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园林
- [发文机构] 中共北京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5-06-30
- [发布日期] 2025-07-03
- [实施日期] 2025-07-03
- [废止日期]
- [发文字号] 京生态建设〔2025〕2号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中共北京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 生态保护和花园城市建设工作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推进花园式城市边角空间及城市家具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承担相应职能的机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推进花园式城市边角空间及城市家具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生态保护和花园城市建设工作小组
(中共北京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5年6月30日
关于推进花园式城市边角空间及城市家具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关于深化生态文明实践推动首都花园城市建设的意见》《北京花园城市专项规划(2023年-2035年)》,推进全域绿化彩化立体化建设,现就推进花园式城市边角空间及城市家具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践行花园城市建设理念,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坚持以人为本,强调安全首要,注重功能保障,确保城市安稳运行;提倡集约经济,践行持续发展,合理适度科学融绿,促进城市绿色转型。聚焦重点区域,深入挖掘并释放道路、街巷胡同、滨水等城市边角空间潜力,综合考虑北京地区气候特点及建设养护成本等因素,倡导花园式城市家具与多杆合一、多牌合一等城市家具规范化治理工作统筹结合,实施绿化、彩化、立体化改造,实现精细化管理。
二、构建道路交通设施多维绿景格局
1.推进立体交通绿化美化工程。以城市重点区段为核心,针对具备实施条件的立交桥、人行过街天桥,开展立体绿化与彩化工程。在桥身、桥柱及坡道等区域,种植攀援能力强、抗逆性好的观花观叶植物,推动硬质景观立面融入绿色元素,提高城市道路空间的绿视率。鼓励采用桥体边缘悬挂花箱的形式,打造城市空中花园环廊,进一步提升城市景观的层次感和美观度。
2.多维挖潜桥下及附属空间绿化彩化。深入发掘具备实施条件且位于不可进入区域的城市道路、轨道交通线路桥下及附属空间,坚持“因桥施策”“一桥一策”原则,合理布局、科学绿化,拓展城市绿色空间,构建多样化的园林景观场景,提升城市的环境品质与生态价值。
三、打造重点地区金角银边花园场景
3.构建花园式休闲场景。紧密衔接疏整促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城市拆迁腾退地、街巷胡同与地铁出入口等城市边角空间,建设百姓身边的口袋公园、小微绿地。增补智慧化、模块化、微体量的休闲游憩与运动健身设施,以及自然教育、交流交往等功能设施,打造全龄共享、友善公益的邻里交往场所。
4.构建花园式文化场景。以建设全国文化中心为核心,依托首都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及创新文化的丰富内涵。结合背街小巷精细化整治与城市公共空间更新改造等项目,利用闲置低效边角空间,融入富含文化韵味的景观小品,提升街区的文化感知度,打造居民家门口的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场景。
5.构建花园式消费场景。在切实保障公共区域通行顺畅的基础上,通过合理运用绿化元素、园艺小品等方式,对现有消费场景实施升级改造,营造园艺与商业有机融合的花园消费场景。
6.构建花园式惠民场景。充分考虑市民日常生活需求,整体统筹街巷胡同边角空间,优化社区生活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构建多样化的设施供给体系,营造具有社区服务功能的实用空间。
四、强化涉水边角蓝绿融合发展力度
7.加强水岸生态花园塑造。积极推进水岸环境综合治理,切实加强生态保护,弱化硬质驳岸,恢复岸线生态功能,着力打造水岸花园。激活滨水空间资源,构建功能多元、布局合理的生态亲水空间,满足市民休闲、娱乐、赏景等需求,打造蓝绿融合的生态生活场景。
8.注重涉水设施风貌协调。全面提升涉水设施的景观品质形象,营造优美的滨水环境,结合现状实际,在保障河道行洪及设施功能安全的前提下,对隔离护网、过水桥等设施进行景观化改造,注重绿视率提升,确保与周边滨水环境协调统一,提升滨水空间的环境品质。
五、科学施策推动城市家具灰绿融合
9.推进城市家具与生态绿化美化的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宜绿则绿,运用适宜的种植方式对城市公共空间内箱柜类、标牌类、亭站类等城市家具进行精细化绿化,科学配置园林绿化植物,形成持久美观的生态景观效果。
10.提高城市家具的综合服务效能。鼓励箱柜类设施与休憩、停车等城市功能统筹结合、复合利用,营造整洁有序、安全便捷、舒适优美的城市环境。
11.倡导花园式城市家具分区分类实施策略。依据各街区的独特属性,分区分类实施花园式城市家具建设,打造具有鲜明特色、彰显城市魅力、满足市民需求的城市公共空间。
六、汇聚各方力量促进全民共建共享
12.鼓励实施阳台绿化、墙面绿化、屋顶绿化。结合老旧低效楼宇改造和绿色建筑改造等工作,鼓励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其既有建筑改造与附属空间品质提升的过程中,积极践行花园城市建设理念,实施阳台绿化、墙面绿化、屋顶绿化,美化提升城市公共环境。
13.共筑“家门口”的微花园。结合街道治理相关工作,汇聚社会力量参与共建共治。发挥责任规划师、建筑师、园艺师“三师联动”机制优势,在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广泛听取社区居民意见和建议,持续推进街巷胡同“一院一树”“一户一花”相关工作,共同筑就“家门口”的小空间、胡同里的微花园。
七、聚焦机制创新强化后期维管工作
14.明确权属性质和管养责任。改造提升后的各类花园式城市边角空间及城市家具权属性质及管养主体不变,相关部门应做好后期养护管理工作,确保景观效果的可持续性。位于公共绿地内的建设成果,由园林绿化部门负责养护;位于附属绿地内的建设成果由相关绿化养护部门或小区物业公司负责养护;非绿地性质的建设成果由相应产权单位或设施管护单位负责养护。
15.鼓励建立开放换养机制。鼓励社会单位开放附属绿地,配置活动场地与设施,承载市民日常游憩功能,拓展高品质的休闲游憩环境。
八、组织实施
16.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指导各区(含经开区,下同)推进花园式城市边角空间及城市家具建设,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协助推进重点任务、项目实施。市园林绿化局负责园林绿化技术指导与行业监管工作;市交通委负责指导道路交通设施绿化美化工作;市水务局负责指导滨水空间建设与涉水设施景观品质提升工作;市城市管理委负责指导城市家具花园化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指导城市更新中花园式城市边角空间建设及建构筑物与附属空间绿化建设工作;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发挥规划设计引导作用,负责指导在规划设计中落实花园城市建设理念。
17.推动多元共建共治。各区是推进花园式城市边角空间及城市家具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花园城市建设理念,全面统筹推进花园式城市边角空间及城市家具建设,明确建设主体,严格履行各类建设成果的维护管理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结合义务植树活动和门前三包责任制等,动员社区居民、商户共同参与花园式城市边角空间建设和维护管理。鼓励公众参与监督,积极发挥志愿者队伍的力量,开展监督、宣传与引导等工作。
18.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后期养护管理质量监管,及时掌握各部门、各区场景建设情况,督导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做好效果评估,将符合有关政策的建设成果纳入城市园林绿化及平原生态公益林保险。及时总结并推广各区各单位优秀的经验做法,形成示范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