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林业、安全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 [联合发文单位] --
- [实施日期] 2022-05-11
- [成文日期] 2022-05-09
- [发文字号] 京绿办发〔2022〕127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22-05-11
- [有效性] 失效
(失效)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公园管理中心,各区园林绿化局,局属各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本市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面排查房屋安全隐患,维护首都园林绿化行业安全稳定,我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2年5月9日
(联系人:陈鹏、涂圣军;联系电话:84236571、84236559;邮箱:yjgzc@yllhj.beijing.gov.cn)
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
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长沙4·29事故教训,全面消除全市园林绿化行业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本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在全市园林绿化行业开展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现有房屋安全风险隐患,从严从细摸底研判、有力有效排查风险隐患,坚决防范房屋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园林绿化局统一领导开展,成立由主管副局长任组长,市园林绿化局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处、城镇绿化处、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处、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公园管理处、森林防火处、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处、应急工作处、局综合事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应急工作处。
市公园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好所属单位房屋安全整治工作。
局属各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好本单位房屋安全整治工作。
各区园林绿化局负责组织开展好本行政区域内园林绿化行业房屋安全整治工作。
机关有关处室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导相关单位做好业务范围内的房屋安全整治工作。
三、主要任务
按照“彻底摸排、全面整治、不留死角”的原则,从快从严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对本单位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台账。
1.重点排查。对用作餐饮旅店、员工(施工人员)宿舍、批发零售、休闲娱乐、办公、培训等经营性(含生产性、公益性)的房屋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
2.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结合实际对所属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
(二)全面整治。各单位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对存在安全隐患房屋制定整治计划,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制定整治方案。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工作措施、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2.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含生产性、公益性)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要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房屋安全性鉴定。
3.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对经排查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由产权人(使用人)自主聘请专业人员或机构在限期内进行整治方案设计并整治。
4.实行销号管理。市局、区局二级要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一处、验收一处、销户一处。
四、工作安排
从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排查阶段(5-6月份)。各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任务和责任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要结合行业实际,对本辖区本单位房屋安全进行排查整治,认真组织隐患评估,6月底前建立完善的工作台账。对现实隐患,坚持立查立改,对中长期隐患制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问题。
(二)全面整治阶段(7-9月份)。聚焦党的二十大安全保障工作,在隐患评估、立查立改的基础上,积极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力争9月底前全部销账。确实一时无法销账的,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总结提升阶段(10-12月份)。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起来,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各单位要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和自查整改工作,要结合三年行动和年度安全督查工作,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督促涉房屋安全单位认真开展全面整治工作,及时消除问题隐患。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工作情况信息报送。于5月13日前报送工作联络表(附件1),6月30日前报送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房屋安全管理台账(附件2);9月30日前,报送集中整治完成情况;12月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材料上报方式:yjgzc@yllhj.beijing.gov.cn。
附件:1.房屋安全专项工作联络表
2.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房屋安全管理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