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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18年绩效任务第三季度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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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5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文号:


序号

任务内容

年度目标

第三季度进展情况

1

编制完成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建设总体规划。

编制完成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建设总体规划。

已完成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总体规划的初稿编制工作,目前正在与规划国土委进行规划对接。

2

开展森林资源监督检查工作。

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2次全市森林资源监查工作,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进行严格依法查处。

目前正在进行第一期卫片图斑的外业核查工作,待外业核查结束后开始编制第一期森林资源监测报告。

3

制定出台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及果园附属设施用地相关政策,研究推动果树产业基金扩大投资范围。

完成《首都都市型现代林业发展指导意见》《果树产业发展基金投资扩围方案》《果树产业发展基金投资扩容方案》的起草。

1.起草《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征求拟报市政府<北京市果树产业发展基金扩展支持范围及调整投资方式的请示>意见的函》,正式征求市财政局意见并得到复函,起草《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北京市果树产业发展基金扩展支持范围及调整投资方式的请示》,报市政府审批。2.开展《首都现代林业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

4

组织做好冬奥食材总体供应保障工作,针对冬奥餐饮工作要求高、规模大、区域广、供应链长的特点,做好食品原材料供应保障和配送工作,特别要针对冬季反季节蔬菜种植和运输难点进行研究,尽早遴选食材供应基地和企业,确保食材供应稳定充足安全。

制定北京市果品食品安全标准。

已制定完成北京市果品食品安全标准并报送至北京冬奥组委餐饮部,待正式批复后,开始遴选冬奥备选果品供应基地。

5

出台全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

出台《北京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方案》。

印发了《北京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了湿地资源调查前期集中培训,以及外业调查等工作。

6

落实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计划,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加强对各区的工作指导。制定出台美丽乡村绿化美化工作指导意见、美丽乡村绿化美化技术导则,出台美丽乡村绿化美化验收办法。加强对各区村庄绿化的管护工作。

今年计划实施绿化建设4200亩,目前已完成造林面积3389亩,占年度总任务的85%,开展新植苗木的养护管理工作,制定了美丽乡村绿化工作市级检查验收办法。

7

按照“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城市空间布局,编制分区规划实施要点和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入开展城市设计导则、标准和政策规范研究制定工作,实现多规合一、全域管控。同步开展物流、公共服务、地下空间和人防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绿地系统等专项规划,增强城市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保证城市安全高效运行。

完成绿地系统规划。

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的编制框架已基本形成,并已会同相关处室听取了初步成果汇报,现正在对规划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

8

新增10处城市休闲公园和100公里健康绿道,扩大城市绿色空间,满足市民休闲建设需求。

新增10处城市休闲公园,新建100公里健康绿道。

10处休闲公园目前已完成4个(新中街城市森林、苏家坨代征绿地公园、嘉囿城市休闲公园、何家坟精品公园);完成主体绿化任务及全面施工的5个(顺义中晟馨园完成90%,通州城市绿心先行启动区完成90%,东城明城墙遗址公园北绿地公园完成60%,房山广阳城森林公园和琨廷社区公园正在抓紧工程建设);施工招标的1个(朝阳百子湾公园),预计10月上旬可以进场施工。100公里健康绿道已累计完成75公里建设任务。

9

充分利用拆违、棚改、疏解等腾退地,以及城市边角地等,见缝插绿,新建50处口袋公园及小微绿地。

新建50处口袋公园及小微绿地。

其中西城区东福寿里绿地、海淀区马连洼中央党校绿化等26处口袋公园及小微绿地已经完工,其余项目目前正在抓紧推进各项施工建设。

10

建立全市拆违腾退土地“留白增绿”台账,实施拆后土地还绿1600公顷。

建立留白增绿台账,实施拆后土地还绿园林绿化任务1371公顷。

2018年我局承担的“留白增绿”绿化建设任务1371.74公顷,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留白增绿”706.17公顷,占全市总任务量的51.5%。

11

落实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村庄绿化美化和生态建设。

指导各区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工作,实施美丽乡村绿化美化4200亩。推进村庄绿化,坚持绿化与基础设施同步规划设计,统筹施工建设,在村庄房前屋后、河旁湖旁、渠边路边、零星闲置地等边角空地,拆违还绿、留白建绿、见空插绿,努力实现以绿治脏、以绿净村、以绿美村,建设绿色生态村庄。

出台《北京市美丽乡村绿化美化工作台账建立规范(试行)》,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加强施工过程和养护管理工作,全市完成美丽乡村造林面积3389亩。

12

实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新增造林绿化面积23万亩。

编制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总体规划;完成浅山区绿化8.7万亩,平原地区重点区域7.95万亩,副中心绿化4.35万亩;新增城市绿地1万亩;启动绿隔地区13个公园建设,造林绿化0.6万亩;

美丽乡村绿化美化4200亩。

截至目前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全市共完成栽植面积11.5万亩。

13

推进城市绿心建设,以生态的办法治理水系、恢复湿地,努力建设水城共融的生态城市、蓝绿交织的森林城市。

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完善落实城市绿心规划方案,启动实施先行启动区绿化建设。

按计划组织开展城市绿心先行启动区城市森林示范建设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以及先行启动区前期绿化建设。

14

重点创建首都森林城镇6个、首都绿色村庄50个。

组织创建首都森林城镇6个、首都绿色村庄50个。

1、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创建工作的通知。2、结合工作,对首都森林城镇、首都绿色村庄创建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和督促指导。

15

全力做好中央领导、共和国部长和将军、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领导、国际森林日等六大植树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

安全有序,圆满完成重大植树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

已圆满完成年度各项植树活动的组织和协调服务保障任务并指导各区做好相关林木养护管理工作。

16

大力推动“互联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力争在每个有任务、有条件的区设立一处示范基地,全年完成义务植树100万株、抚育树木1100万株。

1.结合新一轮百万亩造林,大力推动“互联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选择在有任务、有条件的区设立示范基地。

2.全年完成义务植树100万株、抚育树木1100万株。

1、初步确定朝阳区将府公园区级“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试点,草拟区级“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通知。2、今年全市有5637个单位参加了义务植树活动,参加义务植树人数达到342.87万人(次),折合完成义务植树1069.92万株。树木抚育方面,全市完成抚育树木1052万株。目前已提前超额完成了今年新植100万株的计划任务,树木抚育任务计划下半年会超额完成。

17

做好“五一”、“十一”和抗战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活动等重要节日及重大活动的环境保障工作。

为重大活动提供整洁优美绿化景观环境。

“五一”花卉布置已经完成;于9月30日完成烈士纪念日活动;“十一”天安门广场及长安街沿线花卉景观布置已全部完成。

18

积极参展第十二届南宁园博会、第八届中国月季展,展示首都园林绿化良好形象。

在南宁市第十二届园博会中建造北京园,突出首都园林、历史和文化特色。在第八届中国月季展中建造北京园,展示我市月季产业特色及园林绿化发展成就。

1.顺利完成第十二届南宁园博会北京园施工建设。 2.完成了第八届中国月季展全部施工、布展工作。北京室内外展区包揽组委会颁发的“月季室外造景艺术展特等奖”及“室内造景展特等奖”,组委会授予北京市政府优秀组织奖。我局组织全市16区及市属公园参与组委会专题评比。

19

全面加强湿地保护恢复和建设,全年恢复湿地1600公顷,新增湿地600公顷。

恢复和新增湿地2200公顷,其中恢复湿地1600公顷,新增湿地600公顷。

继续实施相关湿地恢复与建设工程,督查落实各区、以及重点地区的建设任务与进度。

20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场改革。突出农业生态功能,加强农业科技创新,继续推进农业“调转节”,积极打造农产品绿色优质安全示范区。

出台《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 促进首都林业发展的意见》,试点探索集体林场建设。出台《北京市国有林场发展规划》《北京市国有林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北京市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北京市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

1.指导各区结合我局印发的《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促进首都林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编制各区具体《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本市新型集体林场试点范围的通知》,明确全市将在10个区开展15家集体林场试点建设;举办了新型集体林场试点方案编制培训班,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培训。2.已印发《北京市国有林场发展规划》和《北京市国有林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我局正在联合市规划国土委印发《北京市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完成了《北京市国有林场管理办法》草案;部分区和市属国有林场已完成改革自验收工作,并向市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提出了检查验收申请。

21

加快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等生态工程建设。

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建设造林1.2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

工程目前已全面开工,全市累计完成困难地造林22300亩,栽植各类苗木135.6万株,占总任务93%;完成封山育林8.1万亩,占总任务54%。

22

加快实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专业森林消防队的应急备战能力。认真研究武警部队改革后森林防火靠前驻防的体制机制。

1.出台《北京市森林消防队建设标准》并督导全市各区贯彻落实。

2.制定武警森林部队改革后的森林防火机制。

草拟了《北京市森林消防队建设标准》,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开展了专业森林消防队骨干培训和京津冀联合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演练。

23

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智能化、信息化、社会化、自动化水平。

对飞防航迹、航速、航带、流量等作业质量进行实时监管、在飞防过程中推广使用自动混药加药系统,提高药液配制的精准度。

利用政府购买服务和测报APP、无人机等先进手段,对主要林业有害生物进行实时监测和动态管理;完成19架次的无人机飞行任务,监测面积达25.65万亩;以园林通手机短信、微信群发等方式向各区林保部门及相关有单位发布预测预报信息83条3.32万余人次;截至目前2018年飞机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工作圆满结束,共计安全作业1287架次,预防控制面积约为193.05万亩次;飞防全过程使用药液自动配置加注系统和飞防作业效果测控系统,并远程监控飞防作业情况;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纳入新一轮百万亩造林全过程,推广应用京津冀林业植物检疫追溯系统,同时引入第三方监管,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传播扩散源头管理。

24

健全完善平原地区林木资源管理办法和分级分类养护技术规范,完成市级示范区建设3处,区级示范区建设10处。

出台平原地区林木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制定《平原生态林分类分级养护技术规范》、完成市级示范区建设3处,区级示范区建设10处。

 

1.起草制订了《北京市平原生态林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并征求了市有关部门和区政府意见建议,完成了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目前已将报审稿报卢彦副市长审阅。2.分级养护技术规范初稿已编制完毕,正在修改完善,计划年底前完成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工作。3.示范区建设:市级大兴采育自然生态型示范区已完成长期经营方案编制、目标树标识及林下复层树种播种,计划年底前完成疏密移伐工作;平谷南独乐河困难地型示范区完成多种有机肥施用工作,年底前完成数据采集;房山大石窝郊野公园型示范区正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10月底前完成地被种植。10处区级示范区现已完成了方案编制与批复,并已高标准完成了各项养护措施。

25

健全生态林管护员岗位补贴动态增长机制。

建立完善山区生态林管护员台账,推动山区农民增收。

在收集整理各区上半年山区生态林管护员信息采集表的基础上,进行汇总统计。全市上半年共招用山区生态林管护员4.2万余人,涉及低收入户5千余人。截止9月底,深入推进山区生态林管护成效评价工作,确保管护职责落实及管护员岗位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同时为今后健全生态林管护员岗位补贴动态增长机制提供基础支撑。

26

制定城市绿地精细化管理意见,编制城镇绿地养护管理定额、完善公园景区三级智慧管理平台。

研究制定《关于城市绿地精细化管理工作意见》、编制《北京市城镇绿地养护管理预算定额》。完善公园景区三级平台功能,开发平台手机APP。

1.《城市绿地精细化管理意见》已发布,《城镇绿地养护管理定额》已征求财政局意见,拟于10月份联合下发。2.三级智慧平台手机端基础功能已建设完成,pc端功能正在完善。

27

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

开展全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主动预警工作,完成采样2000份。

完成全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主动监测和预警采样2649份,完成全年计划任务的130%,着手起草检查报告并计划于四季度提交;及时处理野生动物异常情况。

28

冬奥会筹办方面:制定和实施强制性的生态补偿计划,全面推行“无痕山林”的理念,在场馆邻近区域开展生态修复项目,实行先补偿后占用、先补偿后建设,赛区周边新增林地面积要远超出场馆建设占用林地的面积,而且尽可能不砍伐树木。统筹延庆赛区全部场馆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动植物移植、保护工作,做好赛区动植物保护统筹规划并组织相关部门落实。

完成赛区周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建设。

目前根据专家评审会的意见完善了方案,并上报至市财政局,现已通过财政评审,市财政正在调剂资金,计划今年四季度实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与建设,具体措施有林分保育、鸟巢投放、动物饮水点建设、动物投食、洞穴建设、标识牌建设六部分。

29

冬奥会筹办方面:建立野外生态监测站,加强生态系统监测,保护自然栖息地和生物多样性。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维护生态平衡,保护自然栖息地和生物多样性。

开展实地野外踏查,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根据松山自然保护区区域生态系统类型,拟新建森林生态环境野外监测站1个、综合实验室1处、样地11个(固定样地1个、半固定样地10个)。监测指标体系分为森林微气象、森林环境、森林水文、森林土壤、森林生物(包括生物多样性)5类监测指标。该项目已完成事前评审并获得批复,目前正在组织招标工作。

30

开展园林绿化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完成“七五普法”阶段性任务目标。开展新闻宣传活动50次,发稿500篇(条),做好园林绿化政务微博、微信的发布工作。

1.制定了《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全市园林绿化系统“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并开展相应检查工作。2.宣传工作截至目前已组织各种宣传活动累计近110次,召开主题新闻发布会10次,在新闻媒体刊发、转发绿化美化宣传稿件累计总量达到1500千余篇(幅、条);新浪微博 “@首都园林绿化”共发布微博1500余条,覆盖面达1亿2千万余人次,粉丝数达16万余人;组织网友线上线下活动8次,参与人次达500余人次;政务微信“首都园林绿化”共发布信息362条。粉丝数15006人。

31

策划开展“让古树活起来”古树保护生态文化活动,保护好首都历史文化的“活化石”。

开展“让古树活起来”古树保护生态文化活动。

1.已完成了市属十一家公园和十六个区古树名木调查检查验收工作,完成了《古树名木资源调查成果报告(初稿)》;古树标牌制作已完成70%,挂牌已完成约35%。2.搜集、整理完成200余株知名古树名木的历史文化信息;汇编《北京古树名木》,收录了62株千年古树和60株知名古树名木历史文化信息及图片资料。3.组织开展寻找北京“最美十大树王”活动。4.在人民日报生态周刊组织出版了4期专栏《让古树名木活起来》,深入介绍北京市在保护古树名木、弘扬古树文化方面的工作进展;在《绿化与生活》杂志,开设“让古树名木活起来”专栏,已出版7期。5、与北京晨报合作,举办了“生态文化之行——探访首都古树名木”专题活动,邀请市民到现场观摩古树名木。

32

开展林下经济发展调查研究并制定相关指导规范,探索创建一批森林康养与休闲试点示范基地。继续鼓励社会资本新发展规模化苗圃5000亩。

1.出台林下经济发展指导意见、探索创建一批森林康养与休闲试点示范基地。

2.编制完成《北京市林木种苗产业提升战略研究》,新发展5000亩规模化苗圃。

1.开展林下经济发展调查研究,并着手制定指导规范。启动了八达岭森林疗养基地认证工作,目前已完成第一阶段认证,年底前,松山和八达岭将完成认证。2.规模化苗圃5000亩实施方案评审全部完成,召开了委办局联审会,完成80%栽植任务及相关技术培训交流4次。

33

北京园林绿化增彩延绿科技创新工程。

北京10种主要园林绿化树种常见问题调研及制定解决方案、建设4处增彩延绿示范区。

目前10种主要园林绿化树种常见问题项目已完成初步野外调查和前期数据整理工作,并与国内外专家研讨多次并提出了初步解决方案;完成西城区新中街示范区1处,面积3万平方米,正在积极推进建设3处示范区,其中:西山森林公园示范区已完成70%,房山青龙湖示范区完成30%,丰台莲花池示范区完成35%。

34

生态廊道建设工程。1.沙河生态廊道建设工程。2.雁栖河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

目前已完成初步方案编制工作,并经市发改委、市园林绿化局、怀柔区政府、科学城管委会初步审议。

35

冬奥会筹办方面:建立基于林业碳汇的北京冬奥会碳排放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参与冬奥会人员的碳排放中和机制。

完成《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碳中和任务落实方案(草案)》和《关于成立2022年北京冬奥会碳中和专项基金的方案(草案)》编制工作。

已起草形成了《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碳中和任务落实方案(草案)》,支撑冬奥碳中和目标实现的工作路径;配合冬奥组委完成了《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低碳管理工作方案》中涉及北京市林业碳汇中和部分的内容制定;制定了《关于成立2022年北京冬奥会碳中和专项基金的方案(草案)》和后期落实计划。

36

承担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8年重点任务第25项。

新增建设水源涵养林2万亩。

开展雨季造林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超额完成2万亩水源涵养林计划任务,现正在进行苗木的后期养护和管理工作。

37

加大对生态涵养区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抓好长城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支持平谷、延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发展全域旅游,增强生态涵养功能和绿色发展能力。

1.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做好《关于健全北京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落实我局任务;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做好长城国家公园体制试点2018年度任务落实工作。

2.平谷区完成创森检查验收申报程序,全面完成创森目标;延庆区全面推进创森工作。

3.完成平谷区造林1.5万亩、森林健康经营3万亩;完成延庆区造林1.5万亩、森林健康经营10.5万亩。

1.已完成了下属企业资产清查摸底、试点区内自然资源保护对象确定、试点区自然资源保护目标拟定、资源监测和保护机制建立等工作;开展了试点区自然资源本底调查;制定了试点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评价指标体系;编制完成了《北京长城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自然资源本底保护与监测方案》;八达岭林场事企分开改革工作基本完成;配合做好试点区范围调整方案,目前调整方案已上报市政府。2.平谷区已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拟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公示,正等待在深圳2018年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上授牌;延庆区稳步推进年度创森各项工程任务,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共建延庆绿色家园”主题宣传活动。3.延庆2018年森林健康经营工程面积10.5万亩,目前已经完成5.95万亩,完成比例为57%;平谷2018年森林健康经营工程面积3万亩,目前已经完成1.5万亩,完成比例为50%。

38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配合水务部门实施“两田一园”百万亩鲜果园高效节水方案。

提供百万亩鲜果园图斑资料,要求各区园林绿化部门结合图斑资料与区水务部门协商确定任务。

涉及我局的图斑已交水务局,正在按照市水务局安排推进相关后续工作。根据密云区“两田一园”果园配水工程需要,完成密云果园图斑调整。

39

开展生态治理和修复,支持废弃矿山转型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业。

协助市规划国土委提供植被修复技术支持,遴选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生物措施专家。

已向市规划国土委研究提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技术规程》中植物选择意见,并协助规划国土部门及时提供植被修复技术支持。

40

加强“三山五园”地区保护,实施北法海寺二期修缮工程。

实施“北法海寺二期遗址保护工程”,完成北法海寺二期建筑的大木结构主体。

项目资金已于6月19日取得市财政局批复;8月20日完成了施工和监理招标;9月4日组织召开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四方见面会,并签订了施工和监理合同;9月20日,取得了市文物局关于《北法海寺二期遗址保护工程行政许可书》并进场施工。

41

制定实施大运河文化带、长城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保护建设规划。推进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

1.与市文物局共同编制完成西山永定河文化带保护规划和五年行动计划,开展大运河文化带西海子公园二期建设。

2.实施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新增造林面积3.5万亩、森林质量提升6.54万亩,启动两处公园建设,新增公园面积1580亩。

1、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形成了《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组2018年重点任务清单(报审稿)》和《西山永定河文化带保护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大运河文化带配合市发改委完成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征求意见工作,完成西海子公园二期施工招投标;长城文化带配合市有关部门完成了五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和规划编制中涉及林区管理的调研工作。2、永定河综合治理2018年计划新增造林面积3.5万亩、森林质量提升6.54万亩,目前新增造林项目已累计完成栽植面积3.32万亩,森林质量提升项目已完成3.5万亩。

42

建立健全园林绿化行业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台账,鼓励施工企业优先使用电动或符合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

建立园林绿化行业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并加强督查检查。

编制了《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工作落实方案》,建立并完善了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于6月、9月开展了非道路移动机械季度考评工作。8月、9月完善了《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2018年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台账》,为督查检查提供了基础保障。

43

完善扬尘管理考评体系:每季度对各区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和渣土车管理情况进行排名考核。相关考评结果同步报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每季度对各区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和渣土车管理情况进行排名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报市大气办。

分别在6月和9月对各区开展了检查考评工作,并将考评结果报送市大气办。

44

制定园林绿化行业年度扬尘污染综合管控方案,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的防治要求,全面实施绿色施工;对违法违规的工地,依法实施停工、限期整改等措施。配合市环保局做好施工工地扬尘在线监控。每季度向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施工工地名单。

制定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工作落实方案,做好园林绿化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每季度向市大气办报送施工工地名单,将扬尘监测结果作为评定施工企业资质、空气重污染应急停工、采暖季错峰施工的重要依据。

在6月、9月开展了施工扬尘季度考评工作,完善了园林绿化施工工地台账;编制了《关于应对大气污染防治北京市园林绿化施工管理工作的意见》初稿。

45

加快国家速滑馆、国家高山滑雪中心、国家雪车雪橇中心等新建竞赛场馆建设,启动国家游泳中心等现有场馆改造,推进水利、电力、气象、通信、交通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本市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加快园林绿化审批手续办理,服务保障重点工程开工建设。

已完成延庆赛区A部分场馆配套基础设施(园区2号路山上段、赛区连接线)道路树木伐移控制性工程先行占用林地批复、采伐移植林木审批;国家高山滑雪中心第五次伐树项目控制性工程先行占用林地批复、采伐移植林木审批;张北可再生能源柔性直流电网示范工程(北京段)占用林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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