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绿罚决字[2023]第00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绿罚决字[2023]第0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 |
处罚类别 | 罚款 |
违法事实 | 经依法查明,2023年3月1日,周口基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分包某涉密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林业主管部门许可,擅自砍伐门头沟区军庄镇八份沟西侧活立木59株,并将树木弃于周边,鉴定评估价值为4990元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周口基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681MA9MDGGA1R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杨木林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412702********7068 |
处罚内容 | 1.责令异地补种毁坏林木59株3倍林木,计177(59×3=177)株林木,2023年6月5日前完成; 2.处毁坏林木价值4990元4倍,计人民币壹万玖仟玖佰陆拾元整(4990×4=19960)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金额 | 人民币壹万玖仟玖佰陆拾元整(1996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4/6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5/4/11 |
处罚机构 |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00078480249XC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00078480249X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