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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2010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年终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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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7 09:23:00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绩效管理联席会议《关于做好2010年度市政府绩效管理年度考评工作的通知》(京绩发〔2010〕6号)要求,现将我局2010年暨绩效管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履职效率工作情况

        (一)主要职责履行情况。2010年,我局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将“三定”职责全面细化分解成具体职责任务,编制了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10年工作计划,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以及完成任务的保障措施,并将任务落实到各处室、站院、分管领导和责任人;适时召开局长办公会,分析研究工作形势,解决履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列入市政府年度绩效管理任务书的主要职责,制定了详细的落实计划,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涉及政府多个部门的工作,我局坚持以大局为重,积极沟通,主动配合。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首都绿化委员会第29次全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推动了首都绿化美化事业科学发展。全市新增造林16.07万亩,实现城镇绿化3.6万余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7%,林木绿化率达到 53 %,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5%,人均绿地达到50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5平方米。履职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城乡绿化建设取得显著成就。一是城镇绿量显著增加。大力推进各项城市绿化工程建设,完成城镇绿化3.6万余亩,接近前4年绿化任务之和。东城东南二环休闲公园、西城荷香随风公园、海淀北坞公园、朝阳大望京公园相继建成开放,有效地减少了城市公园绿地服务盲区。全面启动了11个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建设,完成建设面积2000余公顷,通州滨河森林公园一期已建成开放。启动了门头沟斋堂、大兴采育、顺义高丽营等三个重点镇绿地建设示范项目。编制完成了永定河绿色生态发展带城市段公园建设方案。完成了长安街沿线冬季增绿工程、彩色植物试验建设工程等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化、屋顶绿化建设任务。高水平完成了中央领导人抗日纪念活动、国庆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等政治活动的环境布置及花篮制作工作,以及国庆花卉布置工作。组织参展第二届中国绿博会,取得优异成绩。二是郊区绿化稳步推进。全市实现新增造林16.07万亩,补植补造15.5万亩,共栽植各类苗木3200余万株。其中: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太行山绿化工程完成造林0.57万亩,补植补造15.5万亩;一道绿隔完成绿化建设1.1万亩,二道绿隔完成绿化面积3.6万亩,南海子郊野公园建成开放;2009-2010年重点绿色通道完成绿化面积0.47万亩;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完成人工造林1.5万亩,爆破造林1万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完成绿化8293亩;山区困难地区造林工程完成人工造林5万亩;彩叶树种造林工程完成造林2万亩;公路河道绿化工程完成绿化300公里;生态林管护工程完成林木抚育30万亩。三是义务植树和新农村绿化美化效果明显。在党和国家领导人、全国人大政协领导、中央国家机关领导、中央军委领导和市四大班子领导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引领下,全市258万人以各种形式参加了义务植树活动,共植树360万株、抚育树木808万株。开展了新一轮首都义务植树登记工作,广泛开展创建首都绿化美化园林小城镇、首都绿色村庄、首都绿化美化花园式单位、花园式社区活动。深入开展“城乡手拉手、共建新农村”活动,35个中央单位、192个市属单位、635个区属单位和56个驻京部队与682个村结成对子,支持新农村绿化资金1370万元。积极推进林木绿地认建认养工作,首次向社会公布了林木、绿地认养点,全市开展林木绿地认建认养地块268处、面积684.7公顷,认养树木26.3万株。公众购买碳汇300余万元,参与人数突破5000人次,居全国首位。新农村绿化美化建设重点扶持9个镇小城镇绿化,新增绿化面积370.3公顷。完成了1400个村1050万平方米的新农村绿化任务。

        2.园林绿化资源保护管理取得新的进步。一是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新进展。森林防火机制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北京市航空护林站正式组建。森林防火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得到了巩固和加强。对护林员实行了全员投保制度。完善京津冀联防互动机制,移交京冀森林保护合作项目1325万元森林防火物资,加强环京11县市重点火险区的综合治理。预警监测体系建设明显加强。新建瞭望塔36座,视频监测3套,瞭望监测范围达到65%,视频监测范围达到43.3%。林火阻隔体系建设稳步加强。西山林场森林防火阻隔系统一期工程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启动实施了八达岭、松山林场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应急通讯体系建设稳步加强。市森林防火指挥系统投入正常运营,投资近300万元用于更新移动通讯系统,全面提高森林火灾应急移动通讯指挥效能。目前,全市专业森林消防队已达到99支2844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达到258支5550人。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加大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力度,共制止违章用火4361起。本年度防火期,全市共接到森林火情报警82起,发生一般森林火灾5起,过火有林地面积0.70公顷,均创近5年新低。二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配合造林绿化苗木准备,广泛开展了春季苗木检疫工作。开展了全市范围内的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对北京市境内的28家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美国白蛾、红脂大小蠹、苹果蠹蛾、桔小实蝇等检疫性林木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控工作,组织开展了三次以美国白蛾为主的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普查与普防工作,共计设置各种类型的林木有害生物监测测报站点2328个,购买美国白蛾性信息素诱芯5440个,设置诱虫杀虫灯2.2万余台,分4批释放周氏啮小蜂47.2亿头,累计出动人员35万人次,人工地面防治891.23万亩次,飞防作业2684个架次,预防控制面积134.2万亩次。实现了“有虫不成灾”的防控目标。三是进一步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对乱砍滥伐、乱垦滥占、乱捕滥猎、乱采滥挖等违法现象进行了严厉打击,并制定了《北京市森林、林木、林地损失鉴定工作管理办法》。据统计,2009年11月至2010年9月,全市共接警情1517起,较上年减少11%;已结办1396起,结办率为92%。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受立案514起,其中刑事案件58起,林业行政案件447起,治安案件9起。积极做好以扩大内需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审批为重点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征占用定额制度。积极推进通州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完成了“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积极做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和修订等基础工作。完成了第七次全市绿化资源普查,并会同市统计局向社会媒体发布了普查结果。严格征占用林地(占用绿地)和移伐林木(树木)审查,通过审核或优化方案,累计减少征占用林地25公顷、绿地10公顷,减少移伐林木2.8万株、城市树木4000株。四是加强了湿地和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开展了《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和《北京市湿地保护发展规划》、《北京市湿地公园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完成了全市湿地资源调查工作,对北京市园林绿化系统16个自然保护区首次进行了有效管理评估检查。积极推进百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期建设和野鸭湖、汉石桥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等工程。加强了古树名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五是深入开展林业碳汇工作。制定了“2010年北京林业碳汇行动计划”和“北京园林绿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计划”。开展了碳汇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公园“五进”活动和多种形式的林业碳汇公益宣传活动。开发了“网络版碳足迹计算器”、“手持版碳足迹计算器”和“碳足迹计算罗盘”,方便人们量化日常生活的碳排放。不断推进林业碳汇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在全市10个区县和4个国有林场启动了碳汇营造林示范区工作,年度新增碳汇营造林示范区400亩。

        3.绿色产业有了新发展。果树产业以“生态、生产、生活”三大功能为主要任务,围绕“品种多样化、栽培有机化、果园公园景观化、销售采摘配送化”目标,加大品种结构调整力度,全面推进有机、绿色、无公害果品基地建设,实施万亩“零残留”超有机果品生产。2010年全市果品产量9.08亿公斤,直接收入36.6亿元,果品收入连续四年增长超过10个百分点,全市30.9万户果农户均果品收入达1.18万元。采摘开放果园由去年的926个增加到1114个,接待游客904万人次,观光采摘直接收入达3.3亿元。花卉产业组织成立了14个北京花卉育种研发创新团队和相应的示范基地,花卉育种研发取得突破性进展,获得24个花卉优良株系(新品种)。积极推进花卉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国产百合种球采后处理示范基地、顺义区优新观赏植物引进示范基地已开工建设,菊花种质资源保存和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已经批准立项。成功举办了北京郁金香文化节、月季文化节、菊花文化节和系列年宵花展“三节一展”活动,形成花事传统,打造花卉品牌,以节兴业,以节悦民,以节富民。全市花卉生产面积7万亩,实现产值14亿元。三是林下经济新增林菌、林禽、林药、林花、林草、林桑、林粮等模式的林下经济面积3万余亩,农民增收1.3亿元,全市林下经济总产值突破13亿元。

        4.园林绿化科技支撑作用明显取。全局共组织实施国家林业局、北京市科研计划课题24项,局内课题11项。“果品安全生产”科技北京行动计划项目取得积极成果,在13个区县40多万亩果园全面推广有机化栽培技术,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检测;市科技计划“生态涵养发展区沙地资源高效利用模式研究与示范”项目,已建设示范区7000亩,推广面积2万亩;北京市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推广示范项目取得突破,园林绿化废弃物消纳基地、就近消纳点建设和产品在绿化工作中的使用有新的发展。全年组织实施科技成果推广项目16项,“香草植物产业化开发与推广”项目,平均亩收益增加5000元,“优良甜柿品种的示范与推广”项目,平均亩收益增加1000元。成功举办了“2010北京园林绿化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推介会暨专题报告会”;开展了北京市第十三届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普宣传月、彩色树种专题技术讲座、养花知识进社区等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深入开展“乡土专家行动”,新增加了花卉、蜂产业工作内容和专家,队伍进一步壮大,组织了“第二届北京市乡土专家进城交友行动”。

        5.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密切协同;各区县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全力推进。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停止育林基金征收、扶持沟域生态经济发展等政策机制,助推林改顺利开展。实施中,坚持把政策交给农民,让农民自己制定改革的方案,广泛开展宣传,确保阳光操作、公平公正。共发现林权矛盾纠纷920起、面积22.5万亩,已调处750起、8.4 万亩,实现了“村内纠纷不出村,镇乡纠纷不出镇,区内纠纷不出区”,没有因林改造成群体上访事件。截至11月,全市已完成1921个村的明晰产权、确立主体改革任务,占总村数的58.5%,共完成林地勘界20044宗749.1万亩,占总面积的56.5%,确权林地面积710.9万亩,占总面积的53.6%。山区生态公益林改革,已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0.8万户,57.3万人,完成发放股权证69394本,涉及17.81万人,涵盖林地面积84.4万亩。已实行承包经营的林地林木完成合同梳理规范74847份,涉及林权权利人208167户。
        (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1.市政府五大折子落实情况。2010年,在市政府五大折子(市政府折子、为民办实事、经济折子、新农村折子、参与世博会折子)中,我局共承办54项(主办25项,协办29项)。其中,市政府折子20项(主办11项,协办9项);实事折子8项(主办4项,协办4项);经济折子1项;新农村折子24项(主办8项,协办16项);参与世博会折子1项。为全面落实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我局对每项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了落实预案并及时上报市政府督查室。编制了《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2010年重点决策督查落实事项》,逐项建立台账,明确内部责任和分工;在工作推进中,坚持定期分析、汇总上报落实进展情况。截至目前,我局主责承办的25项重点工作中,今年的工作任务已全面完成或基本完成。在协办的29项工作中,主动与相关单位配合,努力推进工作落实。此外,在决策落实事项中,2010年我局还承担了绿色北京行动计划、科技北京以及重点改革任务等有关事项的落实工作,共计24项。截至目前,我局主责承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计划任务已完成。
        2.市领导批示交办事项落实情况。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我局高度重视市领导批示交办件的办理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共承办市领导批示件330余件。主要涉及森林防火、生态建设、移伐树木、产业发展、自然保护区建设、国庆环境布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公园行业管理、屋顶绿化、绿隔地区绿化、林木有害生物防控等十多个方面工作。目前,已完成310余件。其余20件在正常落实中。今年以来,共承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督查通知20件,其中市委督查室6件,市政府督查室14件,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
        二、强化管理效能工作情况

        (一)规范行政行为情况。

        1.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对推行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建立并不断完善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以及由我局各执法部门组成的依法行政工作小组,适时研究分析局依法行政工作形势;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文件精神及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的相关要求,年初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并上报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建立了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每月组织安排一次局领导法制讲座,在局长办公会议审议正式议题前,安排10-15分钟法制专题讲座,处以下干部在强化行政法系列自学的基础上,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学习,重点学习掌握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建立宣传咨询站点、设立宣传牌、制作专题活动横幅、展板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建立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情况。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标准》和《行政执法过错或错案追究办法》,按照上述办法年初各执法部门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书”,年底进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

        2.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完成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情况。一是完成了年度立法工作。先后完成了《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立项论证报告、《北京市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报审工作;风景名胜区立法工作取得进展,基本确定了《办法》的相关内容;起草了《北京市森林、林木、林地损失鉴定工作管理办法》,拟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会同市法制办、市财政部门,起草完成了《北京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亡补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二是提请市政府讨论的重大决策事项,事前均通过我局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核后进行上报。二是我局自行作出的行政决策,经过局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并通过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不存在决策不合法的情况。三是今年的湿地、森林防火、风景名胜区方面的立法工作同时开展,根据各自的立法工作进度,向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四是《北京市绿化条例》公布实施后,完善了树木伐移、义务植树、绿化规划等方面相关配套制度;根据《北京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损失补偿办法》规定,起草了造成人身伤害的补偿细则;根据《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制定了森林、林木、林地损失鉴定机构认定工作管理办法。五是《北京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损失补偿办法》公布实施1年后,我局成立评估组,对全市损失补偿的情况进行了后评估,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制定了下一步贯彻实施完善计划。六是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均通过我局法制部门审核,并上报市法制办备案。七是为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发布环节,我局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和起草法规规章草案规定》。八是根据《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规定,我局起草了《规范性文件和起草法规规章草案规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环节作出了细致规定。按照《规定》,我局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上报市法制办备案监督。九是今年为贯彻《北京市绿化条例》清理规范性文件14件,保留7件,修改4件,废止3件。

        3.认真履行执法职责、规范行政行为情况。一是我局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执法职责进行界定、科学设定执法岗位。二是承担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项目的依据、流程、时限等,均在局政务网进行对外公示,并按照动态对项目进行管理,发生变动及时进行调整更新。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协调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起草并不断完善了《行政执法协调工作管理办法》。四是根据市政府及我局制定的关于案卷评查的相关规定,每年定期对局内执法部门的案卷按照自查、抽查、汇总、评分等几步进行评查。今年我局案卷在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被评为优。五是举办园林绿化行政执法人员资质考核培训班,对全市园林绿化系统的306人进行了培训,针对培训对象的特点,我局主要安排了行政法律法规串讲、林业法律法规介绍、林政执法实务、野保补偿操作实务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六是我局林政稽查大队、种苗站、林保站三个承担行政处罚的部门,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结合本市及园林绿化系统执法特点,分别起草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草案。七是为进一步加强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标准》和《行政执法过错或错案追究办法》。在评议考核中加入了区、县园林绿化局对我局执法部门评议环节,提升了评议的效果。八是建立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由局长与主管局长、主管局长与执法部门主要领导、执法部门主要领导与本部门执法人员,分别签订了今年的“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书”,我局在三级行政执法人员责任制度的保障下,稳步推进执法责任制的发展,为依法行政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强化对具体行政行为监督情况。一是今年以来,我局无行政诉讼案件。二是为规范、完善我局行政复议接待、受理、审理等工作,方便申请人、被申请人进行行政复议,我局起草了《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行政复议管理办法》,在办法中明确了我局作为复议机关时被申请人的范围以及本市园林绿化系统的受案范围等重点问题;组织成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负责审理和办理有关行政复议案件、开展园林绿化系统行政复议中有关理论研究,审议我局承担的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研究本市园林绿化系统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是今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均按照受理、审理、决定、送达等行政复议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四是依法行政工作效果显著,我局未作为被申请人进行行政复议。

        (二)依法审批和审批制度改革情况。

        1.进一步优化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环节、加强审批进度情况。继续贯彻市政府“扩内需、保增长、促发展”的方针和完善扩大内需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审批工作的要求,认真完善扩大内需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审批的管理措施,对列入绿色通道的项目,主动与建设业主单位沟通,了解林地征占用、树木移伐的情况,尽快安排现场调查,及时受理申请,高效完成审核、审批工作。按绿通项目审批程序,许可由规划许可证阶段提前到规划意见书阶段,受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到1个工作日,审批时限在法定20个工作日基础上减少到12个工作日。

        2.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一网式”办公。2010年,我局电子政务以建设服务型政府机关为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科技支撑、绩效优先,大力推进高效便捷的电子政务建设。重点是加快推进园林绿化行业网格化管理、首都园林绿化政务网站建设、园林绿化信息服务以及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建设,全面服务“人文园林、科技园林、绿色园林”。在推进“一网式”办公过程中,首先是依托市政务专网外网搭建2兆带宽的园林绿化行业专网,实现市园林绿化局与各直属单位、区县园林绿化局间网络互连互通,构建物理上“一网式”办公环境。其次是搭建园林绿化行业综合信息平台,提供各类信息系统的单点登录入口,园林绿化行业各类应用的一口登录,同一平台开展网上办公、网格化管理、报表统计等各类应用,构建应用上的“一网式”办公环境。

        3.落实行政许可和信息公开条例、精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及《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清理2010年新增和变更的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要求,借助本次清理工作,我局将承担的全部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共有19项应进行调整,其中拟下放到区、县园林绿化局7项、转变管理方式由承办机构独立承办6项、精简6项。在信息公开方面,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整体推进、良性互动的工作体系。2010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我局通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政务网”主动公开文件类信息84条,动态类信息 7341条;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起,均已按时办结;通过在线咨询、电话共接受政府信息咨询92人次,均及时解答。

        4.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外部监督与内部制约机制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情况。在外部监督方面,利用社会力量和局聘任的28名特约监督员进行明查暗访,组织现场检查指导,督促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规范审批大厅工作,将政策法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监督电话、办事流程、办事时限等向社会公开,实行了“首问负责制”,收到良好成效。

        (三)效能监察情况。

        1.依法合规履行工作职责情况。一是加强对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计划。认真学习贯彻市行政监察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增强抓好效能监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注意加强协调沟通,召集驻局主要职能部门,通报了市行政监察工作专题会议主要精神,对照市监察局下发的《2010年北京市行政监察工作要点》提出的要求,围绕首都园林绿化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取得驻局党组、机关和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做好相关调研准备。认真了解2010年园林绿化重点建设工程任务,进行相关情况调研,研究确定效能监察项目,认真做好组织计划相关准备工作。二是认真分析园林绿化建设形势,制订效能监察实施方案。我们注重运用廉洁奥运成功经验,围绕驻局年度中心工作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在认真分析首都园林绿化建设形势的同时,研究确定基本工作思路,制订切实可行的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2.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一是明确工作重点。在全面分析园林绿化建设形势的基础上,将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建设项目,确定为2010年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重点。二是确定工作思路。针对京冀生态水源保护合作项目建设工程涉及到外地县市,地域分布广、建设程序多、时间跨度长的特点,明确了“突出重点、全程关注、联合监理”的基本思路。着眼2010年建设任务,弄清项目的来龙去脉,关注2009年完成情况和2011年建设规划,不搞孤立作战。三是制订效能监察方案。项目效能监察分4个阶段组织实施,明确了分管领导、牵头单位和协办部门,做到了任务清楚、责任明确。四是严格实施效能监察。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分阶段落实责任目标,适时进行监察督导,确保了效能监察质量。先后4次召集工程建设责任处室负责人开会,听取情况汇报,了解资金拨付、计划分解、任务展开、协调进展和落实进度等情况,重点掌握建立健全工程制度建设情况,加强对项目年度计划落实情况的提醒监督。结合深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检查分层签订的廉政责任落实情况,要求责任单位,按照行政分工,对工程项目监管实行“一岗双责”。8月中旬,请市监察局刘东波副局长带队,深入怀来县瑞云观乡、小南新堡乡和丰宁县大阁镇及滦平县巴克什营镇的8个项目工程区现场,对2009年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建设项目的完成情况和2010年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察调研。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市园林绿化局造林营林处和张、承两市情况汇报,围绕有效实施行政效能监察进行了调研座谈。保证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截止10月底,今年规划的6万亩生态水源保护林营造任务基本完成。

        三、提升服务效果工作情况

        (一)圆满完成各项重大义务植树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圆满完成了中央领导、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有关领导、百名将军、共和国部长等重大植树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有力推进了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同时,协助中央有关单位和驻京解放军、武警部队做好义务植树选点踏线、场地整理、苗木准备、现场服务和工作人员的组织培训工作。

        (二)积极做好为中央机关、驻京部队的日常服务工作。积极为中央在京单位和驻京部队开展庭院绿化、营区绿化、屋顶绿化、节日门前摆花等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积极帮助中央单位在北京的72个义务植树责任区、35个义务植树基地协调解决好供水供电、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等各种实际问题,发挥义务植树基地在首都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示范作用。印制了《北京市绿化条例和三个义务植树实施细则》合订本1000册,作为绿化培训教材赠送给中央国家机关绿化办;为中央党校培训部、北京广播电台、市汽车总公司等十几个机关和社会单位的职工义务植树活动提供了组织服务工作;配合中直机关绿化委员会协调解决义务植树基地建设问题。

        (三)实行绿色通道管理,采取“一对一服务”,加快推进在京单位和驻京部队项目的行政审批工作。2010年,共为中央和驻京部队办理行政许可103件,其中办理树木移伐100件,移伐树木10882株;审核批准采伐林木许可1件,采伐林木19株;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项目2项,征占用林地10.995公顷,临时占用林地0.1784公顷。为做好服务中央和驻京部队的项目审批工作,保证中央和部队项目尽快实施,积极办理林地、林木(树木)伐移审批手续。其中,为保障中国人民银行金库外部道路工程顺利完成,落实市委市政府积极服务中央单位的要求,我们积极开展工作,主动与中国人民银行北京重点库项目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告知办理流程及相关要求。5月初,针对建设单位没有办理办理林业审批手续经验的情况,我们多次召开协调会,督促海淀区园林绿化局积极协调、主动服务,配合前期情况调查,提前开展现场踏勘工作,为我局及时批复征用占用林地,以及伐移林木的许可工作争取了时间,5月底地上物全部清理完毕,高效保障了按时于6月10日开工,赢得了建设单位的好评。

        (四)努力营造便利条件服务基层和公众。

        1.深入开展绿化宣传工作。以《北京市绿化条例》、生态文明建设、森林碳汇理念、全民义务植树等为重点,深入基层单位、社区、街道、企业、部队、院校等单位,广泛进行绿化宣传工作,为“绿色北京”提供了强有力的舆论支持,收到良好效果。比如,在全民义务植树日,制作了广告笔5万支,宣传折页10万份、宣传画3万张,发放到全市各基层单位、社区,丰富了绿化宣传的形式和内容。《北京市绿化条例》3月1日正式实施后,我局在全市十六个区、县同时举办了主题为“坚持科学发展、建设绿色北京”的声势浩大的系列宣传活动启动式,举办了“《北京市绿化条例》知识竞赛”,使《条例》宣传、学习活动达到了高潮。

        2.积极做好各项培训工作。今年以来,我局以“科学发展,提高素质”为目标,以基层园林绿化、林农、果农、花农、蜂农从业人员为重点,协调和组织各区县广泛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活动。先后组织了乡镇(街道)地区绿化委员会主管副主任、生态林管护队长、管护员技术骨干、“林果乡土专家”、花农、蜂农等各种培训班,培训人员达10万人次。

        3.服务公众做好义务植树工作。今年我局在各区县开辟接待社会参与义务植树点26处,总面积达273.7公顷。共接待参加社会义务植树的社会团体、家庭和个人5.8万人,植树14.5万株。服务公众做好林木绿地认建认养工作。今年,各区县向社会公布了准备接待林木认养点49处、326万株,绿地认养点58个、面积2152公顷。截至目前,全市开展林木绿地认建认养地块268处、面积684.7公顷,认养树木26.3万株,社会单位总共投入林木绿地认建认养资金达5034.5万元。推动广大市民朋友广泛参与身边绿化,逐步形成了“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文明新风尚。

        四、推进创新创优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着眼“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世界城市建设,认真落实“生态园林、科技园林、人文园林”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生态、产业、安全、文化、服务五大体系建设,在政策法规、制度机制和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取不断创新创优,取得了一批创新创优成果。

        (一)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建设和森林保护合作项目。项目任务进展顺利,成效初步显现。项目区森林覆盖率提高2.24个百分点达到32.44%,促进了区域生态一体化建设,提高森林植被涵养水源、净化水质、防风固沙、固碳释氧等能力,提高潮河、白河和永定河的入库水质水量。该项目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同时鼓励发展绿色产业,促进当地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当地农民通过参加造林、林木管护以及利用良好的资源环境发展旅游休闲等绿色产业逐步实现就业增收,维护区域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获2009年度全国林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二等奖、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三等奖,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纪录片》以此录制了《绿色•生命•希望》专题纪录片。

        (二)北京市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政策。我市山区生态公益林是首都生态屏障的主体,有巨大的生态服务价值。为进一步强化生态公益林管理,提升山区生态公益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和固碳制氧的生态服务功能,让作出生态贡献的山区农村集体组织、农民获得合理补偿,按照市政府部署,自2008年起,经过大量的调研、座谈和材料撰写修改等工作,2010年6月,完成了政策研究和起草,市政府印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的通知》,明确提出了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对本市1010.95万亩山区生态公益林给予每年每亩40元的效益补偿专项资金,其中60%资金按生态林股份份额直接补偿给山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0%用于林木抚育、林业生态用水、林道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等森林健康经营项目。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得到了区县各级政府、广大山区农民的热烈拥护,社会各界也给予了好评。该项政策也是全国生态效益补偿的首创。

        (三)北京林业碳汇宣传项目。先后组织“零碳音乐季”等大型林业碳汇宣传活动23次;开展了林业碳汇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公园等活动;结合科技周进行了林业碳汇扮靓科技周宣传;策划并启动我市20辆公交车上进行为期3个月的林业碳汇宣传;与门头沟政府合作组织策划了门头沟国际徒步大会低碳行动计划;启动了林业碳汇宣传公益广告的制作并与北京电视台合作在黄金时段播出;研发了碳足迹计算器和碳足迹计算罗盘;编印、分发林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相关的宣传折页和手册20万册,制作科普展板6套、200块;建成林业碳汇宣传网络体系,在我市银行、公园、邮局等公共场所安放林业碳汇触摸查询机30台;通过各类宣传活动,普及林业碳汇知识,累计受众达上千万人次。

        以林业碳汇知识宣传普及为抓手,我局碳汇办荣获“2010年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北京电视台、绿色时报、中国花卉报等多家电台、报纸媒体采访报道40余次;中国天气网、腾讯网、搜狐焦点网、中国汽车节油减排网、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北京环境交易所、湖南卫视快乐购等多家官方网站、公益平台和民间知名网站与我办“北京碳汇网”上的碳足迹计算器进行了链接,并给予好评。

        (四)以“林果乡土专家”为主体的基层林果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在新型农民培养方式、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林业科技推广模式进行全面创新,推出的“家政式”科技服务方式为全国首创。“乡土专家行动计划”首次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新形势下农村科技推广方式,并将此经验在全国推广。培养“林果乡土专家”的做法得到了科技部、国家林业局和市有关部门肯定。我局获科技部“全国优秀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名“林果乡土专家”获科技部“全国优秀科技特派员”荣誉称号。凤凰网、搜狐网、千龙网,京郊日报、绿色时报、法晚报纸等媒体相继对乡土专家工作进行了报道。
        (五)首都义务植树管理验收考核办法。2010年,我局结合《北京市绿化条例》的出台,为进一步推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健康、稳步、扎实的开展,根据市里的统一要求,起草制定了《首都义务植树登记考核管理办法》、《首都义务植树验收办法》、《首都义务植树责任区和基地管理办法》三个义务植树管理办法,并于3月12日公布实施。三个办法的出台,对宣传首都全民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公益性、全民性,推动首都义务植树向着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规范管理迈出了新的步伐。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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