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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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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7 15:18:00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市政府: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园林绿化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建设国际一流和谐之都目标,围绕落实新版城市总体规划,加快我市城乡园林绿化建设步伐,以实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为重点,大力推进各项重点建设任务,持续扩大绿色生态空间,圆满完成了本年度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园林绿化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我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职尽责,坚持依法行政,强化预算管理,不断提升首都园林绿化发展质量和服务管理水平,紧紧围绕“三件大事”和“三大攻坚战”,以实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和“留白增绿”等工作为重点,以求真务实作风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强化统筹协调和推进力度,如期圆满完成了市政府折子工程主责事项16件、重要民生实事项目2件、三大污染防治任务13件和绩效任务55件等重点工作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园林绿化系统、16区和市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热切关心和积极参与下,今年全市新增造林绿化面积26.9万亩、城市绿地667公顷,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3.5%,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8.5%,森林蓄积量达到1798万立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8.4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6.3平方米,首都园林绿化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
  二、主要工作
  (一)从严从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以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制定并严格执行局(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先后组织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19次、集体研讨3次、集体调研2次;坚持党组成员讲党课,党组书记邓乃平带头专题讲党课,今年以来,为全体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讲党课3次,特别是11月15日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召开后,及时组织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市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召开了局(办)系统处级以上干部大会,通过以专题讲党课形式,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党员干部从严治党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党组其他领导也结合各自分管范围开展了讲党课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党员领导干部集中轮训,全年共组织各类理论学习培训班12期。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指示精神,局(办)党组始终把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放在首位;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促进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监督、部门各负其责、干部职工支持参与”的工作机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有序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是紧紧抓住中心工作的牛鼻子,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稳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基层党支部定期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学习制度,规定全年不少于12次;认真抓好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工作,深入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治理,全面推进党建基础性工作。四是坚持把党的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持续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成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程记实制度,深入开展“两个专项”治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细则,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持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五是高度重视巡视、督查、专项检查和审计指出的问题,扎扎实实做好反馈问题整改。截至目前,2016年市委第一巡视组对我局巡视反馈的3类9个方面28个问题,已全部完成了整改,挽回经济损失817万元,中央巡视“回头看”2项整改任务已圆满完成。
  (二)高效履职,确保各项绩效任务落实
  今年我局承担的年度绩效任务共55项,涉及制定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行政执法、城乡绿化美化和植树造林、全民义务植树、景观服务保障、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行政审批等二十多个方面的具体工作。在市政府督查室和绩效办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职责,不断创新强化督查督办和考核工作方式,注重提升工作实效,圆满完成了各项绩效任务预期目标,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坚持规划先行,统筹谋划首都绿色空间
  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等要求,结合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城市副中心园林绿化建设、“留白增绿”等工作重点,先后制定了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工作方案,编制了《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建设工程总体规划》《北京市园林绿化系统规划(2017-2035年)》,开展了北京城市副中心“两带一环”规划研究及城市绿心园林绿化概念性规划设计工作,会同市文物局编制了西山永定河文化带保护规划和五年行动计划,启动了全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11项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坚持创新规划理念,改进规划方法,广泛征求专家学者和各界意见,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在园林绿化建设实施中,严格施行规划控制,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管理得到全面落实。
  2.加大造林力度,不断提升城市生态容量
  为进一步改善本市生态环境,加快建设高质量的、科学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市委、市政府在2017年决定启动实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2018年是实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的第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位推动下,各区党政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市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园林绿化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攻坚克难,使全市造林绿化建设在上半年一度进展缓慢的情况下,下半年加快提速,圆满完成了年度造林任务,全年共完成造林23.5万亩,栽植各类乔木、花灌木1012万余株;恢复湿地1600公顷,新建湿地600公顷,显著扩大了城市绿色生态空间,增强了市民绿色福祉。
  同时,为了不断满足市民绿色休闲需求,持续推进多元增绿、见缝插绿、精准建绿,实施新增10处城市休闲公园和100公里健康绿道、新建50处口袋公园及小微绿地两项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并于12月中旬提前超额完成建设任务;完成了东城新中街、西城常乐坊等近自然城市森林项目16处,全市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由77%提高到80%;结合“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充分利用拆违、棚改、疏解等腾退地,完成“留白增绿”绿化任务1371.74公顷;加快推进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新增造林5万亩,完成森林质量提升项目7.4万亩;持续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太行山绿化等国家级重点生态工程,完成人工造林3.4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森林健康经营70万亩;完成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建设10万亩,累计完成90万亩。
  3.注重保护管理,全力守好森林生态资源
  一是森林资源安全能力不断提高,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扑救队伍建设,新增专业森林消防队伍10支,总数达到126支3000人,全市森林火情同比下降71.1%,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大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无公害防治率、种苗产地检疫率分别达到100%,全面完成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达的“四率”指标;严密防控,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二是强化涉林涉绿资源统筹监管,开展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大检查,排查问题1174个,完成整改879个,拆除违法建设16.9万平米;结合“疏解整治促提升”开展公园品质提升行动,全市公园清理整治违建5400余平米、构筑物20处,整治超审批占用绿地1200平米。三是资源养护管理全面加强,制定了《北京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方案》,完成了全市湿地资源调查、第一批市级湿地监测、拟定第二批市级湿地名录等工作;出台《北京市平原生态林保护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城镇绿地精细化管理工作意见》等文件,健全完善公园景区三级智慧管理平台和生态林管护员岗位补贴动态增长机制,组织开展“让古树名木活起来”保护生态文化活动。四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先后开展了“飓风1号”“春雷2018”“绿剑2018”等系列专项行动,成功破获了一批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等重大案件,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
  4.强化政治意识,圆满完成重大活动服务保障任务
  一是圆满完成了中央领导、共和国部长和将军、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领导、国际森林日等重大植树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任务。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启动全市“互联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群众性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开展,全市共有404.5万人次以各种形式参加义务植树,共植树193.3万株,抚育树木1100万株。二是高水平完成“五一”、成立69周年、烈士纪念日、中非论坛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的景观环境服务保障任务。其中国庆期间,全市布置各类主题花坛83座,小型花坛小品171座,营造了节日的喜庆氛围。三是高质量筹展参展重大展会。北京世园会“四馆一心”建设基本完成,北京园筹备工作全面展开,百果园完成采购4000余株、180个品种大规格果树。同时,成功参展了南宁园博会、第八届中国月季展,并赢得大奖,展示了首都园林绿化良好形象。
  5.推进改革创新,促进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印发了《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促进首都林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启动了15个新型集体林场建设试点,在房山区开展了新一轮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制定了国有林场发展规划、国有林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管理办法等文件,开展了改革情况自查验收工作,国有林场改革和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基本完成全市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全市34个国有林场全部落实了公益一类属性,新组建的京西林场全面投入运转;研究起草《现代林业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果树产业发展基金扩围方案》等文件,推进首都林业产业提质增效;开展林下经济发展调查研究,探索创建森林康养与休闲试点,新发展规模化苗圃5000亩;继续开展增彩延绿科技创新工程,建设4处增彩延绿示范区;编制了《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碳中和任务落实方案》,全力以赴助力冬奥会筹办。
  6.改善审批环境,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水平
  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冬奥会举办、市重点工程建设和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等内容,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持续改善涉林涉绿行政审批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和行政效能。先后配合市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改革的意见》《北京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的意见》等文件;实施X+6审批模式,继续压缩审批时限,即项目如果占用绿地或涉及树木移伐,园林绿化审批办理在取得规划许可后,与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审批时间由12个工作日压缩为6个工作日;服务保障国家速滑馆、国家高山滑雪中心、国家雪车雪橇中心等冬奥会竞赛场馆建设,全年共批复相关审批事项41件,并积极做好市重要民生实事项目涉林涉绿审批服务工作。
  7.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按照《北京市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8年重点任务分解》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坚持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为己任,将污染防治相关任务纳入到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工作专班,统筹推进落实。其中蓝天保卫战方面,编制了《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工作落实方案》《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措施落实方案》和《关于加强本市园林绿化施工管理应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防治要求,对园林绿化施工扬尘污染防控提出具体措施,建立并完善了园林绿化施工工地台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定期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季度考评并按要求向市大气办报送考评结果。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与市政府签订了任务目标责任书,印发了《北京市园林绿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先后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成了土壤样品采集和监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布设、化肥应用减量、果园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生活污泥再利用和协调监测样品采集分析等工作。在水污染防治方面,顺利完成了水源涵养林2万亩建设任务,并持续加强滨河(湖)带生态建设。
  8.加强舆论引导,扩大宣传和普法覆盖面
  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围绕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等内容,以园林绿化年度重点工作为基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构筑“大宣传”工作格局。2018年共组织各种宣传活动近180次,召开主题新闻发布会14次,在新闻媒体刊发、转发宣传稿件累计达2000余篇(幅、条),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微博信息1674余条,覆盖面达1亿2千万余人次,粉丝数达16万余人;政务微信发布信息496条,粉丝数15648人。通过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方式,全面展示了首都园林绿化建设新亮点、新举措、新进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教育活动,制定了《全市园林绿化系统“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方案》并完成相关工作,通过本次普法教育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促进形成了懂法、守法、用法和严格执法的优良法治环境。
  9.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针对市绩效考评反馈问题整改事项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反馈的问题,我局坚持举一反三、立行立改,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科学合理进行分类归纳,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纳入督查台账进行督促整改。一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对市、区园林绿化部门依法行政情况进行通报,分析存在问题,制定解决措施,促进行政处罚职权履行均衡度提升;二是加强预算支出进度管理,对支出进度较慢的项目进行逐个跟踪,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积极组织专题培训,不断提高系统预算管理水平,避免违反相关财务制度情况发生;三是规范保密管理,坚持查漏补缺,对保密工作制度文件进行修订完善,文件印发严格执行三级审批程序确定密级,组织开展保密自查自评,消除隐患;四是优化审批流程,采取临时占用绿地和树木移伐许可合并申报、社会投资项目可用承诺书代替原来的占地协议和移植绿化方案等具体措施,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和要件,提高办事效率;五是加强园林绿化工地安全和扬尘管理,制定了《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工作落实方案》,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技术规范,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六是加大老旧小区绿化改造提升力度,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提升17.3万平方米,新建屋顶绿化12万平方米、垂直绿化14.7公里。七是完成森林防火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建设项目,及时根据各区需求,实现各区防火办间森林防火通讯、图像资源有条件共享,形成共享、共管管理体系;八是增加灌木、花卉优新品种应用,结合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建立灌木、花卉及宿根地被等忧新品种应用示范区2处。九是开展网站办公和网上程序设置精简整合,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微信、微博、报纸等媒介刊发园林绿化信息2000余篇(条)。
  10.完成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点工作
  全力抓好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积极推动相关管理机构组建、总体规划编制等工作;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平谷区已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实施美丽乡村绿化美化建设4741亩;配合市水务部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开展“两田一园”高效节水工作;支持废弃矿山治理和修复,协助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技术规程》,及时提供植被修复技术,遴选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生物措施专家;加强“三山五园”地区保护,完成了北法海寺二期修缮工程大木结构主体修缮工作;完成西山永定河文化带保护发展规划及五年行动计划编制,并推进西海子公园二期建设;会同牵头部门认真做好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冬奥会筹办、大数据行动计划等相关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18年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71件,其中由我局单办、主办的40件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继续加强政务信息报送,截至12月底,已向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295条,其中被采纳信息141条;及时办理落实市领导批示、指示要求,全年共办理落实市领导批示共计234件,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规范清理,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务
  一是规范权力清单。梳理规范行政职权事项设定依据、申请材料等要素,并及时更新事项目录管理系统,更新办事指南。做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及网上办事大厅等多个平台公布取消中央制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等事项。抓好权责清单深度融合和负面清单建议工作,对256个权力清单事项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内容、依据、追责情形及依据等要素进行了系统规范,实现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在一张表中深度融合、一一对应,形成了“一表两单”权责清单。二是推进“一网通办”。积极抓好政务服务体系建立,落实“只进一扇门”要求,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大厅集中办理;落实“一窗受理”工作要求,对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核要点、常见问题进行了梳理,编制了综合窗口人员上岗培训手册;制定了《推进“一网通办”具体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方案》,积极开通网上审核和网上受理。三是清理规范证明及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将所有固定资产投资类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在12个工作日以内,审批效率提高70%;今年清理规范各类证明共8项,清理规范“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1项中介服务。
  (四)依法履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能力不断加强。按照2018年市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绩效部分考评要求,结合我局印发的《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推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我局高大伟副局长分别在丁志宏诉我局不履职和过欣华不服我局国家赔偿决定两案的庭审中,以行政机关负责人身份出庭应诉。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办法》(京依法行政办发〔2014〕7号)的要求,安排局党组会、办公会前学法4次,同时根据园林绿化行业特点,在我局系统内组织各类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7期,累计学时约55小时。我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在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官网上向社会公开,及时向市政府提交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内容全面详实、数据准确。我局于2017年底正式印发了《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对外聘法律顾问的考核工作和制度进行了明确,对法律顾问单位分别建立了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档案,将聘用合同、律师律所简历、工作事项、工作量、考核情况等内容纳入了档案管理,目前我局正在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2位工作人员申办公职律师资格。
  2.增强完善行政行为监督力度。一是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工作,2018年,我局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共依法收到行政复议案件5起,其中受理4起,1起未予受理。所有案卷均在上级行政复议机关规定的答复期限内提交了答复材料,并积极配合上级行政复议机关开展调查、调解工作。5起案件经上级行政复议机关审理后,4起作出了维持我局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1起驳回了行政复议申请人的申请,无被纠错案件。各行政复议案件信息,均已按要求录入到市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管理等系统,并形成了统计分析报告,及时报送至市政府法制办。市级行政复议案卷评查中,我局共报送参评案卷2本,未出现不合格卷。在开展复议普法宣传工作中,一方面转发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对2017年下半年市政府行政复议纠错案件的通报》,向全局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普及宣传了复议法律法规,并要求各单位举一反三案例中出现的问题;另一方面在行政复议的咨询、受理、审理等环节中,积极向行政复议申请人以及有关当事人普及复议法律法规。二是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各区园林绿化局有关负责人召开公益诉讼专题培训会,通报本系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有关情况,对行政应诉的技巧以及出庭的注意事项进行讲解。今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5起,其中已判决的7起,判决结果全部胜诉;原告撤诉的3起;未判决的5起,上述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有关证据、依据材料,并按照法律规定派员按时参加了庭审,所有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均予以依法履行。三是依法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各项文件出台前均经过局法制处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按照《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通过平台完成报备。
  3.执法指标顺利达标,行政效能明显提升。年度处罚职权履行率为19.44%,处罚案件撤案率为0,案卷评查执行率100%,处罚职权调整及时率100%,人均处罚量1.02件(共714件),人均检查量38.48件(共26824件),岗位人员关联率为75.16%,建议移送案件办理及时率为100%,上述指标均已达到年度考核要求。
  (五)主动作为,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保证信函、网络申请受理渠道和咨询电话畅通,在办理和答复过程中做到与申请人充分沟通,按期答复,并不断规范答复形式和内容,做到尽可能地满足申请人合法合理的需求。截至目前,通过当面申请、网上申请等途径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3件,通过在线咨询、电话咨询、现场答复共接受市民政府信息咨询304人次,均及时解答;复议3件,均得到维持;诉讼1件,正在协调撤诉。二是规范主动公开。建立了以公开为主、不公开为例外的主动公开机制,目前共主动公开各类文件108个、批复74个;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目前已公开1579件行政许可,12件行政处罚;积极做好群众意见采纳,对拟发布重要决策文件,提前向社会公布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全年主动对社会征求相关意见建议5次;建立会议开放制度,积极推进局长办公会、专题会开放制度的落实,邀请专家、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列席有关会议,增加决策透明度。三是规范政策解读。严格落实《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相关政策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注重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及时进行解读政策,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途径,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截至目前,在政务网站及各类媒体上共刊登38篇政策解读文章。四是规范网站建设管理。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重新调整网站管理分工,制定了《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审核要求,细化网站发布审核流程,关停下属单位、处室独立网站,统一整合到部门官方网站并规范网站域名。五是加强组织保障。局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公开工作,并经过局党组会研究审议制发了年度公开工作要点,同时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多次邀请市政府办公厅、北京林业大学等领导就相关工作进行辅导培训。
  (六)严格审计,全面施行预算管理
  2018年我局系统收到财政拨款11.87亿元,实际完成支出11.17亿元,支出率94.1%。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符合预算编报要求,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个数比例达41.25%,达到了市财政局不低于30%的要求,市财政局对我局的预算评审,审减率未超过50%;预算执行进度在市财政局的全市支出进度通报中,部分月份支出进度稍滞后于规定要求;预算追加调整符合规定要求,部门预算结余率低于上年度结余率,部门预算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决算未超过年初预算;国库动态监控中,不存在违规划转财政性资金、挪用或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未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违反现金管理和使用管理办法、违法政府采购规定、在非定点机构采购等违规行为;政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明确,部门间、岗位间职责清晰,管理制度及机制完善,重大事项决策遵循“三重一大”要求;2018年所有项目采购完全按照政府采购法、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在政府采购执行过程中,积极向中小企业、绿色企业、监狱企业等倾斜;及时报送资产季报和年报,按要求公开部门预算、决算信息;预算管理及财务和会计核算无违反法律法规现象,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均高于75分,部门自评项目数量比例符合规定要求。市级重点项目支出预算除部分跨年的基本建设和中央项目外,预算资金执行率均达到99%以上,绩效目标基本完成;绩效审计严格遵守《审计法》《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制度,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厉行勤俭节约,办公用房使用符合规定标准;预算编报符合《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编报指南》和《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要求,预决算差异率逐年降低;政府购买服务规范,政府采购事项坚持应采尽采,不断提高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的采购规模;加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严格控制现金支出,充分发挥公务卡作用;有效盘活存量资金,财政性结余资金得到有效消化,加大对实有资金账户历年沉淀的往来资金清理力度;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符合要求,并按计划完成项目,实现绩效目标;年度资金投向聚焦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三件大事”、“三大攻坚战”等重点;积极落实审计整改措施相关工作,依法执行审计决定,及时报送整改结果,如实反映整改情况,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建立内部审计制度,修订完善了《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内部审计规定》,先后对永定河森林公园管理处、工程质量监督站、蚕蜂站、干部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等内部机构开展审计,并分别形成了审计报告。
  (七)厘清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积极办理审批服务事项。按市政府审改办、市政务服务局要求,将全局50个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中心,包括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内36项、单列零办件9项、主动服务无需申请2项、政府内部审批3项。同时不断提高大厅窗口服务水平,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度,坚决杜绝推诿、搪塞等情况出现;落实一次性告知,避免服务对象多次跑路跑腿;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办理审批事项,全年未出现行政相对人投诉现象。规范使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按规定应用项目代码,审批结果证照文件均按要求上传,本部门业务审批系统实现全程使用。在窗口服务的工作纪律、规范服务、三姿仪表、现场管理等方面继续加强规范管理。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内受理、审批、办结“一站式”办理的事项达到进驻事项40%以上,完成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以及区级事项模板制定工作。二是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实现在部门网站(首都园林绿化政务网)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办事指南要素等与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首都之窗)的完全一致。已开通互联网网上办理事项数量与网上可办事项数量比例达到了9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最多跑2次现场的事项占已开通互联网网上办理事项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三是积极服务保障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在市政务服务局(原政务服务办)的协调调度和大力指导下,在有关区政府、部门积极配合帮助下,我局对中央单位、驻京部队提出的服务专项和市政府交办的重点服务事项均已顺利完成,共完成中央单位、驻京部队提出或市政府交办的重点事项133项,其中:服务中央单位116项,驻京部队17项,得到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支持与帮助的重要事项2 项,及时向市政务服务局报送反馈服务情况及成效信息,全年共报送信息16条。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工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周期较长,压缩有效施工时间
  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地块分布较散、项目类型较多,立项审批手续办理时间较长,同时受设计和施工招投标、土地流转、拆迁腾退等前期工作影响,往往导致错过春季最佳栽植季节,压缩有效造林时间,造成后续工期紧张,造林质量和效果难以保障。对此,应提前谋划、安排部署来年任务,协调各方力量,加快落实工程前期各项工作,为春季进场施工提供条件。
  (二)森林资源整体质量不高,城市绿色生态空间仍需拓展
  虽然全市森林面积逐年增加,但是绿色空间格局不尽完善,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通性不够,森林资源质量有待提高,市民身边的绿色空间还需拓展。今后在绿化造林时应注重规划引领,合理布局绿色生态空间,结合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不断填充城市绿色空白,同时注重加强经营管理和保护,促进森林资源提质增效。
  (三)管理体制和机构职责需进一步理顺,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今年是全市机构改革之年,整合交接的行政职能职责还未全面完成,部门三定职责正在明确中,资源管理与保护利用仍需加强统筹。下一步将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和区级机构改革,加快厘清和理顺相关职能职责,坚持“建设与监管并重,保护与发展并举”,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促进首都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19年1月2日                     
  (联系人:曹冬杰;联系电话:84236695、13810345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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