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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327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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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2 11:13:00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王富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市财政局调整招标服务周期,促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行业稳定发展”的提案收悉,我们会同市财政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成立北京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协会。为引导和鼓励广大社会力量参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加快推进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防治进程,使北京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更加全面高效地发展,2016年12月我市成立了北京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协会,协会的成立,在搭建政企桥梁、开展政策宣传、畅通企业诉求、规范行业管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职能。

二是大力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社会化。全市实施社会化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任务已占我市防控任务总量的8成左右,市区两级在有害生物普查、日常监测巡查、基数调查、国外引种苗圃监管、调运检疫和检疫复检、应急防控、承包防治、第三方评估、防治效果调查、飞防作业及其监管等方面社会化程度较高,为社会化防治公司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三是加强社会化服务公司的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对社会化服务公司的管理及技术人员每年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工作,至今已持续五年。自2017年开始,北京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协会与国家林草局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干部学校联合开展对社会化服务公司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进行职业资格的培训、考核、鉴定工作,考核鉴定合格后发放职业资格证书。至今已开展3期,共有225人取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职业资格证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能力水平。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

我局支持您的此项提案。我局将充分发挥北京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协会专家优势,认真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制度、标准,激发市场活力,结合我局职责,进一步挖掘和释放社会化防治领域。下一步我们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明确林业病虫害防治服务履行期限规定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以及《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采购〔2014〕1152号)要求,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市区两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如果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情况,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下一步,我们将制定印发加强林木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相关事项,鼓励推动我市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防治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继续加强对社会化服务质量的抽查检查,指导北京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协会组织制定行业标准,推进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引导行业企业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形成优胜劣汰的营商环境,为优质企业发展创造空间。

三是加强优质企业、优质产品的宣传力度,引导本市养护机构选用优质产品提高作业效果,同时发挥北京市场在全国的引导作用,为优质企业在全国的经营发展营造积极条件。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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