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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589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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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2 11:35:00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吴宜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进北京胡同街区大树资源保护”的提案收悉,我们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对古树名木已有比较完善的法规和保护规划,如《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规划(2021—2035年)》,对于大树保护国家和本市也明确要求要加强保护,如我市要求在园林绿化工程中严格控制移植超大规格树木;在设计方案审核时,要求原有大树资源就地保护,严格控制超大规格树木的使用;在城市建设工程无法避让确需伐移树木时,要求严格依法审批。以上这些政策措施对我市大树资源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关于胡同街区大树资源保护,确有委员指出的居民恶意损毁致死树木申请伐除的现象。市区园林绿化部门一直加强绿化资源保护,对于老城工程类项目涉及占用绿化资源的,园林绿化部门依据规自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树木移伐等相关审批手续;非工程建设涉及树木伐移,如树木枯死、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园林绿化部门根据树木现状、树木造成安全危害情况、房屋或设施安全领域专业机构评估结果等办理相关审批。为了进一步加强胡同街区大树保护工作,我们配合有关部门将大树和古树名木一起纳入《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历史传统风貌和空间格局重点保护内容,为大树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进一步研究将大树资源纳入园林绿化资源普查管理,建立大树档案,实行动态监测。研究建立大树动态监测体系,定期开展大树调查工作,对大树的生长环境、生长情况、保护现状等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同时,对于大树中达到古树标准的,做好发掘、确认、登记、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古树名木后续资源的保护。同时与市发改、财政部门对接协商,对于中心城核心区大树资源保护,严格控制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伐移现状大树,在方案审查优化中最大限度对现状大树进行保护避让,确因规划方案需要伐移的,均按照占一还一原则进行补植或补偿。研究对树木长势良好的居民院落,每年、每户共同给予奖励机制,激发居民共建共享积极性。

三、对于被批准砍伐后补植树种的选择,我们将进一步研究以《古树名木评价标准》常见古树树种为指导制定补植名录,并通过加强宣传培训和审批管理等方式,按照“伐乔补乔、宜乔则乔”补植原则,做好对已批准移伐树木的原地补植的指导服务,加强批后监管管理,确保补植一株、成活一株,为古树储备好宝贵的后备资源。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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