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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2020年园林绿化法治政府建设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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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3 09:00:00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2020年园林绿化法治政府建设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已经我局局长(主任)专题会暨局(办)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0年6月8日

2020年园林绿化法治政府建设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

  2020年北京市园林绿化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总的要求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市司法局《2020年市级行政执法绩效考评指标》和我局《全面推进园林绿化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提高我市园林绿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水平,为保护首都园林绿化建设成果提供法治保障。

  一、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法治服务和保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和我局印发的疫情防控有关文件,持续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主管局领导:戴明超

  牵头处室: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处

  配合单位:森林公安局、执法监察大队、野保站、救护中心

  2.严格贯彻执行司法部、北京市政府关于疫情期间有关行政复议、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工作要求。

  主管局领导:戴明超

  牵头处室:法制处

  配合单位:办公室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3.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进一步推进我局各部门"三定"规定落实工作。稳步推进局属事业单位改革。

  主管局领导:高士武

  牵头处室:人事处

  4.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动林保站、种苗站、松山自然保护区等执法职能的整合,推进系统内综合执法。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明确培训人员、培训对象、培训重点,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供助力。做好森林公安转隶期间行刑衔接工作和转隶后相关行政职责的交接工作。探索区级园林绿化执法体系建设。

  主管局领导:戴明超

  牵头处室:法制处

  配合单位:人事处、森林公安局、执法监察大队

  5.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我局政务服务"零办件"单列管理等措施予以处理,瘦身事项清单。研究确定园林绿化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目录,制定我局《推进园林绿化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审批工作方案》,研究分级失信惩戒并建立失信记录修复机制。持续推进园林绿化政府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实现同一事项名称、办理时限、申请材料、办事指南等基本要素在国家、市、区三级统一。负责全市园林绿化权力清单B类执法岗位对应权力在各网络平台的调整、公布工作。

  主管局领导:朱国城

  牵头处室:行政审批处

  6.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新修订的《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关于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规定,调整涉及的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等相关内容。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本市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过程中出台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为基础,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专题政策业务培训。

  主管局领导:朱国城

  牵头处室:行政审批处

  7.推进园林绿化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细则实施,进一步规范园林绿化建设市场行为,营造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

  主管局领导:廉国钊 

  牵头处室:城镇绿化处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8.积极推进立法。做好《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在市政府、市人大阶段的审议、草案修改完善和补充调研工作。按职责分工与市农业农村局共同做好《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修订的立项论证和起草工作。

  主管局领导:戴明超

  牵头处室:法制处

  配合单位: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处、国有林场和种苗处

  9.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组织填写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20年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报备表,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得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主管局领导:戴明超

  牵头处室:法制处

  配合单位:办公室

  10.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修改完善《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管理办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的法制审核,进一步规范审核程序,保障审核时间。组织开展对所有涉林涉绿的法律法规配套制度的梳理工作及与《森林法》有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主管局领导:戴明超

  牵头处室:法制处

  四、积极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

  11.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创新公平监管、信用监管、综合监管等监管执法方式,确保监管对象全覆盖,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完善行政检查单,实现执法检查的事项、内容、标准、方法规范化。

  主管局领导:戴明超

  牵头处室:法制处

  配合单位:森林公安局、执法监察大队

  12.提升行政执法综合效能。按照市政府绩效考核的有关要求,部署落实全系统A类执法岗位核定人员人均年执法量以及全市园林绿化权力清单A类执法岗位对应权力、裁量基准及时率等考核指标,加强督促落实工作。

  主管局领导:戴明超

  牵头处室:法制处

  13.加强执法信息平台的运用。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信息及时纳入平台管理,加强对平台使用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加强对信息的跟踪纠错。涉刑案件通过"两法衔接"模块及时移送。

  主管局领导:戴明超

  牵头处室:法制处

  配合单位:森林公安局

  五、健全行政监督机制

  14.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提案办法》,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主动接受市人大工作监督、法律监督,自觉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

  主管局领导:周庆生 

  牵头处室:办公室

  15.加强财务监管。加强预算审核和管理,强化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支出进度排名,深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确保预算执行到位。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执行,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和方式。严格执行财务内控规定,防控财政风险。

  主管局领导:周庆生 

  牵头处室:计财(审计)处

  16.强化审计监督。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意见》,持续加大政策跟踪审计力度,强化对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

  主管局领导:周庆生 

  牵头处室:计财(审计)处

  17.推进园林绿化企业招投标平台共享。推进"互联网+"招标采购工作,促进电子招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机融合。加强园林绿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和场所管理有机衔接,推进远程异地开标、评标。

  主管局领导:廉国钊 

  牵头处室:城镇绿化处

  18.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推动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

  主管局领导:周庆生 

  牵头处室:办公室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9.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及诉讼代理人应诉制度。健全行政公益诉讼的事前、事中、事后整改监督机制。认真研究落实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应对疫情,依法化解矛盾。依法履行行政调解职责,鼓励开展口头调解,按时完成总结和季报任务。

  主管局领导:戴明超

  牵头处室:法制处

  20.依法开展信访工作。加强信访矛盾排查调处,落实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围绕城市副中心建设、疫情防控等重要工作,畅通信访工作渠道,依法规范信访事项网上受理与网下办理。

  主管局领导:周庆生 

  牵头处室:办公室

  21.做好法律服务。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大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合同拟定等工作中的法制审核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工作,降低法律风险。

  主管局领导:戴明超

  牵头处室:法制处

  七、切实提升领导干部及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

  22.组织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落实好会前学法和集中法制讲座,全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办公会前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机制。

  主管局领导:戴明超

  牵头处室:法制处

  23.推进法治宣传工作。结合国家宪法日,重点宣传宪法,营造良好的宪法学习氛围。围绕"森林法"、"野保条例",加强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强化系统内部普法和社会面普法工作。

  主管局领导:戴明超

  牵头处室:法制处

  八、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

  24.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亲自研究、部署和推动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主管局领导:戴明超

  牵头处室:法制处

  25.强化检查监督。适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的督导和催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主管局领导:戴明超

  牵头处室:法制处

  配合单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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