加明确、功能分区更加科学,为实现有效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协调解决了部分历史遗留问题。整合优化工作衔接了国土空间规划,解决了大量自然保护地内保护与城乡发展矛盾冲突,有效地协调了保护与经济、社会、民生等方面的矛盾。通过科学评估和综合研判,将自然保护地内人为活动密集干扰强度大、发展利用强度高、生态价值低的区域调出自然保护地范围,既协调了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之间的矛盾,又实现了保护力量的集中,有利于自然保护地未来的发展。

四、逐步加强自然保护地资金投入力度

2023年1月,我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提升项目管理办法》,推动建立了市级层面自然保护地专项财政支持项目,实现了市级自然保护地专项支持资金零的突破。按照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北京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现状,围绕“加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提升资源保护管理能力、加强监测监管能力、加强公众教育和生态服务”等四方面,对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开展项目化的支持。确定了顺义汉石桥湿地、平谷四座楼、密云雾灵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和延庆硅化木国家地质公园等4处自然保护地作为2023年首批项目,目前,已完成4处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评审和批复。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3年 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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