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绿罚决字〔2025〕第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绿罚决字〔2025〕第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 |
处罚类别 | 罚款 |
违法事实 | 经依法查明,北京八宝山礼仪有限公司朝阳陵园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单位经营范围占用朝阳区公益林地修建墓穴、道路,面积516平方米。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八宝山礼仪有限公司朝阳陵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MACP9YUL6K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李*强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110221********0915 |
处罚内容 | 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倍,计人民币叁万捌仟柒佰元整(387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金额 | 人民币叁万捌仟柒佰元整(387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9/1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7/9/1 |
处罚机构 |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00078480249XC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00078480249X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