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绿罚决字[2025]第5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绿罚决字[2025]第5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经批准非法交易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 |
| 处罚类别 | 没收野生动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 违法事实 | 经依法查明,当事人张*分别于2024年5月和2024年6月,未经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购买蟒2条。2024年8月5日,未经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出售蟒一条。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张* |
| 处罚内容 | 1.没收涉案野生动物蟒1条;2.没收违法所得1250元;3.并处人民币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 处罚金额 | 人民币31250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10/10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6/10/14 |
| 处罚机构 |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00078480249XC |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00078480249X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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