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林地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3-07-08
- [发布日期] 2023-07-12
- [实施日期] 2023-07-13
- [废止日期]
- [发文字号] 京绿办发〔2023〕161号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继续委托实施工程建设永久占用林地城市树木砍伐及部分临时占用绿地行政许可的通知
各区园林绿化局,局相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自2020年 07月01日以来,我局先后将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面积1公顷及以下的(跨区项目、自然保护区除外)行政许可,同一建设项目一次或者累计砍伐城市树木不满20株(涉及砍伐胸径30厘米以上)的行政许可,以及审批树木所涉及“临时占用中心城公共绿地”行政许可的审批权限委托项目所在区园林绿化局实施。委托实施以来,各区园林绿化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北京市绿化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行政许可委托书》认真开展行政许可审批事宜,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为继续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我局经研究决定,以上许可事项继续由我局委托各区园林绿化局实施,委托时间:2023年07月01日至2026年06月30日。
请各区园林绿化局尽快签订《行政许可委托书》,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07月21日前将PDF格式扫描版通过“京办”反馈或发送至邮箱(13261112@qq.com)。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3年7月8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