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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公园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3-10-30
- [发布日期] 2023-10-31
- [实施日期] 2023-10-31
- [废止日期]
- [发文字号] 京绿办发〔2023〕226号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全龄友好型公园建设导则》的通知
各区园林绿化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提升公园绿地的服务功能和使用体验,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市园林绿化局编制了《北京市全龄友好型公园建设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经过两年的试行试用,《导则》更加成熟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要注重加强学习。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导则》的章节内容,准确把握全龄友好型公园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建设要求,切实为高标准建设全龄友好型公园奠定基础。
二、要注重指导实践。各单位要切实把全龄友好理念贯穿城市公园建设全过程,坚持用《导则》规范设计、指导建设,确保全龄友好型公园建设工作的科学性和方向性。
三、要注重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借助网络、报刊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全龄友好理念,鼓励市民积极建言献策,营造共建共治共管的良好氛围,推动全龄友好型公园建设高质量发展。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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