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一、受理范围

感谢您对北京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本栏目受理对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职责范围内的政策法规、政府部门职权信息、政务服务办事程序、国有林地监管等提出的咨询、建议、投诉等事项。我们将认真阅读和答复您的来信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反映区、乡镇及街道园林绿化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相关事项,请向相应级别的政府部门反映。 


二、对以下事项不予受理

(一)超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行政管辖范围的事项;

(二)已经进入司法机关、仲裁机关受理程序或已过上述法定程序处理的事项;

(三)不服从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四)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

(五)涉及军队和国家安全的问题;

(六)正在办理过程中或办理完毕,诉求人无新情况、新理由,发起重复诉求的事项;

(七)违反法律规定、社会公序良俗以及恶意攻击、骚扰或无实质诉求内容的事项;

(八)其它不予受理的事项。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网民在提交的问题中不得侮辱或者诽谤他人,勿使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词语;

(二)建议网民留下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在办理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情况,网民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

(三)为了方便问题的处理及查询,请您写信时将标题栏填写完整,使标题能反映出问题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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