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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局长(主任)办公会(2022年第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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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3 16:05:00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一、会议时间

2022年12月14日上午8:30-11:15

二、会议地点

局机关615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

市园林绿化局局长  

四、会议议题

研究《北京市园林绿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修订草案)》《北京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2023年预算安排和首绿办2023年预算安排情况。

五、参会人员

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领导班子成员,各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

六、会议结果

(一)关于研究《北京市园林绿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修订草案)》

会议强调,此次自由裁量权基准的修订提出对轻微违法给予免罚,对初次违法进行慎罚,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园林绿化执法的温度。同时,修订后的标准对执法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会议明确:

一是原则同意《北京市园林绿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修订草案)》,由法制处负责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局名义印发实施。

二是强化执法能力建设。要加强对执法队伍的培训力度,执法人员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把握自由裁量权,做到依法行政、客观公正执法。

三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随着时代的发展,要不断调整完善行业法规体系,要符合新时代、新形势的要求,做到与时俱进,为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平安北京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关于研究《北京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

会议强调,制定与发布《北京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建设“生物多样性之都”战略任务的重要内容。适时修订名录是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掌握现阶段全市各类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的底数,有利于全面科学地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会议明确:

一是原则同意对《北京市重点保护植物名录》的修订,由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处负责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后与市农业农村局会商上报市政府发布实施。

二是统一思想认识。要站在千年大计的战略高度认识野生植物保护工作,强化数据信息和资源共享,与智慧园林、天保工程、种业创新等工程项目结合,统筹推进重点保护植物的保护,加大对相关保护项目的资金支持,为建设生物多样性之都和种业之都奠定基础。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加快编制识别图鉴,使管理人员、研究人员和社会公众了解新名录植物。加强对相关管理机构的培训,明确重点保护对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植物保护科普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意识,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植物保护工作。

四是完善保护措施。深入开展对野生植物、生境和生态系统的调查和监测,关注气候变化对野生植物的影响,开展植物历史、文化、经济等系统研究。开展极小种群保育拯救,加大繁育技术研究力度,推动野生植物保护与产业融合发展。

(三)关于研究2023年预算安排情况

会议强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给予园林绿化行业足够的资金保障,各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园林绿化重点工作,严格执行预算标准,控制一般性支出,促进高质量发展。

会议明确:

一是原则同意2023年预算安排情况,由计财(审计)处负责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请局(办)党组会审议。

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性,做好年度计划,确保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做实、做细预算编制,为后期项目评审打好基础。

三是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水平。要合理安排预算执行,确保时序上、程序上合理合规;要严格执行绩效评估机制,花钱必问效,进一步强化成本绩效管理;要加强统筹协调,避免重复立项,造成资金浪费;要突出重点项目,确保资金需求。

四是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围绕园林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沟通和指导,确保各区园林绿化部门相关转移支付资金落实到位。

(四)关于研究首绿办2023年预算安排情况

会议明确:

一是原则同意首绿办2023年预算安排,由联络处负责,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报请局(办)党组会审议。

二是要加强绩效管理。资金使用程序要合理规范,确保使用安全、保障使用效益。要从多角度对各类奖补资金进行绩效评估,充分体现资金使用的直接和间接效益。

三是要统筹项目投资。加强与机关各处室、各相关单位的沟通,对相关联及类似的项目进行仔细核对,避免重复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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