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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21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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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30 09:15:00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张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山区护林防火水平,保护生态成果"的建议收悉,我们会同市财政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前期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建立山区生态林管护政策,开展山区日常护林防火

  2004年北京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山区生态林管护政策,山区农民通过上岗务林成为生态林管护员,实现就业,获得管护收入。管护员履行4项管护职责(林木抚育、森林防火监测、病虫害监测和资源保护),管护员平均月报酬400元,年收入达到4800元,管护报酬由市、区财政按8:2比例投入。2009年,对该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建立了全员保险制度,明确了管护报酬每三年提高10%的长效机制,提标资金由各区财政负责,同时2009年该项市级资金调整为体制划转资金。经历次提标,目前全市每年投入山区生态林管护总资金约3.4亿元(不含部分区自行提标资金),人均岗位补贴标准为每月638元,每年吸纳山区农民4万余人。

  (二)依托山区生态补偿政策,实施规模化山区森林经营

  2010年我市建立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初始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40元,将60%的补偿金按林权股份分配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另外40%的补偿金属于森林健康经营管理资金。根据每5年动态调整1次资金标准的规定,目前促进发展机制资金标准为每年每亩70元,市、区两级财政年投入7.5亿元,其中森林健康经营管理资金3亿元。目前各区依托此项资金,每年以项目形式统筹推进林木抚育、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基础设施修建等经营管理工作。至2020年底,全市共实施森林健康经营林木抚育总面积700万亩。

  (三)加强技术培训,提升经营管护水平

  山区生态林管护员培训是做好生态林日常管护的重要基础工作,按照分级培训、分层负责的原则,市区各级持续推进山区生态林管护员培训。培训工作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理论知识、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等方面的培养,务求实效及广泛覆盖。

  同时为保障森林经营质量,市区两级每年均组织开展山区营林技术的相关培训,其中2020年市级组织两次营林技术培训,近200余名基层林业技术骨干参加了培训。各区在每年开展森林经营抚育施工前,均开展岗前培训。抚育间伐、补植等关键性措施作业前,均有施工单位或乡镇林业站技术人员现场指导。

  (四)建立专业化森林火灾防控体系

  2018年以来,我市启动了森林防火三年行动计划,市级累计投入超过5亿元,完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森林火灾预防体系建设。全市建成森林防火检查站395座,瞭望塔(哨)212座,视频监测系统519套,防火道路6853公里,设立固定宣传牌1.3万余块,建设智能语音宣传杆2000余根,4万余名生态林管护员在森林防火重点时段和重要部位加强巡逻,形成了立体化森林防火监测体系。

  二是加强森林火灾扑救体系建设。全市已建成森林防火指挥系统15套,初步实现市区两级分级指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调度同步。成立森林消防专业队伍139支3486人(市级专业森林消防队6支,区属队伍48支,乡镇队伍85支),巡查队197支3700人、靠前驻防森林武警400人,形成市、区、乡镇三级扑火体系。

  三是加强森林防火保障体系建设。全市新建4个区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总数达到15个;组建北京市航空护林站;建立森林防火专家顾问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结合生态补偿政策调整"窗口期",开展山区两项机制提标调研

  目前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和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均已临近政策提标"窗口期",为充分保障山区农民利益,提升山区生态林管护经营水平,我局将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山区生态公益林的资源总量、生态服务价值和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精准测算资金提高标准,并积极推进资金落实。

  (二)强化目标导向,促进常规管护与定向抚育经营深度融合

  以《北京市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为依据,推进各区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在此基础之上,要求各区统筹制定山区生态林年度管护实施方案和年度森林健康经营作业设计。

  形成以定向抚育经营为主,常规管护为辅的山区生态林抚育经营模式。定向抚育经营主要开展间伐、补植、修枝等技术要求较高、投资标准较高、无需频繁进行的抚育作业。常规管护则主要是开展清理枯枝死树,幼树周围扩堰除草,保护林下天然更新,林道修整、管护站房及其他基础设施维护等日常基础性管理工作。

  (三)加强精准培训,完善分级分类培训体系

  建立市、区、乡镇三级培训体系,统筹开展日常管护与专业抚育经营两类培训,加强培训需求调研,结合实际设置课程体系,建立师资库及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规范山区生态林管护员的年度培训工作,要求将每年接受一定时长的培训作为管护员上岗的必要条件;要求各区依托乡镇林业站每年开展固定的培训工作;规定课时、内容、形式等。

  每年开展2次左右的市级山区生态林经营技术培训,及时更新经营理念和技术。要求各区严格落实区级培训工作并加强监管考核,同时各区要给予政策、资金等扶持,形成山区森林经营人才培养长效机制。

  (四)在山区积极推进新型集体林场模式,促进农民就业,提高管护水平

  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促进首都林业发展的意见》,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特别是积极创新林业经营管理模式,在平原生态林管护开展新型集体林场建设试点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在山区开展试点。

  同时以新一轮百万亩造林为契机,对浅山区台地、平缓地造林绿化工程后期养护,依托乡镇林业站力量,试点组建全部使用本地农民的林木养护队伍,确保在新增山区生态林面积的同时,扩大本地农民就业渠道。

  加强与人社部门的沟通协作,利用好相关政策,积极提高就业岗位的吸引力。对于有一定学历基础、有发展潜力的年轻返乡下乡人员,鼓励参与集体林场试点建设,培养成为当地的营造林技术骨干或管理人才。

  (五)进一步强化防火扑火协调联动机制,提升森林防火综合预防能力

  逐级压实各环节责任,围绕"防"和"救"两大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包括会商研判机制、预警响应机制、执法衔接机制、信息报送机制、联防联控机制等。根据《北京市"十四五"森林防火规划》,加快防火道路、检查站等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瞭望塔、视频监控系统等预警监测系统建设,深化开展无人机空中巡护与实战应用,全面提升卫星监测、高山瞭望、地面巡逻"三位一体"森林火情监测体系建设。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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