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园林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6-06-30
- [发布日期] 2026-06-30
- [实施日期] 2026-06-30
- [废止日期]
- [发文字号]京绿办发〔2026〕95号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和规范有关园林绿化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各区园林绿化局,机关相关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优化和规范涉林(绿)许可事项审批层级和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北京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园林绿化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将同一建设项目一次或者累计砍伐城市树木不满 20株(涉及砍伐胸径 30厘米以上)的行政许可,以及该许可所涉及“临时占用中心城公共绿地”的审批权限继续委托项目所在区园林绿化局实施。委托时间:2026年7月 1 日至 2029年12月 31日。请各区园林绿化局尽快签订《行政许可委托书》,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7月10日前将 PDF格式扫描版通过“京办”反馈联系人。
二、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面积1公顷及以下的(跨区项目、自然保护区除外)行政许可,由项目所在区园林绿化局实施。
特此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6年6月30日
分享: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