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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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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10:00:00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自2021年2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督察报告后,市园林绿化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坚持“高站位、严要求、明责任、抓落实”的原则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全力推动整改工作;狠抓长效治理机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各项整改任务按计划节点扎实推进,根据《北京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本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涉及我局任务共10项,其中,牵头任务2项,分别是第二十九项废林废绿问题、第三十四项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缺失问题。截至2022年底,牵头负责的2项任务均已完成整改并销号,第二十九项任务长期坚持无反弹。督察期间交办的信访件共1件,已办结。

        (二)系统提升城市生态容量

        完善“一屏、两轴、两带、三环、五河、九楔”的市域绿色空间结构,2022年完成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15.3万亩,建设休闲公园和城市森林68个、小微绿地及口袋公园100处。大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2022年底平谷、通州、石景山等7个区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2023年,率先全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并向国家林草局报送《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商请支持我市全域申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函》。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成立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督察整改办有关要求,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吃透文件精神,研究督察整改相关工作落实推进。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全面做好督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安排。

        (二)明确目标,责任到人

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京绿办发〔2021〕63号)并组织实施。按照职责分工,明确涉及我局10项任务责任处室和责任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各项任务整改目标、完成时限、整改措施,确保督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全力以赴,专项整改

        针对第二十九项“废林废绿问题”印发实施《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废林废绿专项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组织各区园林绿化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首农集团等市有林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2021年底完成整改任务并长期坚持不反弹。

        针对第三十四项“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缺失问题”,2021年4月全面启动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印发《北京市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并组织实施,2022年底完成全部12处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为保护区管理、建设及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密切沟通,狠抓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始终保持与市督察整改办等相关部门的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市委、市政府关于督察整改工作的最新要求。密切关注各项任务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进行跟踪调度,了解最新工作动态,完成督察整改工作月度、季度进展情况报告近30份,为领导决策提供了有效依据,也为督察整改工作的有序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重点领域整改进展

        (一)不断巩固生态建设成效

        为巩固两轮百万亩造林生态建设成效,进一步加强生态林养护管理,持续开展生态林经营管护巡查检查工作,有效减少林地养护不到位问题及私栽乱种现象。规范平原地区林地、绿地的保护和利用,推进全市公园绿地林地“减围栏、增连通”工作,推动城市绿道与公园步道慢行系统的构建,促进生态系统的连通融合,满足市民亲近自然、享受绿色的生态需求。

        (二)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

        完善自然保护区规划管理工作机制,印发实施《北京市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试行)》,于2022年底完成12处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2023年,启动首批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提升项目,坚持以保护区规划为引领通过项目有序落实规划内容,充分发挥总体规划对市级自然保护区科学发展的指导作用,提高了自然保护区管理效能。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大力度推进绿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市民绿色获得感、生态幸福感;持续加强林地绿地日常养护巡查检查,梳理问题整改台账持续跟进问题整改,全面提升拓展林地绿地质量和功能,尽可能杜绝“废林废绿”相关问题。二是持续推进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指导督促相关区园林绿化局、保护区管理机构在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科研监测、科普宣教、可持续发展等工作时,要充分落实规划内容,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效能。


        附件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二十九、近年来北京市新建大量郊区绿地,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称赞,但在一些人口集中的城乡结合部又存在废林废绿情况,有的绿地四周围封,不能“还绿于民”。海淀区旱河路南段附近居民集中,道路两侧有大面积林地,但长期被栅栏封闭,近年来甚至在林下开辟菜园,租售种植蔬菜,夏天异味明显,群众“望绿兴叹”。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开展废林废绿专项整治

        利用遥感影像判读技术开展平原生态林养护管理问题排查整改行动,结合各区全面自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平原生态林地块,以及2020年审计发现的平原生态林问题地块,建立平原生态林问题地块整改台账及整改销账动态更新机制。2021年10月底,全面完成平原生态林中私搭乱建、私拉乱种、堆放垃圾等专项整治,并结合秋季造林持续推进复绿工作,发现问题立即上帐督促整改。加强平原生态林养护经营监管,在春秋两季组织开展平原生态林养护经营管理市级综合检查,建立生态林经营管护重点工作月度通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二)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建立健全平原生态林养护经营管理、养护经营技术规范、城市园林绿化资源行政许可批后监督等基质,修改完善北京市城镇绿地分级分类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平原地区林地绿地的保护和利用。结合平原生态林养护和提升工作,以及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大力推进建设村头片林261处、休闲公园和城市森林68个、小微绿地及口袋公园100处、健康绿道147公里,进一步提升市民绿色获得感、生态幸福感。

        (三)加强巡查检查和联合执法。采取“实地查、平台督”方式,对违规圈占公共绿地行为实施不间断检查督导,整治各类问题4300余个。城管执法部门会同园林绿化部门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并跟踪督办整改到位。城管执法部门强化重点时段园林绿化领域突出问题执法巡查,共结案6334起,罚款1000万元。

        (四)2021年3月底完成海淀区旱河路重点地块整改。菜园退租清理,恢复林地原状。明确早6点至晚9点为林地开放时间,市民可自行进入,充分享受绿色成果。


        三十四、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等部门对市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重视不够,划定的12处市级自然保护区有10处缺少总体规划,汉石桥、石花洞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虽有总体规划,但均已超规划期5年以上。

        整改进展:已完成。

        (一)加强工作部署,对全部12处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情况进行摸底调研,2021年4月印发《关于启动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函》,全面启动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二)根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审批办法》,制定了《北京市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划编制、上报、审批等具体要求。

        (三)强化监督指导,深入各保护区督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指导规范上报及审批流程;经自然保护地相关领域专家评审和修改完善,12处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于2022年12月底全部编制完成并获正式批复,完成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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